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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发布时间:2014-07-18 10:19:11       作者:韩发宣       来源:区审计局

通过前段时间调查了解区人社系统经办管理的五大保险基金、区民政局城乡低保资金、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保障金管理使用情况,区财政局财政投入情况,我认为,全区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成效显著,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日趋完善,但尝未做的“全覆盖”,制度体系运行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一、我区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社会保险稳步推进

我区坚持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不断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日趋完善,医疗保险稳步实施,失业保险逐步规范,工伤、生育保险顺利运行,基本形成了参保对象多领域、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保险体系,为促进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职工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2013年底,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94万人,有6.90万人领取养老金;基本医疗(包括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保险参保人数34.53万人,2013年有2.73万人(次)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0.65万人、1.08万人和0.81万人。

(二)城乡低保体系初步建立

我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已经规范化、制度化,“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全面实现。2013年城镇居民低保保障人数18.97万人次,年发放低保金4699.58万元;201311月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14/月。201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人数11.15万人次,年发放低保金1142.43万元,较好地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社会救助全面实施

我区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纳入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了灾害应急救助、农村大病救助等制度。截止2013年底,全区共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52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0.94万人,农村五保供养0.27万人;2013年全区使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资助2.89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直接救助城乡居民0.46万人次。2013年,全区城市低保平均标准259/人·月(201311月后调整标准由248/人·月调到314/人·月),比2012年增长4.44%;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247.71元,较2012年增长8.52%2013年,全区农村低保平均标准108.06/人·月(201311月后调整标准由99.67/人·月调到150/人·月),比2012年增长8.41%;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102.49元,较2012年增长9.26%2013年,全区城市困难群众门诊救助人次均标准398元、住院救助人次均标准1604.9元;全区农村困难群众门诊救助人次均标准323.1元、住院救助人次均标准1410.51元。2011年,我区开始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013年福利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130/人·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678/人·月。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存在选择性参保或未完全参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应当为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但有的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进行选择性参保,对自己有利的险种就参保,不利的则不参保或只为部分人员办理保险,侵害了职工权益。

(二)老、中、新农保未对接

由于历史原因,我区目前同时存在老农保、中农保、新农保三种农村养老保险。虽然国务院在《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要求“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但省、市一直未出台具体衔接办法,而按国家规定在新农保兑现养老金时,参加了新农保的,老农保原领取55/月需新农保养老金领取时扣除,这样显然不合理,原参加了老农保的群众意见很大。

(三)社会保障和救助信息管理系统落后

一是信息系统不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实行计算机管理;农村养老保险、机关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还是手工操作;失业保险2009年纳入全市联网管理,但尚不能正常运行。

(四)大安区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不高,互济能力不强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未实现省级统筹。20052007年,大安区企业养老保险为县级统筹,2008年开始实行市级统筹。另外,工伤保险自2011年、生育保险自2012开始实行市级统筹。

2.机保工作从1996年试点至今,政策几乎没有变化,统筹层次仍是区县统筹,各地区自行其是,在参保范围、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以及待遇执行上不统一,再加之参保人数只出不进,导致参保人数(特别是在职缴费人数)急剧减少,基金征集额急剧下降。基金当期收支越来越不平衡,当期收支已开始出现缺口。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至今仍然为县级统筹;失业保险基金从2008年开始实现市级统筹。

三、建议意见

(一)提升保险金统筹层次。我区的社保基金除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3项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外,其余6种保险均为区级统筹,统筹级次总体较低,社会保障的抗风险能力不强。因此建议区政府要积极汇报,争取尽早将区级统筹保险上升为市级统筹。

(二)提升社保信息化水平。2013年,我区还有4项社会保险、1项社会救助未使用信息系统管理,区政府要加大社保网络建设的投入,提升全区的社保信息化程度。建议建立参保单位、医院、药店与市区社会保险经办单位信息联网,将社会保险资金的缴纳、记录、核算、支付及查询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三)加大对企业参保的检查监督。针对企业选择性参保问题,建议经办机构加大检查力度,促使企业应保尽保。

 

(作者:区审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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