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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策略研究
发布时间:2020-02-17 15:01:29       作者:刘凯 陈佳丽 潘利 李秀英       来源:区供销社

农产品流通效率的高低,关系到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共同利益。在我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已成为助推农业增效、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推手,其涉及行业领域多,牵扯影响面广,需要得到我们更多的关注和重视。

为此,区供销社牵头联合深改办、农业农村、统计、九三学社大安支社、老科协等单位,深入全区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合社、企业、市场等涉农组织开展实地调查,旨在通过调研了解全区农产品流通现状及问题,以期研究制定合理的对策建议,助推全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提档升级。

一、我区农产品流通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农业经济和整个流通业的持续发展,大安区农产品流通得到较快发展,形成了以批发市场为龙头,农贸市场为主体,生鲜超市、直营店等为补充,企业、专合社、农场、大户、经纪人等广泛参与,农批、农超、农企等多种产销对接方式并存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一)主要农产品的基本情况

大安区是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和现代畜牧业重点县,截止2018年底,全区耕地面积2.3万公顷,发展粮食面积2.15万公顷、蔬菜面积0.73万公顷、油料面积1.1万公顷,实现粮食总产11.06万吨、蔬菜总产25.16万吨、油料总产2.33万吨、肉类总产2.39万吨、水产品产量0.86万吨、禽蛋产量0.67万吨、奶类产量0.48万吨。全年实现农业增加值14.81亿元,同比增长3.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522元、同比增长9.02%

(二)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模式

从调研情况看,我区农产品流通的有效途径有三种模式。一是中介组织带动型。截止2018年底,全区登记注册各类农民专合社209家,加上全区95个家庭农场、800余户种养殖大户及100余名农村经纪人,共同构成了农产品流通的主要力量。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全区现有农业龙头企业18家,通过实行“公司+农户”模式,已发展种养殖合同订单近千户。三是交易市场带动型。全区现有各类农产品交易市场18个,年交易额在2亿元以上。

(三)农产品流通的环节特点

从调查对象的生产规模来分析,一是普通农户的生产用地是自有土地,农产品规模小,即产即销储存少,靠在自贡本地农贸市场零售,由自己或经纪人运输。二是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的生产用地从几十到百余亩不等,产量不稳定,通常采取常温方式储存,靠农贸、农批市场订单及批发销售为主,以买方运输为主自行运输为辅,销售目的地市外多于市内。三是农民专合社、龙头企业的生产用地规模普遍在百亩以上,产量较为稳定,以常温储存为主冷藏为辅,靠农批市场订单及批发销售为主的同时,网络和直营等销售模式逐步兴起,以买方运输为主第三方运输为辅,销售目的地以市外为主。

(四)农产品品牌的培育发展

品牌建设是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关键因素,我区通过实施品牌培育,有效提高了农产品知名度。一是支持特色食品深加工。打造“长明”“盐帮年代”“盐味源”等优势品牌新内涵,截止2018年底,全区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4.35亿元。二是引导开展品牌专项认证。“家明”蔬菜、“三绿”水产等30个农产品成功申请无公害产品认证,“团结镇生姜”“团结镇萝卜”被确定为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庙坝肉牛、咏义农业等7个企业(专合社)13类农产品获准使用我市“自然贡品”区域性商标,全区“三品一标”农产品总数达到26个。


二、我区农产品流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农产品流通业的发展,拉动了我区农产品的生产销售,提高了农产品的商品率,带动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但从总体上看,我区农产品还处于分散生产、小渠道销售的状态,仍是以常温条件下速度慢、消耗大、效率低、效益差的传统流通模式占主导,其已经逐渐不符合大市场的需求。

(一)农产品流通的主体水平不高

一是农民的产品安全和市场流通意识缺乏。重生产轻流通的观念普遍存在。二是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发展慢且素质偏低。对政策信息、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认识不足,对市场风险的预计和抵抗风险的准备不充分。三是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较为缓慢。现有农民专合社中,有56家已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空壳社”占总数的26.8%,农民专合社社员总数仅1.5万余人,占整个农业从业人数的16.85%。四是农产品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有限。现有企业数量少、规模小,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偏低,部分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联系不规范、不稳定、不紧密。

(二)农产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低

一是流通方式单一,交易手段落后。现有农产品交易95%以上是以传统的现货、对手交易为主。二是交易主体分散,交易秩序混乱。现有流通领域交易人员多、交易成本高、秩序混乱。我区50%以上的农产品要靠外地企业、购销大户来收购,且半数以上是由外来车辆运销,销售渠道和销售价格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人,造成各个流通环节的利润流失。三是流通环节过多,物流成本较高。以新民镇的大棚蔬菜流通过程为例,从种植户到消费者手中要经过五六个环节,无形中加大了农产品的成本,居民消费的苦瓜其实并不“便宜”。

(三)农产品流通的信息化水平低

一是农村信息化建设滞后。政府投资偏少,加之缺乏多元化投资主体,导致信息基础设施薄弱。二是信息引导缺乏精准。缺乏直接为农民提供信息的权威性主体,真实可靠的产销信息难以进村入户,造成了农产品生产的盲从性。三是信息资源缺乏共享。没有形成连接多方的信息网络平台,流通信息链是阻断的,影响了流通效率。

(四)农产品流通的基础设施较差

一是储存设施较为落后。我区农产品通常采取常温保存、常温运输手段进行流通,果蔬损失率达1520%。大部分鲜活农产品未进行初级加工、没有运用冷链技术,只好匆忙鲜卖贱卖。二是市场硬件水平滞后。部分乡镇“以街为市”,现有农贸市场大多以露天为主,固定摊位少,零时搭建多,交易设施及交易手段落后。

(五)农产品流通的产品档次偏低

一是农产品总体质量不高。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量不多,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地理标识等高品质认证尚处于起步阶段。二是加工包装等技术运用少。大部分农产品无品牌、无包装、无分级,既影响流通效率,还对后期销售造成不利影响。三是流通标准化程度较低。生产阶段缺乏标准化技术指导,导致流通阶段也难以实现标准化的流通,既影响农产品附加值的提高,溯源安全制度也无从建立。

(六)农产品流通的政策扶持不够

一是对流通重视和扶持不够。政府对农产品流通缺乏具体行业指导,扶持政策有限。二是融资贷款相对困难。从业主体诚信建设与资本积累不够,银行信贷部门因抵押物不足而不愿授信,造成农产品流通的整个行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融资贷款难问题。

三、我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建议意见

调研组认为通过提升我区农产品流通主体整体素质,优化流通渠道和组织体系,完善流通信息和物流体系,抓好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品牌化发展战略,增强政策支持及保障措施,才能有效推动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提档升级。

(一)培育和发展农产品流通主体

一是转变农民的流通观念。通过培训教育和示范带动,让其学会用市场经济的眼光来看流通。扶持一批有技术、有文化、有潜力的农民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模式升级发展,提升我区农产品规模化生产水平。二是壮大农产品经纪人队伍。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并由他们把农户组织起来进入市场,有效解决一家一户生产经营活动的农产品产量偏小、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鼓励一批有基础、有实力的经纪人开办农产品物流或加工企业,延伸经营链条。三是规范农民专合社发展。鼓励现有专合社向国家级、省级示范社升级发展,引导专合社开展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市场化对接和规范化发展。四是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加大我区何市农产品加工基地的规划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支持企业将营销链条延伸到上游的农产品生产和下游的仓储、运输、加工、配送等环节,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五是培育农业新型经营模式。不断创新“龙头企业+农民专合社+基地+农户”“产业大户(家庭农场)+订单+基地”等生产经营模式。

(二)优化农产品流通渠道与组织体系

一是发展新型农产品流通业态。扶持发展农产品物流、连锁经营、直销配送、代储代销、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支持各类主体搭建网络销售渠道,推动农产品产销网上衔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二是助推产销衔接优化流通环节。持续推动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农餐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支持规模大、实力强、品牌好的农产品生产商设立直营店或专售区,开展直供直销。三是增强从业主体间的互联互通。组织农产品经纪人实施联购联销,鼓励农民专合社开展联合合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引导各类流通主体签订供货协议或共同开拓市场,推进农产品直销。推动农产品企业联合合作,推进资源整合,提升我区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和影响力。

(三)完善农产品流通信息和物流体系

一是推动农村物流发展模式创新。推动农商互联,加快产供销一体化发展,集零为整实现批量销售及运输。推动集代销代购、信息服务等多重服务功能的乡村综合便民服务站点建设。鼓励电商、商贸、物流等企业联合探索定时、定点、定线的农村物流“货运班车”服务,推动实现各类物资“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有序集散和高效配送。二是统筹建设农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及各类信息子平台和相关业务系统。主要提供四方面服务:第一农产品市场信息公共服务,解决农产品的生产盲目性、产销脱节、供求失衡以及价格波动等问题。第二农产品交易平台服务,解决农产品交易方式单一、手段落后、效率低下等问题。第三农产品公共物流信息服务,解决生产者、加工企业、物流企业、批发零售企业以及消费者相互之间能够及时共享农产品物流的问题。第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解决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问题。三是积极培育新的农产品信息主体。将经纪人、批发商、零售商和专合社发展成为农产品信息的基层节点。发展专业信息中介服务组织。丰富基层农业中心、畜牧兽医站、食药监站等涉农部门的信息服务功能。

(四)抓好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大政府公共投入力度。增加对农村道路尤其是主要生产基地道路建设投入,保证农产品“产得出来、运得出去”。支持农产品交易市场的水电、交易、通讯、结算、质检等设施建设。二是加强冷藏储运设施建设。优先建设农产品关键流通载体的冷藏储运设施。鼓励从业主体探索产地储藏、反季节销售的现代仓储物流业态,解决好鲜活农产品生产过渡集中和市场需求分散的矛盾。三是加快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建设。推行统一标准的装备、物流器具,将农产品包装标准与物流设施进行有效衔接。

(五)实施特色农产品品牌化发展战略

一是加强对现有品牌的保护。组织参加省内外农产品展销会、交易会、博览会、产销对接会和知名品牌评选活动,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二是抓好对潜在品牌的开发。引导组建集产、加、销为一体,跨所有制、跨行业的股份制企业,实行统一的品牌、标准、包装、价格、宣传、销售,发挥其上联市场、下带基地的龙头作用。三是加快农业生产的标准化。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提升我区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的建设水平,鼓励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运用,支持特色农产品制定生产技术标准,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四是注重发挥品牌化的效应。对特色农产品实行分类注册集体商标,实行统一使用、统一标准、统一包装,树立统一品牌形象。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做好“同台大合唱”,形成统一的、强大的宣传合力。

(六)建立健全政策支持及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将其纳入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统筹考虑,编制全区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在新建小区合理规划建设菜市场,改造提升现有市场,加快城区市场和零售网点的标准化建设,逐步形成以自贡川南农副产品和马吃水干副食品批发市场为中心,城乡农贸市场为骨干,零售经营门店、超市和直销网点为基础的农产品市场网络。二是整治和改善农产品流通市场环境。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加快从业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治安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坑蒙拐骗、敲诈勒索等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行为。依托现有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立区级检验中心、乡镇服务站、村监测点、企业(专合社、农场)质保可追溯的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厉制止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违法添加等行为。三是抓好农产品流通队伍人才建设。加强流通主体的培育、管理和培训工作。不断开阔视野,让其懂政策、知法律、善经营。引导组建农产品流通协会,发挥协会在提供信息、引导生产、联结产销、制定标准、协调价格、拓展市场、行业自律等方面作用。四是切实增加财政投入和金融扶持。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多元投资的方式,有效解决其投资大,效益低,回收期长的实际问题,政府政策和资金优先扶持中小从业主体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把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作为涉农金融服务工作重点,在贷款利率和审贷机制上建立便民绿色通道。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强化融资担保能力建设,科学运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银信合作贷款等方式,着力解决中小从业主体融资担保能力不足问题。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创新面向农产品流通的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五是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强化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农业农村、商务、市场开发中心、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供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职能,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发改、财政、科技与经信、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税务、公安等部门及金融机构要加大支持力度,共同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刘凯:区供销社党组书记,陈佳丽:区供销社主任,潘利、李秀英:区供销社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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