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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市镇推动“诉源治理”探索矛盾纠纷调解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0-10-12 18:39:21       作者:张峻山 杨硕       来源:何市镇

近年来,何市镇抢抓历史机遇,不管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一二三产业布局,都迎来了大发展、大跨越、大变化,但同时,各种矛盾纠纷也进入集中爆发期。如何圆满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将更多的工作精力投入到经济社会发展中,何市镇找到“诉源治理”这把开门的钥匙。

一、何市镇党委政府怎么认识“诉源治理”

“诉”指法院的诉讼案件,“源”指导致产生诉讼案件的根源。“诉源治理”实际上就是在法治社会和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大背景下,预防或尽早化解矛盾纠纷的一项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新要求;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这对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20192月,诉源治理被最高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所吸纳,同年8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对“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国家层面的制度顶层设计充分体现了对新时期社会治理的新考虑、新依托、新办法和对诉源治理的新思路、新布置、新要求。

作为乡镇基层党委政府,要准确把握“诉源治理”是新时代下对“枫桥经验”的坚持和传承这一深刻内涵,尤其是在当前脱贫攻坚收官决战、乡村振兴初显成效、“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时期,更应该结合本乡镇实际,深度思考“诉讼爆炸”的时代背景和演进规律,用活用好一整套多元化、立体式的纠纷化解途径和体系,探索出一条符合本地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内外并举、善借外力”诉源治理工作方法,补齐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最后一块也是最重要一块拼图,确保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二、何市镇党委政府为何支持“诉源治理”

(一)镇党委政府面临矛盾纠纷集中爆发严峻形势。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给我国社会治理带来前所未有的新挑战,而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建设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是基层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回顾何市镇近年来社会治理工作,信访案件、诉讼案件呈高位运行态势,2017年我镇各类信访案件96件、2018101件、201993件、20201-649件;2017年至今,每年涉及我镇群众诉讼案件数量也一直处于全区各镇街前列。信访案件、诉讼案件的急剧增长是新时代社会矛盾状况的一个缩影和例证,成为伴随经济社会发展的“成长烦恼”。如何通过矛盾多元调解机制将信访案件、诉讼案件受理量降下来,是我镇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而加大矛盾纠纷的诉前分流,探索推进“诉源治理”,主动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成为实现矛盾源头化解、解决基层人案矛盾、提升矛盾调解质效的现实需求。

(二)镇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纠纷方式方法有限。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壁垒限制,城市与农村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上的不平衡日益明显,在收入与消费上存在的巨大差距越来越突出,导致部分群众的价值观、道德观发生倾斜。同时,农村原有封闭的家长制管理体制瓦解后,在各种社会矛盾纵横交错,社会管理任务加重的情况下,基层组织对农村事务的调控能力大大减弱,劳动用工、家庭婚姻、农村土地、山林权属纠纷、征地补偿、村级村务、干部作风、项目建设、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基层矛盾纠纷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群体化、疑难化等特点,矛盾纠纷一触即爆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乡镇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时,受工作人员方式方法不合理、业务素质能力有欠缺、权责不对等因素影响,调解手段侧重于“情”与“理”的运用,而不擅长“德”与“法”的结合,导致调解效果不明显;调解工作中存在重“调”轻“防”现象,没有较好地发挥预防纠纷的作用,造成调解成本高,效果不够理想,部分群众甚至形成了“对我不利,拒绝走调解之路”和“对我有利,动辄走诉讼程序之路”的错误思想。

(三)镇党委政府探索诉源治理化解矛盾纠纷有“甜头”。在市中院、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区法院的业务指导下,在我镇成立了镇诉源治理服务站和高庙村诉源服务点,联合众多力量主动出击,短时间内化解多起贫困户拖欠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易地搬迁群众不愿拆旧复垦、贫困村土地流转收入分配不公等多起影响面广、涉及群体特殊、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的矛盾纠纷典型案例,赢得了老百姓的广泛好评和赞誉,同时也引起了省法院等有关机关的关注,四川法治报、自贡日报,四川在线、自贡网等相关新闻媒体也相继转载,《自贡市首个乡镇“诉源治理暨诉讼服务站”落户大安区何市镇》《何市镇诉源治理暨诉讼服务站主动发挥司法力量助力脱贫攻坚》《贫困户嫌易地搬迁房屋面积小不肯搬?何市镇诉源治理暨诉讼服务站来调解》等新闻报道屡屡刷屏。

三、何市镇党委政府如何推动“诉源治理”

(一)坚持一个目标。我镇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整合辖区多元解纷力量,以诉源服务暨诉讼服务站(点)实质化运行和“无讼村居”打造为具体抓手,搭建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探索“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何市实践,为建设稳定何市、幸福大安、平安自贡贡献最大的力量。

(二)优化两个平台。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从2020514日镇诉源服务暨诉讼服务站挂牌成立,到6月谋划建设高庙村诉源服务暨诉讼服务点、7月启动实质性建设、8月建成投用、举行揭牌仪式等,何市镇诉源治理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果。在4个月的运行过程中既探索出一些工作经验也遇到了诸多问题,镇党委政府也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总结,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和前期工作经验教训,我们打算将镇服务站和村服务点两个平台职能职责进行互补式侧重和优化,即考虑到群众习惯到镇政府反映诉求、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派出所司法所人员集中、处置突发问题应急能力较强等因素,镇诉源服务站的工作重点为调解矛盾纠纷;高庙村诉源服务点则利用与群众“零距离”优势,侧重于通过普法宣传、法律培训、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巡回审判等工作推动乡村基层社会治理。通过优化两个侧重不同但又一脉相承的诉源服务平台,逐步构建“镇(院)—站—点”诉源治理暨诉讼服务网络,以点及面,辐射周边,实现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全覆盖。

(三)融合三支队伍。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诉源治理服务站(点)三支队伍是我镇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主力军。如果三支队伍各自为政,极易发生力量分散、相互矛盾、推卸责任等不利情况,甚至推动矛盾的激化。镇党委政府与区法院共同探索研究,建立三项机制融合三支队伍。

一是建立矛盾纠纷共同排查预警机制。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在进村入户开展工作时,及时发现并上报辖区内重大群体性事件、敏感社会问题,尤其是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经济纠纷等领域不稳定因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汇报,并邀请诉源治理服务站(点)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分析研判村(社区)上报矛盾纠纷具体情况、发展趋势和处置意见,努力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在早、沟通在畅、防范在先。

二是建立分层递进的“漏斗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村(社区)网格员和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利用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优势,发现矛盾纠纷就立即开展调解工作,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对村(社区)无法化解的矛盾,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镇属相关部门、派出所、司法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共同介入调解,力争做到“大事不出镇”。对于复杂疑难问题,或当事群众要求较高,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无法调解成功的,由诉源治理服务站(点)及时介入开展矛盾化解工作,为矛盾当事人提供纠纷解决方式、诉讼常识、心理咨询、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辅导,力争做到“矛盾不上交”。当然,分层递进的“漏斗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是机械死板的层级制度,而是三支队伍在大的框架下相互支持配合、联调联动,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尽早、尽快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建立诉非衔接体系机制。镇(村)人民调解委员在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根据不同的调解结果,有不同的后续处理方式。对于调解成功又不能及时履行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避免今后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形成新的衍生问题;对于调解不成功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及时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诉源治理服务站(点)可提供完整的一站式诉讼引导、网上立案、材料收转、委托送达等诉讼服务,打通诉讼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四)做好四项保障。何市镇党委政府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不是被动应付,也不是简单“等靠要”,而是充分认识到诉源治理对于何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发自内心的要把诉源治理做好、做实、做出特色、做得长久。要打造“经典品牌”而不是“人走政息”就必须靠制度、人员、硬件和资金的稳定保障。

一是全力做好制度保障。为快速形成“党政主导、司法主推、部门主责、村社主抓、群众主体”的矛盾纠纷多元处理大格局,镇党委政府认真研究诉源治理与上级政法单位、与镇党委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与人民群众、与公调检调人民调解的关系这五大关系,结合实际出台了《何市镇健立健全诉源治理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建立起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等镇属各部门和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的领导小组,并优化细化了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诉源治理专项工作组职能职责,将原有的矛盾多元调解机制与诉源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既保留了原有的好做法、好经验,又“接地气”的探索建设了网格员、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次调解,诉讼终局解纷的分层递进的诉源治理体系,织密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化解的前端治理网络

二是全力做好人员保障。“人多力量大”,镇党委政府借乡镇机构改革之机,进一步充实镇综治中心人员力量,目前我镇综治中心实有工作人员7人,为全区各乡镇之最,且人员结构老中青搭配合理,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同时,聘用一名专职公调人员,工资和补贴均按标准落实到位。区法院全力保障何市诉源治理人员力量,安排3名相对固定人员每周至少保障1天时间到何市诉源服务站驻点指导或参与矛盾调解。下一步,我镇还将根据具体矛盾纠纷实际情况,安排镇业务部门、扶贫工作队、关工委、妇联、残联等有关人员,以及发动已成功化解矛盾的当事人以亲身经历和调解成果为案例,参与其他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

三是全力做好硬件保障。办公场所及设施设备硬件保障是诉讼服务站(点)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之一,诉源服务站(点)本着“一室多用、节俭实用、多渠道保障”的原则,经镇党委政府协调,何市镇诉源服务站与派出所合署办公、高庙村诉源服务点与高庙村委会合署办公,由何市派出所和高庙村提供办公室,室内装修、办公设备及上墙文化由区法院负责打造。诉源服务站(点)按照有调解室、有互联网设备、有标识标牌、有文件柜、有办公桌等“五有”的标准配备硬件设施,同时将“首孝悌”“和为贵”等优秀传统文化、“文明和谐”“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等社会法治理念和诉源治理工作原则、工作措施、工作纪律以及办案流程、服务承诺公开上墙,打造多文化相融相通的墙上“无讼”文化宣传阵地。

四是全力做好经费保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诉源治理工作,安排区财政将调解人员工资及个案补贴资金全额划拨给乡镇。区政法委进一步发挥牵头抓总职能职责,结合诉源治理工作要求,推动落实了调解员基本工资和诉前个案补贴由乡镇人民政府保障、诉中委托个案补贴由区法院保障的工资经费保障制度(财政供养人员不得领取调解个案补贴),由此极大激发出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参与度,也为诉源治理服务站(点)长期稳定运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张峻山:何市镇党委书记,杨硕:何市镇政法委员、副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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