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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反省 改过重振
发布时间:2013-12-16 12:28:39       作者:梁静艳       来源:区教育局

2013911,大安区阳光贝贝幼稚园“疑似变质食品”问题引发群访事件,既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也给区委、区政府添了乱,作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我深感痛心、愧疚和自责。

 9·11”事件的发生看似偶然的,实际是必然的。深刻反思此事件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教育局对相关法规政策、以及区委政府的严格要求领会不深、执行不力;充分暴露出教育局对群众的期望把握不准,应对和处理复杂的群体矛盾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充分暴露出教育局内部安全责任制交叉、督促检查不够,致使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尽职履责不到位。深刻教训,刻骨铭心;切身感受,历历在目!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

一是缺乏政治敏感性,事件处置不力。9·11”事发当时,我参加省安全督导检查汇报会,虽在第一时间安排了分管局长和相关股室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但没有清醒地认识到这次事件发生在食品这个特殊领域,冲击社会伦理底线;发生在幼儿这个特殊群体,冲击到家庭底线;发生在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这个特殊时段,冲击到依法处置底线。因此,对事件的特殊性、敏感性和复杂性认识不够,存在盲目乐观和侥幸心理,导致了家长疏散不到位并再次聚集,引发了后来的群访事件。反映出我们缺乏政治敏感性,群众观念淡漠,没有真正做到心里时刻装着群众、时刻想着群众、切实关心群众;反映出我们处置突发事件工作能力欠缺、方法简单和手段单一。

二是依法行政意识淡薄,行政审批不严格。虽然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新形势下的教育政策有学习,但学习不全面,理解不深刻,没有做到学以致用。在审批民办教育机构时,对党和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民办教育十六字方针认识不到位,在工作中缺乏法治理念,坚持法制性原则不够,更偏于发展的现实性,只想到首先满足适龄儿童的就读需要,拘泥于惯性思维和已有经验,对新形势下民办幼儿园申请办园的必要程序和申办审批的必备要件掌握不全面、要求不严格,致使行政审批把控不严,管理资料缺失。

三是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管职责不落实。我区学前教育发展严重滞后,至今无一所独立的公办幼儿园,而作为学前教育主力军的民办幼儿园,准入门槛低,师资匮乏,教师素质低,管理者水平低,因此不出事是偶然的,出事是必然的。而我们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中,重审批和年检,轻过程监管;重保育教育,轻安全管理;重教育局对幼儿园的面上管理,轻乡镇(街道)、中心校对幼儿园安全和保教的属地跟踪管理,没有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无缝对接管理,从而导致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虽然教育局内部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了股室职能职责,但没有施行网格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忽略了股室间相互交叉职责的牵头与配合,致使实际工作运行中出现相互推诿扯皮,工作职责不落实,工作执行、落实不到位、过程管理有空白的情况。虽然教育局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中注重明确纪律和要求,但一些干部和工作人员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特别是对阳光贝贝幼稚园的提前招生、发布不实招生宣传、超规模招生等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也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启动教育行政执法,引起了家长的强烈质疑和不满。究其原因,主要是对机关股室干部、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教育整顿不力,严格管理不够,效能问责和绩效考核不逗硬,滋生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风,根子在教育局,责任在局党政主要负责人。

四是安全措施不得力,督查整改不到位。虽然区委政府三令五申强调安全生产工作,但我们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保稳定的认识不到位,致使在精力上侧重于抓大放小,在工作上侧重于公办学校的管理和教育教学的监管,忽视了民办教育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虽然我们层层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但由于主观上的侥幸心理,滋生了麻痹思想,没有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没有投入足够的精力抓安全工作,导致安全措施存在疏漏,安全监管存在死角,安全管理执行不力。虽然我们建立了包片蹲点工作机制,安全工作安排部署多,听汇报多,但在抓落实方面不力,出现了诸如幼儿园禁园管理无法实施,食品采购索票索证和食堂管理没有落实到位等监管责任空挡,造成掌握实际情况少,现场办公解决实际问题少,抓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少,致使一些安全隐患,特别是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未得到及时、彻底整改。

五是部门联动不紧密,行政执法不逗硬。虽然建立了大安区幼儿园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但教育局作为牵头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没有突出常态化、密切化,在任务落实、监督实施、督查整改等重点环节,没有做到环环相扣,一丝不苟。虽然与相关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但联合检查的频率不多、执法的力度不够、乡镇(街道)和中心校属地跟踪管理缺失,且对发现的问题的处罚失之过宽,失之过软。致使学校、幼儿园在教育教学、保育教育、食堂食品安全等方面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存在严重的管理缺失。

二、举一反三,做好重振工作

痛定思痛,我们一定深刻吸取“9·11”事件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全系统开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活动,严格办园审批,明细工作职责,整顿机关作风,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安全监管,全力做好改过重振工作。

一是强化法治理念,严格依法行政。立足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积极主动学习各类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能力和法制意识,克服在工作中只注重社会效益,忽略法律效益的观念;克服凭经验办事,依靠行政命令办事的习惯性做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我们将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幼儿园的审批、年检和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长效机制,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制度、执法执纪协调配合移交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破解执法难题,切实解决联合审批、联合督查和联合执法不到位问题,实现履职科学化、成效最大化,努力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同时,建立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和园务监督委员会,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   

二是强化宗旨意识,切实转变作风。立足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强化群众意识,狠抓机关股室干部、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整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作为工作的重点。强化责任意识,狠抓责任落实,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服务全局工作。强化学习意识,狠抓股室干部、幼儿园园长和保教人员的学习培训,练就在工作中抓住“敏感点”、“关键点”、“整改点”的过硬本领。强化效能意识,狠抓过程和目标管理,对过程监管不到位,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实行严格效能问责和绩效考核。

三是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实行精细管理。进一步明确教育局的主管责任、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中心校的监管责任、民办幼儿园的主体责任、幼儿园园长和保教人员的岗位责任,健全和完善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强化内设机构之间、岗位之间的责任落实,严格效能问责,实现无缝隙管理。出台《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完善民办幼儿园评估制度,实行层级督查量化评估,对未达到标准的民办幼儿园限期整改,或吊销办园许可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办园审批、规范招生、保育教育、食堂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校园安全等管理,把中小学及幼儿园管理工作做“精”做“细”,在精细中求规范,在规范中求优化,在优化中求特色,向细微处要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9·11”事件发人深省,给我们的行政审批、教育教学过程监管和教育行政执法敲响了警钟,我们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刻反思,改过重振,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校园环境,确保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作者为大安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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