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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检察职能优势转化为市域治理效能
发布时间:2020-11-05 12:07:23       作者:齐力       来源:区检察院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有责任也有义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投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当中,保证社会治理在国家法律的规范下有序进行。

一、明确检察服务市域治理的新思路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路决定出路。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确定的工作思路——贯穿法律监督主线,体现法律监督主责;抓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体现检察主业;建设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检察文化中心“四个中心”,体现立足检察职能,协同社会治理;实现转型发展目标,体现检察机关的奋斗方向。这一思路既是检察机关转型发展新思路,也是我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共利益、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思路。对于我们基层院探索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性、实践性、操作性、创新性。

二、立足检察职能服务推进市域治理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是推动法治政府治理的重要保障,在司法实践中,我们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服务推动了市域治理。

(一)深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

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加大对民事执行和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力度,持续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完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发现机制,以“精准化”办案促进公正司法。我院通过明确违法点位、推行要点式审查、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成功办理了邓某某诉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等一批民事执行案件,依法保障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我院办理的典型民事监督案件及出台的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指引得到了省市院的高度肯定,随即市检察院在我院召开了全市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

(二)畅通人民群众诉求渠道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立完善“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落实远程视频接访,妥善化解了涉检涉诉信访申诉案件, 引导和满足了群众合理诉求,对疑难复杂、矛盾冲突较大的案件,加强释法说理,把法、理、情融入其中,强化了社会治理,促进了社会和谐。针对辖区企业超标排放被行政罚款后不履行的情况,我院同生态环境局、工商联联合召开行政争议化解协调会,妥善处理了该行政争议,这是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成功实践和缩影。

(三)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积极创新服务机制,畅通检企联系途径,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和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一是成立大安区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全市率先入驻辖区行政审批中心,明确工作职责和涉民企法律服务工作流程,与区工商联、国土、农商行等部门合署办公。主动融入全区百名干部驻企业优化营商环境行动,通过“县级领导联系服务企业+年轻干部派驻企业蹲点服务+专家人才组团服务企业”的方式,点对点、零距离、全方位为企业开展服务。二是以专项活动为抓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检察职能。以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活动为抓手,主动建立健全与法院、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机制,清理出3件因罪与非罪不清造成的影响营商环境的“挂案”,依法及时监督公安机关作出相关处理决定,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三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相结合。今年以来,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暗访辖区企业及周边环境16次,针对企业周边是否存在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企业是否遭受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等问题开展问卷调查100余人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600余份。四是延伸检察职能主动走访企业问计所需。我院相继出台了《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八项措施》等10余个规章制度,主动联合工商联和商会,充分发挥其优势作用,建立服务民营经济联席会议制度,线上线下解答法律咨询30余次,解决企业法律风险点13个,主动化解民营企业用工、公司股权转让、土地使用等矛盾纠纷3起。五是严格把握服务基层民营经济的原则。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案件中,坚持严格依法平等、严格规范文明司法的原则,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把握尺度严、诉讼效率快、量刑建议准、案件处理宽、社会治理好的工作模式。2019年以来,办理涉企刑事案件1228人,适用从宽率达100%;其中作出不捕的23人,不起诉的44人,发表从轻量刑建议23人,依法提出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检察意见2件,为国家和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为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发挥职能守护碧水蓝天

主动融入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部署的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社会公益保护力度。自创文创卫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在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的密切配合下,运用检察建议的制度优势以个案办理推动城乡市政环境、供排水治理、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等领域的集中整治,达到了“办理一案,整治一片,教育一面”的市域治理效果。通过与城建、综合执法部门的联动配合,对辖区内大山铺东城雅筑工程、大山铺镇青龙村安置房工程、大安区董家村经济适用房三期工程、梦幻海螺湾水上乐园工程、自贡恐龙科技产业园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调查核实,督促各工程项目方妥善治理扬尘污染。我院还与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乡镇等部门分别开展了农地非农化的专项治理行动、农贸市场的卫生情况等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和促进了社会治理。

(五)部门联合保护饮水安全

我们办理了二次供水工作,向区卫生健康局发出检察建议以后,召开全区协调会开展“益+二次供水”的专项行动,形成了典型的经验做法,得到了高检、省市院的高度肯定。最高检主办《检察日报》和省市主流媒体均做了专题报道。市检察院推广此经验,联合市卫健、水务部门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摸排全市二次供水单位232家,通过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未办理的卫生许可证等问题的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和整改。同时,我院“益+二次供水”的经验做法还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并将其作为我市出台二次供水条例的立法依据,取得了社会治理的显著效果,实现了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双赢多赢共赢。

三、积极拓展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

(一)聚焦法律监督职能,凝聚参与市域治理合力

大安检察院发挥法律监督职责,最大限度联合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于国庆节前夕,建立了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召集人,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为副召集人,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各区级行政机关、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市域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我院充分运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内部互通有无的市域治理检察合力,外部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合作共赢的市域治理工作格局。

(二)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提供市域治理法治保障

刑事检察是发挥检察机关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保障法律实施的最重要的方式和途径,我院立足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试点院工作,全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牵头与十三个部门会签《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创新推出保护性办案、社会化帮教、多元化普法“三位一体”工作模式。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向我院通报罪错未成年人有关情况,共同研判罪错未成人“保护、教育、管束”工作,以个案办理推动与自贡三十六中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关护帮教机制。狠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联合区教体局打造防性侵和校园安全精品课程;依托设立在我院的辖区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分中心,积极适用心理干预、亲职教育等办案帮教措施,实现精准科学帮教。去年12月,国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家组、省委政法委杨勇副书记先后莅临我院进行了专题调研;创新推出“盐未·龙情微笑护航团”法治情景剧,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工作,得到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高度肯定,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我院将继续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与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时代特征、市域特点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安、法治大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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