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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对策
——有感于阳光贝贝幼稚园疑似变质食品问题群访事件
发布时间:2013-12-16 12:27:15       作者:黄显容       来源:区委宣传部

当前,由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愈来愈多,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本人试以最近发生在阳光贝贝幼稚园的“9·11”群访事件为例,浅析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和处置对策,希望对今后的工作有所裨益。

一、浅析该事件发生的成因

第一,群众集体利益受损,是导致此次群访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的利益有关。”一个孩子,系着一个家庭的未来和希望。闻知自己的孩子在幼稚园可能食用霉变食品,怎会不义愤填膺?在担心孩子身体健康共同利益诉求下,众多家长扭成一股绳,采取集体上访和集体阻断交通等方式,以求解决问题也就显得顺理成章、情有可原了。

第二,相关单位和部门管理不善,是导致此次群访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由于公共教育资源的紧缺和社会对幼儿教育需求的增加,我区民办幼儿教育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办幼儿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但其管理现状却令人担忧。在整个事件的调查处理中,我们发现阳光贝贝幼稚园也确实存在主管部门对幼儿园的监管力度不够,园方师资质量难以保证、保教质量和卫生状况亟待规范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早已在幼儿家长心中埋下不满的种子,发现霉变食品只是“9·11”事件的一个导火索而已。

第三,群众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但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此次群访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改革开放以来,广大群众的利益意识与权利公平意识都在不断增强,同时“权大于法”的观念也根深蒂固,这些观念意识的交织,一些民众产生了对政府和司法系统的不信任,错误认为聚众闹事可以对政府造成压力,能较快、较好解决问题,于是采取这种比较激烈的手段表达诉求、维护权益,使本来能依靠正常程序或法律途径得到解决的矛盾演化成突发性群体事件。

二、思考处置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对策

新形势下,应急处置群体性事件已成为衡量政府管理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准,作为参与“9·11”事件的一名工作人员,我也从中得到了一些启示。

(一)遵循工作原则,是成功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前提。对任何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法治”原则是必须遵循的一个总原则。在处置“9·11”事件中,区委、区政府就是本着对幼儿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遵循“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两手抓、两手硬’”的“法治”总原则,使事件得以成功处置。除此之外, 因为群体性事件具有特殊性,我们在处置过程中还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一是遵循党委、政府领导原则。群体性事件往往涉及人数较多,涉及面较广,在处置中必须要谋全局、顾大局,以党委、政府为核心,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才能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处置工作。“9·11”事件的成功处置也正是得益于区委政府的坚强领导、统一指挥;得益于区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二是遵循教育和疏导的原则。群体性事件基本上是因利益纠纷而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在处置过程中,一定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对象的教育疏导工作。在“9·11”事件中,也正是群众工作组的工作人员,一对一、面对面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为群众讲明真象,讲明政策、法律,才有效地疏导了群众的情绪,平息了事态。三是遵循分化与威慑相结合的原则。群体性事件中,一般存在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的动向,我们既要有的放矢地分化瓦解、层层剥离和揭露少数策划者的不良用心,又要适时动用执法力量,依法利用各种技术手段,摸清情况、获取证据,对其中的骨干、违法分子进行打击处理。在“9·11”事件中,公安机关对3名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人员,依法给予了行政拘留的治安处罚,这威慑了闹事人群,较好地控制局面。

(二)把握重点环节,是成功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关键。社会系统从井然有序到杂乱无序,到最终爆发群体性事件,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个过程一般有几个不同的阶段,在不同的阶段我们应该有不同的工作重心,这个工作重心就是我们要把握的重点环节。一是事件发生之前,要健全机制、科学预警。在事件发生的初始期中,我们应具有敏感性,进行预警、监测和问题管理,要善于捕捉策划和酝酿闹事的前兆信息,做到见微知著、明察秋毫,防范和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这是最节省成本和最有效的工作方法。二是事件发生之中,要正面应对、临阵不乱。如果事件最终爆发,我们要迅速启动紧急应对系统和处置程序,根据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发生领域和群体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能职责,形成分别处置、整体配套的处置系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迅速、紧张、有序地开展工作,以期在较短时间内回应民众的诉求,控制住事态。在“9·11”事件的处置中,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任组长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下,教育秩序恢复组、体检工作组、舆情监督组和群众工作组等四个专项工作组分别制定具体处置方案,并快速、高效地开展工作,推动了事件的成功处置、化解。三是事件发生之后,要妥善处理、降低损失。在事件事后处理阶段,我们要注意妥善处理有关政治影响、经济损失等恢复性问题,力争“尽最大努力防止事态扩大,把事件对社会政治稳定和对社会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在“9·11”事件中,区级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阳光贝贝幼稚园和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进行了处理;针对幼稚园管理不善的问题,开展了全区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的食品安全大检查,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防止类似群体性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夯实群众基础,是成功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根本。“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如果在群众中缺乏凝聚力,就会直接影响到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成效。一是树立群众工作的理念。要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解决部分干部害怕面对群众的思想问题,引导广大干部主动深入基层,把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过程。在“9·11”事件中,正是全区500多名干部坚持群众工作的理念,不分白天、黑夜,不分休息日、节假日,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去面对问题、化解矛盾,才为成功处置事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建立与群众的深厚感情。群众也好,机关干部也好,人的感情都是一样的,我们要将心比心,用真情换取真心,获得群众的信任。在“9·11”事件中,正是广大领导干部带着对群众的真情实感开展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坚持耐心细致地答复群众提出的问题,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才争取到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使成功处置事件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健全科学的群众工作制度。在“9·11”事件中,我们建立了包班负责的群众工作机制,由县级领导担任包班工作组组长,实行分班包干(包排查、包调处、包化解)、责任到人;建立了业务培训机制,对工作人员进行群众工作业务专题培训,提升机关干部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同时,还建立了调查研究制度、民情恳谈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工作问责制度等,这些行之有效的群众工作机制,为群体性事件的成功处置提供了的制度保障。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各种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将暴露得更加明显,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警觉和清醒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扎扎实实的做好群众工作,才能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大安这片土地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

 

   (作者为中共大安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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