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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3-12-11 14:17:07       作者:彭红英 文明全       来源:区委编办

一、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现状及特点

2013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共有编外聘用人员982人,其中:区级部门编外聘用人员522人(机关215人、事业307人),乡镇街道编外聘用人员460人(机关59人、事业401人)。

982人中,从性别看,男性422人、女性560人,男女性别比为11.3;从年龄看,30岁以下324人,占33%30-40200人,占20.37%40-50210人,占21.38%50岁以上248人,占25.25%;从学历看,高中及以下学历713人,占72.61%,大专学历240人,占24.44%,本科以上学历29人,占2.95%;从批准情况看,经上级同意487人,单位自定和其他情况495人;从经费形式看,上级或本级财政拨付337人,单位自筹和其他情况645人;从聘用时间看,1年以下417人,13310人,35119人,5年以上的136人。

由此,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聘用人员数量较大,后勤保障人员居多。全区编外聘用人员982人,总量较大,聘用人员中大多从事驾驶、门卫、保洁、炊事、护理、协管等后勤保障岗位,大多分布在卫生、教育、城管等系统。例如: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354人、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157人、执法分局聘用人员240人(其中:城乡管理协助执法人员94人、公厕管理人员10人、区环卫站清扫保洁临时人员136人),三个单位从事后勤保障聘用人员共751人,占全区总量的77%

二是聘用人员结构较合理,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982人中,男女性别各占一半、比例较平衡,各年龄段人员比例相当,但文化程度普遍不是很高,高中及以下学历713人、占72.61%,大专学历240人,占24.44%,本科学历以上学历29人,仅占2.95%

三是聘用人员进入渠道灵活,形式上相对不固定。从批准形式上看,有上级同意的,也有单位自定和其他情况的,各占50%;从经费拨付形式看,大多由用人单位自筹补贴,单位自筹和其他情况的645人,占66%,上级或本级财政拨付的337人,仅占34%;从聘用时间的长短上看,大多较短,1年以下的417人,占43%5年以上的136人,仅占1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区虽然通过严格岗位设置、规范管理程序,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正在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编外聘用人员数量呈现逐年增长趋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是时代的产物,随着近几年基层工作量的不断增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凡进必考,我区每年根据各单位缺编情况按程序拟定招考计划,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时,常因各种原因,下达招考指标不能满足需要,使得每年补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数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机关事业单位的年轻人员,特别是公务员流失严重,部分具有专业技术或高学历的基层一线年轻人为了寻求更好的工作环境和自身的发展前途,通过各种途径考调出我区或辞职,故造成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仍相对缺乏,为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需要使用部分编外人员,而且用人数量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如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实有干部职工中750人,临聘人员就有354人,占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总数的47.2%

二是编外聘用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涉及各行业、各系统紧缺的岗位,部分岗位还是专业性较强的,如法院、城管、公安、卫生等,虽是编外聘用人员,但在工作要求上与编内正式人员一致,但在专业或业务的培训上,对聘用人员缺乏系统培训,缺乏对编外聘用人员的激励机制,在制度上也没有较为完备的考核奖励机制,再加上部分人员在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进取,存在业务能力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现象。

三是编外聘用人员队伍相对不稳定。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特别是城管、公安、招商等公益性岗位协管协勤及招商引资雇员等,基本上实行一年一签,由于部分聘用人员是为解决临时就业问题,以此为过渡,等机会考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其次,工资福利待遇较低,与承担相同工作任务的编内人员相比大相径庭,并且各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差不齐,部分资金自筹的用人单位自身经费不足。另外,在办理编外聘用人员五险和特殊保险费用时操作繁琐复杂,且聘用人员的各种保险,经费保障存在保险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导致编外聘用人员思想不稳定,个人不满意时容易选择辞职,造成聘用人员流动性较大,队伍相对不稳定。

三、建议意见

编外用人是全省各地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体制机制改革的客观要求,面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形势,针对编外用人,我们必须转变观念,创新管理,提高人事编制服务水平,维护和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编外聘用人员制度

一是完善编制内人员管理制度。结合当前新时期、新形势,根据各单位职能转变,科学调整配备编制及人员结构,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人事相宜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控制编外用人,尽量减少编外用人情况的发生。

二是建立健全编外用工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编外聘用人员申报制度,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实行实名登记,并坚持“一变一报”的申报核定制度,用人单位在编外聘用人员变更、岗位变动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同时办理编外聘用人员登记等相关手续;对编外聘用人员实施社会化管理制度,聘用的编外人员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施人事代理,并建立健全用工合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员工培训、员工考核、辞职辞退和劳动争议等一系列社会化管理制度,做到依法用人、规范管理,用制度保障单位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编外用人必须坚持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和避免编外用人失控和用人中的不正之风,按照市场规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办事,变“用钱养人”为“用钱办事”,可提高后勤服务质量,节约后勤服务成本,提高机关行政工作效率和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水平。

三是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教育管理,对聘用人员应当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经常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和劳动纪律教育,依法依章处理聘用人员违法违纪问题;防范劳动纠纷,用人单位一般不得与聘用人员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一般不得聘用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等。

(二)强化培训,建立编外聘用人员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鼓励岗位成才。用人单位适时开展岗位知识学习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鼓励聘用人员参加业务技能培训,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技术等级考试和职业资格考试,参加本系统的各技能竞赛、考核评比、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竞争上岗。

二是严格绩效考核。明确每个岗位具体职责、工作规程、考核标准和监督管理办法,对聘用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加强日常考核,考核情况作为确定劳动报酬和续订聘用合同的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考核奖惩。由各单位制定专门的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及时给予奖励,对工作业绩较差的,予以辞退,特别是可以制定聘用人员末位淘汰制,对考核靠后的聘用人员予以解聘,让聘用人员自加压力,从而形成良性激励约束机制。

(三)创新形式,建立编外聘用人员合理分配制度

一是探索多种用工形式。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在法律法规范围之内减轻编外用工经济负担。一方面鼓励发展劳务派遣公司等各类劳务、人才中介组织,积极探索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如机关事业单位在计划内使用临时工可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再由劳务派遣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只管用人,不与个人发生劳动关系。另一方面加快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外包管理方式,减少后勤服务岗位的编外用工人员,变“养人”为“养事”,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办事效率。

二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应逐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大胆创新,实行新型用人的制度,加速传统的编内编外用人“双轨制”向“单轨制”转型,只有实行了人员的岗位管理,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薪酬待遇才可能实现按劳分配、同工同酬,从而促进机关事业单位的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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