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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编制资源配置 强化体制机制保障
发布时间:2021-09-07 10:05:14       作者:彭红英 吴雪华       来源:区委编办

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自委办发〔2021〕13号)文件精神,区委编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为民服务,做深做细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深入调研,摸清底数掌握情况

(一)机构编制情况

大安区15个镇(街道)设置党政机构91个,事业机构70个,共核定编制805名。其中,6条街道共设置党政机构30个、事业机构23个,核定编制205名;9个镇共设置党政机构61个、事业机构47个,核定编制600名。

(二)审批服务运行情况

一是镇街设置行政审批办公室。15个镇街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为镇街行政机构,与便民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办理镇(街道)法定、赋予和相关部门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镇街设置便民服务中心。承接医保、民政等十个部门的业务,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共93项。三是建立便民服务代办站。依托村居党群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室,在全区121个村居委会设置便民服务代办站。公布代办事项,明确细化政策标准、所需资料、代办流程、联系方式、结果反馈等内容。四是设置村居服务代办员。本着“办事不出村、服务零距离”的原则,建立村居委会、居民小组、居住小区(片区)三级全程代办服务联动机制,村居干部、组干部、居民小管家履行代办员职责。

(三)综合执法运行情况

一是15个镇街均设置行政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内城市(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统筹协调管理考核、统一指挥协调上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在12个镇街各设置1个综合执法中队,负责文化市场等领域日常巡查、快速处置、协助调查取证等基础性监管工作。三是按照“能放则放”原则,编制《大安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清单》,下放或委托镇街行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旅游等领域行政执法权力1404项,其中委托行政处罚1316项(委托一般程序日常巡查、证据固定、依法调查384项),委托行政检查30项。

(四)派驻镇街机构情况

除政法系统外,我区现有派驻机构为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一是市场监管局派驻10个市场监管所到镇街,负责属地市场监管领域的执法、监管和行政管理工作。二是在镇街按区域重新设置牛佛、何市、大山铺三个片区自然资源所,开展自然资源处置相关工作。

(五)其他重大调整情况

一是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情况。在牛佛镇事业单位“文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加挂“综合文化站”牌子,在新民镇等其余14个镇街的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加挂“综合文化站”或“综合文化中心”牌子,主要负责辖区内文化、教育、体育等相关工作。二是镇街权责清单情况。编制形成《大安区镇(街道)行政权力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由镇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124项、由街道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38项。开展镇街属地管理事项清理工作,涉及镇109项、街道68项。三是公安所长兼任驻地副职情况。明确龙井街、马冲口街、大山铺镇、何市镇、牛佛镇5个片区派出所所长分别兼任驻地镇街政府(办事处)副职,更好发挥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方面工作统筹资源作用。四是镇街设置科技副镇长(主任)情况。根据省市区统一安排部署,明确各镇街核定的1名事业副科为所在镇(街)科技副镇长(副主任)。

二、认真梳理,自我剖析存在问题

(一)区乡职责划分困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重点工作中,虽然有镇街权责清单,但仍存在县乡共同承担且层级间职责不清的工作,容易出现多头管理或无人管理的现象。

(二)条块沟通不够顺畅。大部分权力在条、责任在块的情况在基层尤为明显,尤其是实行派驻体制管理的机构人、财、物权都在区级政府部门,具体工作责任落实、考核则落在镇街头上。凡涉及收费、审批、处罚等权力比较直观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都是垂直“条”管,而部分责任风险大、部门利益少、权力小的都放到镇街,致使镇街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

(三)基层干部待遇发展受限。镇街工作人员现有公务员、工勤人员、事业人员和参公人员四种身份,由于基层工作繁杂,工作混岗使用是常态,出现“同工不同身份”“同工不同酬劳”等问题。部分事业干部干的大多数是公务员的工作,但享受不到公务员的待遇。基层干部职务上不去,工资待遇偏低,造成镇街干部心理上的不平衡,工作积极性不高。

(四)基层人员力量稍显不足。目前,镇街存在现有人员与工作要求不对等的情况。截止目前,虽然15个镇街行政编制空编率仅为8%左右,但借调人员偏多,实际工作的人员不足,难以满足新时代的工作要求。镇街政府干部队伍更替快,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等情况同样非常突出,年轻干部要么招不来,要么留不住。2021年我区通过派驻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下沉60名事业编制,但由于涉及个人收入、职业前景等具体实际问题,很难将有经验、有业务能力的人员一并下沉到基层,几乎只能通过公招招聘新人,使得基层执法力量的增加跟不上权力下放需求。

三、深入思考,统筹谋划下步打算

(一)扎实推进镇街扩权赋能

一是统一启用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实行印章编号管理,建立“三个一”便民服务体系,即一窗接件跑一次、一次事情一次办和一枚印章管审批。

二是支持镇街启用综合执法中队编制公招、符合条件人员调动等用编。动员全区所有镇街公务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充实各镇街执法力量。

三是明确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业务指导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主,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执法监督、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

(二)健全派驻机构管理体制

一是完善派驻机构管理体制。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外,区级部门设在镇街的基层站所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要纳入镇街统一指挥协调、统筹调度使用,赋予镇街对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权限,明确派驻机构每半年向镇街党(工)委报告工作,派驻机构年度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要书面征求镇街党(工)委意见。

二是加强派驻机构考核管理。在派驻机构进行工作考核时,镇街的评价结果不低于考核权重的50%。在镇街实行派驻体制的区级部门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时,镇街评价结果不低于考核权重的30%。

(三)充分发挥编制使用效益

一是统筹镇街人员使用管理。支持镇街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在区对镇街目标绩效考核基础上,鼓励镇街根据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进行二次考核分配,体现多劳多得,调动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

二是探索村(社区)干部职业化新模式。统筹镇街事业编制,用于公开招聘街道事业人员到城市社区工作,或从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镇(街道)事业人员,转变身份后继续从事村(社区)工作。公开招聘到城市社区工作的事业人员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其间不得抽调借用到镇街及其他部门(单位)工作。

 

(彭红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吴雪华:区委编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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