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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大安区农村基层“阳光工程”建设实践与探索
发布时间:2013-12-10 09:46:37       作者:刘志勇       来源:区纪委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近年来,大安区全面开展农村基层“阳光工程”建设。经过一年多的探索与实践,如今权力运行到哪儿,阳光就普照到哪儿,不留死角,没有阴暗面,有效防止了农村基层干部权力滥用,确保了农村基层和谐稳定,开辟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途径。

一、强化诚信教育,奠定阳光工程思想基础

(一)把对党忠诚作为诚信的基本要求,强化宗旨教育。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讲诚信,自觉锤炼诚信观念,内诚于心、外信于人,实现两个满意:一是以转变干部作风为切入点,增添便民、利民、惠民、助民措施,以诚信服务让群众满意。二是通过党员诚信服务,树立党组织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让组织满意。

(二)把遵纪守法作为诚信的行动准则,强化法纪教育。在法纪教育上,做到让全体党员干部知法纪—懂法纪—守法纪。一是通过政策公开栏、印发《廉洁从政手册》及时宣传党纪法规。二是在各级各部门坚持推行会前学法学纪。邀请专业人员对相关党纪法规进行解读释义,结合实际讲解如何遵守贯彻。三是党政主要领导每年不低于两次廉政党课或廉政专题报告,并定期与下级党组织负责人交心谈心、约谈、廉政谈话等,切实落实“三早”机制。

(三)把严惩失信作为诚信的根本保障,强化警示教育。诚信教育最有力的抓手就是对失信者的惩戒。一是制定失信惩戒制度,对失信于民、失信于党的个人和组织,坚决按党纪法规进行查处,特别是对涉农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坚持涉农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对全区查处的各类涉农案件,通过案件通报会等形式,及时在一定范围通报。

二、强化阵地建设,搭建阳光工程载体平台

(一)建设阳光展示台,落实群众知情权。全区从规范政策、党务、政务、村(居)务“四公开”入手,搭建权力运行展示台。一是以阳光党务、阳光政务、阳光村(居)务为载体,努力从内容、时限、程度“三维”满足群众知情的需要。二是特别增加阳光政策,对各级各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的全面公开。两年来,通过阳光展示台,实现群众点题公开700余件次,有效落实了群众知情权,真正实现群众看了明明白白,干部工作清清白白。

(二)建设阳光工作室,增强群众认同感。将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建设为阳光工作室。一是规范阳光工作室职能,方便群众。将直接为群众服务的职能部门均集中在阳光工作室办公,偏远乡镇实行逢场天村干部到乡镇阳光工作室集中办公制度。二是打造阳光工作室文化,转变作风。让群众办事真正体验到党委政府的温暖,有效融洽党群干群关系。三是完善阳光工作室制度,规范工作。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之制、限制办结制、全程代理制等。两年来,阳光工作室为民办实事、办好事3万余件次,切实方便了群众。

(三)建设阳光议事厅,落实群众参与权。一是在阳光议事厅设置列席席,研究重大事项,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决策均邀请纪委委员、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二是设置旁听席,群众对决策事项(按规定需要保密的除外)有参与意愿的可以通过相关程序参与旁听。三是将阳光议事厅作为镇情发布、村情发布和干部考核评价的场所,接受群众质询和考验。两年来,通过阳光议事厅决策重大事项800余次,发布镇情、村情400余次,有效实现了群众参与权。

三、强化制度机制,构建阳光工程运行体系

(一)坚持五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村级重大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五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程序决策实施。一是明确决策内容。涵盖了村级重大事务和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的研究、决策。二是规范工作程序。进入决策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均按照“五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程序决策实施。三是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了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规范。

(二)规范“五重一大”集体决策流程。一是制定了“五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制度,从决策的程序和要求、决策的执行和实施、决策过程和执行结果的公开与监督等做了明确规定。二是对“五重一大”集体决策分别绘制了科学严密的流程图,把权力行使流程化、直观化,便于运行、便于监督。三是将制度和流程图印成小手册发至全区所有机关事业干部和各级党组织,广泛学习和宣传,并开设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将制度、流程图、决策事项等及时在网上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农村三资管理双代管模式。坚持村财乡管、组财村管的双代管模式,确保农村三资的安全、有序运转。一是摸清家底,登记台账,动态管理。逐项核实登记,村级“三资”家底,建立了统一的“三资”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完善制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建立完善资金收入登记制度,村级财务镇代理制度,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招投标管理等制度。两年来,反映农村三资管理的信访件下降了68%,拒绝不规范、不合理开支10余万元,有效保证了集体三资的安全和有效发挥作用。

四、强化监督制约,创新阳光工程监督网络

(一)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一是规范机构设置和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由5-7人组成,其中主任一名,原则上由党员担任。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在本村村民中直接选举产生,村两委成员及其直系亲属、配偶不得担任监督委员会成员。二是规范机构的运行和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接受镇纪委、村党组织的双重领导,负责对全村重大事项决策、“三资管理”、“一事一议”、 两委工作运行情况等的全程监督并报告监督情况。三是规范机构的职能和作用。除了作为监督员外,监委会成员也是基层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和融洽党群干群关系的联络员,负责政策宣传,引导群众,答疑解惑等,把误会消除在第一时间,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两年来,全区150个村务监督委员会累计实施对重大事项的监督600余次,消除误会和化解矛盾1000余次,化解信访积案107件,切实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二)实行基层组织动态预警。一是明确预警内容和等级。把基层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倾向、执行能力、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稳定等方面的情况作为预警内容,并根据其发生的原因、性质、影响范围和可能后果划分为了一般、重大、特大三级预警。二是拓宽预警信息渠道。除通过深入检查、听取汇报、联村干部了解等“显性”途径了解基层组织状况外,还开辟了“隐性”信息渠道——遍布基层的“预警信息员”队伍。直接由党委物色和管理,对党委负责。三是严格预警发布和处置。党委根据上报的预警事项及时研究分析,确定预警等级,采用公开或秘密的形式向基层组织发出蓝色、黄色、红色预警信号,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根据整改进展情况递减预警等级,直至预警消除。两年来,通过基层组织动态预警,查处了4名村组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对8名村组干部依法进行了调整,对30余名村组干部进行了警示谈话,整改问题200余个,切实强化了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开设社情民意直通车。一是在村设立“社情民意会客室”,坚持每月安排一天为集中接访日,由乡镇驻村干部和乡镇纪委委员零距离收集社群众对村两委工作以及镇村干部的意见建议。二是公开接访人员的电话和设立意见箱,一些不愿意当面提意见和建议的群众,可以通过电话、意见箱反映情况。三是强化社情民意受理反馈机制。对收集到的所有诉求和意见建议,均实行台账管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对检举揭发类信息移送镇纪委调查处理,并适时公布调查处理情况。两年来,通过社情民意直通车,累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和诉求500余件次,办理和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7%以上。

五、强化目标考核,完善阳光工程考评机制

(一)设置三指标考核体系。阳光工程建设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系统工程,更是基层党建工作的系统工程,我们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建立完善了阳光工程建设三大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即廉勤指标体系、发展指标体系、和谐指标体系,三大指标体系分别占考核权重的1/3

(二)坚持三时段综合考核。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注重全过程管理。通过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对各村级组织阳光阵地建设情况、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三时段考核均占考核权重的1/3

(三)组织三主体参与考核。为确保考核的真实性、全面性,真正体现工作干得好不好群众说了算、干部是否勤政廉政群众评价,我们在各时段的考核中,均把上级组织、村组干部含监督委员会成员、群众代表作为参与考核的主体,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参与测评,三主体的考核评价均占考核权重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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