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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体制明晰权责,守好绿色生命线
——大安区全力推进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0-11-05 12:01:43       作者:彭红英 吴雪华       来源:区委编办

近年,四川境内森林火灾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国家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按照国务院专项督导四川森林防灭火工作相关要求,大安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压牢工作责任,对照上级精神,立查立改、补足短板,全力推进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筑牢“森林防火墙”,守好“绿色生命线”。

一、强化工作落实,统筹协调推进

(一)落实机构改革部署,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1.设置机构,印发“三定”。机构改革中,新组建区应急管理局和区自然资源局,并印发“三定”方案。一是核定区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10名(增核行编5名、总工程师1名),明确森林防火等相关职能职责,由内设机构火灾防治股承担,实有工作人员2人;二是核定区自然资源局行政编制8名(增核总工程师1名),明确林业等相关职能职责,由内设机构林业资源管理股和事业单位自然资源服务中心承担林业和森林草原防火等相关工作,实有工作人员6名;三是调整区防震减灾局为区防震减灾中心,由区应急管理局代管。

2.职责明确,事权细化。区应急管理局和区自然资源局在森林草原工作方面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一是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实施防护标准,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督促检查等工作。二是区应急管理局与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防、治、救”职责具体的事权划分,并对存在交叉重叠的职责明确了工作衔接形式和流程安排;同时根据工作实际,细化本部门内设股室应急处置、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职责分工。

3.完善体系,健全机制。一是建立大安区应急委员会,作为在区委领导下,区政府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大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和应急指挥机构,并于2019年印发《大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大安区应急委员会的通知》(大府函〔201958号)进行调整,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二是区应急委下设大安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决策部署,指导督促镇街落实相关工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政府办、人武部、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相关领导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指挥部设置与市上保持一致。下发《自贡市大安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明确指挥部运转规则、工作机制、信息共享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等。三是实行森林防灭火领导包片,各股室具体包各隐患点,层层抓好落实;镇街及时调整完善应急处置办法,将森林防火纳入村组考核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网络,层层压实防火监管责任;四是明确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分管自然灾害主要灾种的分管领导兼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相关请示拟提交区委编委会审议研究。

(二)压紧压实党政责任,制度建设落地见效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一是41日,区委书记张昭国、区长黄如贝参加省、市森林防火灭火暨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会后立即召开大安区森林防灭火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张昭国书记作重要安排部署;次日,张昭国书记再次作出重要批示;二是区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听取和研究全区风险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区委十一届第108次常委会议听取传达贯彻中省防灭火有关精神,研究我区防灭火相关工作,并再次进行安排部署。

2.全面落实党政责任。一是印发《大安区应急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大安区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大应委〔20201号),区应急委主任由区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常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相关县级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组织指挥、指导协调镇街应对处置森林防火工作,压实区乡两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工作研究部署会,建立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并纳入全区目标绩效考核和督查范围。二是今年多次召开由镇街及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的大规模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三是镇街均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属地责任和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责任。

(三)突出应急预案制备,强化队伍能力建设

1.预案完善,防救明确。一是调整下发《自贡市大安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预案要素完整、分工清晰、责任明确、指挥流程、分级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健全。“防”“救”职责明确,衔接紧密。自然资源局承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初期火情火灾处置工作,应急管理局承担全区启动区级预案后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二是在火情处置中,两部门均积极作为,靠前指挥,组织协调各应急力量参与扑救工作,今年只有1起野外火情因起火地势陡峭、天黑视线受阻等特殊原因在4小时内扑灭,其余火情均在2小时内扑灭。

2.配备队伍,装备较齐。一是应急队伍均为综合性救援队伍,消防、民兵各有1支、区级部门16支、镇街15支,镇专职消防队1支、应急小分队123支,人员3500余名。二是防火物资共800余件,装备较齐。但相对专业物资仅有风力(水)灭火机、水泵、油锯等15台,扑火服22件、防火手套9双,仅能满足初期扑救需要。今年区政府已安排专项资金10.9万元用于专门采购;三是安置退役士官2名、引进人才4名到区自然资源和区应急管理局。

3.强化宣传,管控源头。一是发放《大安区森林防火安全须知》宣传单10万余份、架设横幅200余条、张贴标识标牌200余块,用好超级信使信息平台。二是明确91个重点部位管控人员,落实29名专职护林员,充分利用智能APP巡护系统。三是全面开展火源隐患、易燃物等风险排查,建立台账。四是对有精神疾病的五类重点人群落实管控措施。

4.强化演练,深化治理。一是以练代训,在镇街开展应急演练10余次,效果良好。二是春节、清明等时期,大力开展宣传文明祭祀等专项行动。下达禁火令后,安排专人对野外用火、焚烧稻草、燃放烟花爆竹等进行巡查,总体情况较好。三是对照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实清单开展全覆盖专项督导检查。

二、全面自查剖析,摸清问题短板

(一)防控意识和能力建设有待加强。一是个别乡镇对野外用火管控意识不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二是基层专业扑救队伍专业素质不高,平均年龄较大。

(二)部门联动有待完善。突发事件中,部门联系不够顺畅、响应不够及时,比如涉及农事用火、民俗用火等引发山火的相关部门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在信息共享、原因调查等方面的协调配合联动有待完善。

三、加强短板建设,筑牢“绿色”防线

(一)强化日常防控和能力建设。一是高度重视日常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防火责任,优化火情管控方案,统筹开展“三进”活动,做好源头管控。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综合性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职业保障机制,稳定队伍;强化专业培训和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专业装备配备标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扑灭火队伍建设,建强专常兼备的森林扑火队伍,加强培训演练,加大经费、物资保障力度,提升火灾扑救能力。

(二)完善部门联动和问责机制。一是进一步细化相关部门涉及森林防火灭火工作的职能职责,加强联防联动、信息共享。二是落实督察问责,将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力、火情数量较多的镇街,实施约谈问责,做好末端治理。

 

(彭红英:区委编办主任,吴雪华:区委编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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