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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作风效能建设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3-11-28 02:51:48       作者:钟淳       来源:区纪委

机关作风是机关干部素质的外在表现,干部素质是机关作风的内在根本。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管理科学的重要组成部份,是以效能为基本目标,以实现优质高效为目的,把管理的诸要素有机结合在一起,依法履行职责的管理活动。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有利于解决机关部门及其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效能、服务态度和工作质量等问题,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对促进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作风效能建设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运用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强化督查等各种科学管理手段,特别是要注重构建长效机制,才能推动作风效能建设深入开展。下面,笔者结合我区开展的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与治庸问责行动,谈一些关于推进作风效能建设的看法。

一、加强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的现实意义

机关以效能为本,干部以效能为先。作风和效能建设,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区域竞争力,事关事业兴衰成败。只有努力改进干部作风,切实提高机关效能,才能真正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体现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一)加强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载体。任何执政党的根基,都在于民众的拥护和支持。人心向背历来是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衰成败的根本因素。作风体现和反映党风,有什么样的党风,就必然有什么样的作风。干部作风和机关工作效能,关系到党的路线政策和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加强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不仅仅是一个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的问题,更是一个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问题。必须通过加强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效率和水平,以科学决策、有效管理和优质服务,更好地实现人民的愿望、维护人民的利益、赢得人民的拥护。

(二)加强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是抢抓发展机遇、实现追赶跨越奋力崛起的根本保障。随着新一轮经济发展竞争力的进一步加剧,围绕抢占新一轮发展的制高点,区域、城市之间的竞争,已经从拼资金、拼土地、拼政策的阶段进入到比环境、比服务、比潜力的阶段。环境已成为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是发展的重要资源。能否营造优良的环境,关键取决于我们的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实践证明,哪个地方能够在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方面下真功夫,先走一步,哪个地方的环境就能得到进一步优化,就能在区域竞争格局中赢得先机,掌握主动。对于处于激烈竞争中的大安区来说,要抢抓发展机遇、实现追赶跨越奋力崛起,就必须花大力气加强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全区在加快两化进程、推进五个自贡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把我区建设成为全市干部作风最好、办事效率最高,发展环境最优的区县。

(三)加强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增强干事创业本领的现实需要。机关是党和政府的中枢,在政治生活和经济社会事务管理中居于重要地位,肩负着辖区内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使命。一个地方发展的快慢、好坏,关键取决于这个地方是否有一支特别能干事、特别能创业的干部队伍,取决于各级干部的执行力、推动力和作风能力素质。只有不断加强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才能让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抓作风、抓效能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大兴读书学习、调查研究、真抓实干、雷厉风行、艰苦奋斗之风,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履行《党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断创新管理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机关效能,增强队伍素质。

二、开展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开展加强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与治庸问责行动以来,全区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干部精神面貌有了较大改观,各项工作推进速度加快,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但这些成效基本还是初步的、浅层次的,可以说是刚刚“破题”,一些深层次的、复杂的难题仍然存在。

(一)有的部门和单位认识还不到位,抓作风效能建设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存在被动应付现象。有的单位在开展作风效能建设上,没有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层面,敷衍了事,被动应付,风声紧时就抓一下、好一阵,忙于事务性工作时就松一下、差一阵。一边在抓作风效能建设,一边在观望,认为这项工作和以往的一些学习教育活动一样,有一定的期限,“百日行动”一结束就完事了,不过是一阵风,坚持不了多久,没有真正认识到作风效能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系统的工程,没有真正认识和理解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致使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受到影响。

(二)有的部门和单位抓作风效能建设表面化,没有解决深层次问题。一些单位和干部对作风效能建设理解表面,认为就是作风效能建设就是抓机关的劳动纪律,要求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不能玩电脑游戏和炒股聊天看电影等等,把工作重点放在“在不在岗”上,对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提高为民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等深层次问题却研究不够。“在不在岗”是对一个公职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和最起码的标准,固然是要抓,但绝不能仅停留在这个层面上,有的工作人员在岗不在状态,出勤不出力,工作拖拉、效率低下;有的工作人员在岗不在行,不懂业务,不熟悉政策,致使工作推进乏力等等,严重影响了干部队伍和机关形象。只注重“在不在岗”而忽视“在不在状态”、“在不在行”,就没有真正抓住作风效能建设的本质,就不能有效推进工作。

(三)有的部门和单位重制度创建、轻制度落实,与业务工作联系不紧,存在“两张皮”现象。制度建设是效能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有的部门和单位,虽然在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制度制定了一套又一套,各项规章制度越创越多,可不少制度是挂在墙上、印在纸上,真正落实下去的却并不多,存在重形式轻结果、重制定轻落实的现象。有些单位制订的制度与单位实际不符,缺乏针对性;有的为图省事,照搬照抄兄弟单位、周边地区的制度规章,不结合本单位实际,与业务工作联系不紧,缺乏创新;有的脱离日常业务孤立地抓作风效能建设,有的忙于日常业务而不认真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把作风效能建设与日常业务分割成“两张皮”;有的制度只有原则性规定,没有具体实施方法,可操作性不强,致使有些制度形同虚设,成了摆设。

三、推进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的对策

作风效能建设是一场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自我革命,是一项只有起始、没有终结的长期任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简单依靠运动式的集中活动取胜,而是要立足当前,注重长远,把影响工作效能提高的关键问题作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办法,做到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以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重点推进制度建设,通过有效构建职责明确、奖惩分明、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保证效能,用效能体现制度,推动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持之以恒、不断深入。

(一)建立健全完善的责任体系。一是要立足部门职能和业务特点,严格界定各机关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岗位职责,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公开明示,责任到人,推动部门责任法定化。二是各部门要明确界定每个岗位的基本职责、工作流程和能力素质要求,实现岗位责任具体化。三是要建立岗位之间、部门之间的责任链条,做到责任对接“无缝化”。四是要明确和细化各个层级、职级的责任,实现责任层级清晰化。五是对工作人员的任务目标、评价标准、完成时限等分清类别,尽量细化,让每一位工作人员既有权又有责,实现责任管理定量化。

(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的职能职责,对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进行重新审视、梳理和完善,努力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制度体系,形成靠制度管事、管人的良性运行机制。一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政务公开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单位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事项报告等制度,实现重大事项决策与实施的公开透明和民主监督。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有关规范行政行为、执法行为、服务行为的相关制度。特别对涉及许可审批的事项,要健全和完善于法有据、程序严谨、规定明确、执行有力的管理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具体执行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实现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单位内部工作推进机制,增强机关干部的执行能力,确保工作安排部署顺利推进,杜绝“中梗阻”。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单位机关政务、事务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控制经费支出,保证机关良好形象和正常秩序。

(三)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一是按照“减少前置、降低条件、提前介入、简化环节、并联审批、缩短时限、事项归并”的原则,对审批流程进行彻底梳理与再造。流程设置做到“该放必放”、“能放都放”、“该减必减”、“能减都减”, 全面实现程序、时限、费用“三减少”;充分发挥审批部门主观能动性,加强综合协调和相互协作,抓好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完善政务服务中心“三级联动网上办理”系统,加快推进网上审批信息资源共享和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网上申报、网络数据交换、网上预审、网上审批、网上监察、网上结果公布。二是抓好各审批部门之间的并联审批,充实投资项目信息库、中介机构信息库并发挥作用,提高投资项目审批办事效率,为全区各类投资项目审批提供高效、便捷、无偿的代理服务;加大投资项目审批代理力度,大幅度增加投资项目审批代理数量,最大限度满足业主单位对项目代理的服务需求;三是建立和完善三级便民服务网络,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彻底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和工作成效。加强乡镇(街道)、村(居)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扩大服务范围,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使更多的审批项目进入代办服务,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

 (四)建立健全完善的综合考评体系。制定科学严谨的作风效能建设考评细则,严格考核奖惩,坚持“考人”与“考事”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专项考核相结合,把考评结果纳入各单位党政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对工作完成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强化考核评比,增强各机关部门和单位及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的压力和动力。建立完善配套的责任管理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增强评议的针对性、可比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奖优惩劣,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机关部门和单位及其负责人、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挂钩,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各单位在着力抓好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落实的同时,要将监督关口前移,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加强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全面了解干部的作风表现。二是要建立由网络投诉平台、信访举报、电话投诉、媒体曝光等构成的多维一体的投诉监督网络,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特邀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对机关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影响工作、影响环境、影响形象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作为不到位,特别是执行不力、推动不力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解决发现的各类问题。三是扩大监督的视野和范围,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将领导干部的一切行为都置于党纪国法和社会道德的严格约束之下。

(六)建立健全完善的责任追究体系。责任追究是组织实施机关效能建设的保证环节,没有追究或追究不严,再好的制度都可能形同虚设,再好的实施方案都可能变成一纸空文。要将《问责办法》进一步细化,制定更具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实施细则》,坚持把履责和问责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有责必负、失责必究,绝不搞“下不为例”。坚持问责过程和结果运用有机结合,严格执行问责结果,真正把问责落到实处,让广大干部对《问责办法》心存敬畏,从而有效推进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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