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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基层民政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21-02-09 16:53:45       作者:吴洪       来源:区民政局

机构改革以来,民政的医疗救助、救灾、优抚安置等职能调整到了其他部门,民政职能看似有所减少,但实则加强,从近年省、市民政工作意见可以充分看出,民政工作新增了不少内容,尤其体现在城乡社区治理、养老、儿童等方面,民政工作可以说是任重而道远。

一、把握形势,提升认识,增强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责任感

新形势下,民政部门的职能更加强化,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而民政工作的落脚点就在基层,面对责任与任务,我们基层民政干部首先就需要解决担当精神问题,从引领力、压力、动力这“三力”着手,以解决思想认识为根本,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认识做好民政工作的要义所在,切实增强思想引领力。我区现有农村低保人口1万余人,城市低保0.5万余人,这些就需要我们落实社会救助,做好社会保障,只有做好这些工作,才能补上民生改善领域的短板,真正实现全面小康。因此,我们民政干部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思想引领,切实担当履职,给予生活特殊困难群众力所能及的救助,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更好地托住民生基本底线,真正发挥好民政社会保障兜底作用。

(二)认清民政工作内容在不断拓展,切实感受到肩上压力。一是服务对象由特定群体向全体城乡居民扩展:如养老服务对象由特定老年人向全体老年人扩展;儿童福利保障对象由孤残、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向全体儿童扩展;残疾人福利保障对象由重度与困难残疾人向全体残疾人扩展;流浪救助服务对象由“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向“生活无着的临时遇困流动人员”拓展等。二是民政管理服务内容向多方位延伸:如民政工作的功能在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同时逐步向提升社会公共福利水平延伸;民政工作的机制也由政府主导逐步向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向转变。这些都对民政服务方式和手段提出了新课题,即从分散性、救急性的方式手段向整体的制度安排和规范管理的方向转变。民政工作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宽,我们肩上的重担加大,这就需顶住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与时俱进,吃透政策,兼顾工作的“量”与“质”。

(三)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和为民情怀,切实提升工作动力。工作做得实不实,是否能够满足大多数人的期盼,是否能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期待的问题,这是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民政工作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事事都直指民生关切,民政工作服务的对象中,有不少是社会弱势困难群体,他们生活困难、情况特殊、心理上往往也比较脆弱,特别需要关怀,这就需要我们要以强烈的责任心、带着情感去做民政工作,将肩上的压力变成工作中的动力,把责任心、把为民理念体现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中,更加注重社会责任的担当,更加关心贫困群众的生活,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诉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新期待,向群众架牢一座连心桥。

二、把握重点,挖掘亮点,努力发挥民政的社会保障兜底作用

民政工作政策性越来越强、业务性越来越强,也即是对工作要求更精、更细、更严,我们民政干部需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新时代新起点新期望,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民政工作要求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从“三围绕”着手,夯实基础工作,突出特色亮点,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一)围绕精准要求,加强以社会救助为主体的兜底保障。一是确保政策应享尽享。社会救助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体现和落实“精准兜底”,真正让符合条件的弱势困难群体都享受到应有的救助,把民生底线托住、托好。二是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在救助过程中,加强低保对象动态化和精准化管理,规范低保评议公示和审核审批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坚决防止“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发生,始终维护好民政保障性政策的公平正义。三是落实自然增长机制。按要求及时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标准,不断提高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二)围绕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好民政在托底特困供养、提供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对上争取养老项目资金,着力新建和改造一批公办养老机构,并加强招商引资,引进民办养老项目落地。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打造一批具有“品牌”效应养老服务机构,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二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2019年,民政部正式发文取消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针对设立许可的取消,我们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尤其是事中监管工作,区民政局将充分履行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行业安全监管职责,镇街要严格落实对养老机构的属地安全监管责任,防患于未然,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持续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促进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三)围绕机制创新,提高社会事务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丰富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和创新,提高村(社区)自治能力、动力和效力。全面推广“三事分流、三社联动、三治并举”社区治理创新模式,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培育和发展社会广泛需求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积极探索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助推作用。健全儿童关爱与保障体系,加强儿童工作力量,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全面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完善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残疾人福利保障力度。

三、强化保障,夯实队伍,为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强化民政队伍建设,才能确保民政工作推进有序。目前,从局机关到镇街民政办民政工作力量配备少,专职人员少,有的镇街民政办只配备了一人,有的还频繁变动,队伍力量薄弱,以及不稳定等问题不利于民政工作的开展。为此,结合民政服务对象在基层、工作重心在基层的实际,切实解决好基层民政队伍人员力量不足、变动大、非专职等现实问题,充分激发和调动工作能动性,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肯担当、作风正的民政干部队伍,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民政干部要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综合协调、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同时,要强化规矩意识,民政系统项目多、资金量大,在权力运行、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等领域,存在滋生腐败的可能。我们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规矩意识,要始终坚持阳光操作的工作理念,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最大限度地杜绝腐败问题发生,确保民政资金依法依规安全运行,确保项目、资金、人员安全。

 

(作者:区民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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