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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矛盾纠纷源头发现 扎牢社会和谐稳定根基
——大安区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发现机制
发布时间:2016-10-10 10:29:51       作者:陈展 古顺奎       来源:区委政法委

近年来,我区坚持问题导向,勇于开拓创新,积极推行矛盾纠纷源头发现和排查化解“三三三”工作模式,全面规范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化解和工作保障”三个关键环节,为全区“着力次级突破、奋力追赶跨越”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着力构建“三项机制”,筑牢纠纷源头“防火墙”

我区着眼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长效机制。

(一)着力构建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全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相应建立完善了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网格员)、村(社区)、乡镇(街道)、区四级预警网络。对重大突出问题、涉法涉诉信访、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重大矛盾纠纷,实行按日报告制度,并由各责任部门会同大调解办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对策建议,规范信息收集、报送、处理一体化工作机制。

(二)着力健全矛盾纠纷研判机制。建立健全了村(社区)、乡镇(街道)、区的自下而上、条块联动的三级定期排查研判制度,坚持敏感期、特别是重大节日和会议活动期等重点时段前的集中排查研判制度和针对群体性事件隐患、苗头以及发生过群体事件可能出现反复的矛盾纠纷问题的专项排查研判制度,并分级建立预警处警台帐,逐一督办销号。

(三)着力构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筑牢“事前防范胜于事后处置”理念,把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点项目等重大事项决策出台前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和问题解决在决策、审批等前端环节,实现重大事项“应评尽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近三年,全区对铁路物流园区建设、楼房湾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屠宰场取缔等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37件,有效地从源头预防和化解了社会矛盾。

二、着力实施“三项举措”,织密社会稳定“平安网”

我区坚持抓规范、畅渠道、重调处,在排查调处上下真功夫、花大力气,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解决在基层。

(一)着力抓好纠纷排查,确保“发现得了”。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全覆盖区乡村组四级矛盾纠纷排查体系。实行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实行“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坚持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每月排查,村(社区)周排查,特殊敏感期每日排查制度。在排查过程中认真落实“四查四报”,即常规排查定期上报、预警排查随查随报、应急排查即查即报、专项排查专查专报,确保“发现得了、处置得早”。

(二)着力抓实下访接访,确保“收集得到”。一是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大下访活动。始终坚持县级领导干部按月带队“大下访”活动,推动各级干部“下访发现矛盾、就地解决纠纷”。2013年以来,全区共开展“大下访”活动35场次,接待群众13600余人次。对现场受理的1454件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二是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活动。推行全体县级干部、重点部门主要领导每个工作日在“群众接待中心”轮流值班接访制度。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负责制,确保矛盾纠纷收集渠道通畅,登记、办理、存档一体化、一条龙。近三年,全区县级领导接访群众2567批次,批办矛盾纠纷839件,到期办结、化解率达到99.8%

(三)着力抓好纠纷调处,确保“解决得好”。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认真落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调解“三三制”、领导包案制、部门负责制、网格责任制、社会协同制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近三年来,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5537件,成功化解5417件,成功率达97.8%。蝴蝶谷小区废弃盐井可燃气体泄露、牛佛金牛广场征地补偿、自隆高速施工纠纷等30余个“骨头案”、“钉子案”得到成功化解,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着力强化“三项保障”,握紧纠纷化解“方向盘”

我区坚持把“大调解”作为社会治理的有力抓手,不断深化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考核推动,把稳方向,固本强基。

(一)着力夯实调解网络筑牢根基。近年来,全区以开展“大调解”工作“五进”活动为载体,推行“调解跟着矛盾走”、“调解跟着项目走”,“大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了全覆盖,为“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全区共建有各类调解组织253个,其中协调中心17个,人民调解组织193个,司法调解组织6个,行政调解组织24个,社会调解组织13个,专业化调解室27个,重大项目调解组织12个,有各类调解人员1020人。按照“七有三上墙”的要求,规范统一了全区“大调解协调中心”和各类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实现了标识标牌统一,工作制度上墙,工作责任明晰,工作运转有效。

(二)着力强化宣传培训提升能力。坚持把“大调解”融入法治建设主题,结合“综治宣传月”、“法治宣传进万家”、“法治夜校”等专项活动,积极开展了“大调解”教育培训工作。近三年,全区共开展宣传活动30余场次,区、乡镇街道两级共制作专栏60余期,张贴(悬挂)宣传画、制作标语250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超5万人次。同时,通过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的“对口指导”和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培训,将“大调解”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夜校”,全面提升了基层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

(三)着力开展督查考核增强实效。一是实行台账管理。对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基层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统一建账、科学分流、限期化解。二是推行督查销账。由区大调解办、群工局和目督办负责,及时跟踪督查,化解结案销账。并将案件录入“四川省大调解信息系统”严格考核。三是定期专题研究。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按月听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汇报,研判形势,布置工作,强力推动。四是开展倒查问责。对排查不细、化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进行倒查并严肃问责。近三年,全区有5个单位12名个人受到问责处理。用铁的纪律确保矛盾纠纷源头发现机制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群众对“大调解”和平安建设的满意度保持在较好水平。

 

(陈展: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古顺奎:区综治办副主任兼大调解协调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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