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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杂志阅读>>《大安》2015年第10期>>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回归主责主业   强化自身建设
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5-11-02 17:11:25       作者:赖慧芳 刘燕       来源:区纪委

2014年以来,大安区纪委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有力推进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积极探索如何开展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

(一)攥紧拳头转职能,主责主业更加聚焦

1.开展工作研讨,着力解决方向不明问题。分层分类组织召开“三转”工作研讨会3期,举办“青莲”论坛(区纪检监察系统论坛)5期,全面掌握基层一线工作情况。在区内刊杂志《大安》开辟大安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栏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专栏各1个,刊载纪检监察干部调研文章20余篇,进一步找准履职方向。

2.清理议事机构,着力解决主业发散问题。坚决退出与纪检监察主业不相关的议事协调机构,从最初的108个减少为13个,“瘦身”88%,集中力量抓好主业。

3.细化两个责任,着力解决职责不清问题。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实行清单式分责、层级式明责,对工作推进情况设置了量化指标,并进行了签字背书和台账管理。探索建立了区委书记、区委班子、区委常委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分别对工作完成的载体和形式、对工作完成的数量和时间、对工作承办单位任务进行了明确。

4.规范职责分工,着力解决精力不足问题。区纪委书记带头在全区深入开展纪委书记和纪检组组长分工自查整改工作,制发《关于规范区级部门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分工兼职的通知》要求区级部门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专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调整内设机构,着力解决力量不强问题。在全市四区两县中率先成立了公益类事业单位大安区纪委监察局电教与信息中心。开展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和试运行,初步拟设8个内设机构,调整后执纪监督机构占比75%

6.落实两个为主,着力解决不敢监督问题。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区级部门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以区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建立了纪检监察后备干部人才库,实行动态化管理。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要求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每月将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区纪委报告。

(二)创新理念转方式,执纪监督更加有力

1.改变监督方式,着力解决监督不力问题。区纪委立足“再监督、再检查、再执法”,整合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力量,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花大力气解决基层纪检组织“既当监督员又当战斗员”的问题,要求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不再参与工程验收、征地拆迁等项目工作。

2.优化治腐模式,着力解决放水养鱼问题。试点建立以“一案四查四建”和“一库四早四卡”为主要内容的惩防衔接、一体联动工作机制。落实“三早”机制,建立由区委书记对在职县级领导干部及乡镇街道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谈话等13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谈话体系。推进重点领域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牵头制定《大安区重大项目廉洁承诺责任书》。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健全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深入推进会前学法(纪),充分利用手机报、廉政飞信和工作QQ群,在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短信,严把日常廉政提醒教育关;推荐阅读廉政网站,组织学习廉政教育读本、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自贡监狱,警示教育作用有效发挥。

3.改进审查方式,着力解决力度不够问题。推出了办理信访和案件“主动申报领办”和“交叉办案”制度,乡镇街道之间形成A办理BB办理CC办理A的交叉办理模式,同时可向区纪委主动申报领办信访件和案件,经审核同意,将适当的信访举报件和案件交由该乡镇办理。推行“案件主办”制,对受理的信访件和案件,有计划地让办案人员轮流担任办信办案主办人、协办人,并由主办人员对办信办案全过程负责。推行“一线督办”制,对贪腐、“四风”等重点、典型类案件由委局主要领导牵头督办。

(三)从严管理转作风,干部队伍更加过硬

1.加强内部监督,着力解决约束不够问题。充分利用周五学习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等自律教育。建立内部巡察机制,采取明察暗访,信访核查等方式,每季度定期开展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作风巡察。拓展外部监督渠道,推行执纪执法办案回访制度;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和监督举报信箱。开展区纪检监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梳理业务流程18项,梳理权力清单16项,查找廉政风险点77个,制定风险点防范措施77条,形成了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强化教育培训,着力解决能力不足问题。坚持通过业务培训、上挂下派、实战练兵等途径,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2014年以来,组织1200余人次参加了市、区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抽调20余名基层纪检干部到市、区纪委监察局“跟班学习”;选派3名机关干部参加了中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

3.密切联系群众,着力解决高高在上问题。通过“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入户走访”三大载体持续开展好“纪委书记下基层”活动。今年以来,各乡镇开展定期接访6次,各级纪检组织的“纪委书记”带案下访20余件,走访村(社)86个,走访群众上千人,收集意见建议16条。开展“亮身份·公开电话”活动,要求全区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对辖区内的服务对象亮明身份、公布手机号码,24小时接听信访举报电话,同时也接受群众监督。

4.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管理不严问题。建立区纪检监察干部单列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区纪委委员向区纪委全会述职、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定期向区纪委常委会汇报工作等制度。开展区纪检监察机关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对各室(部)职能职责、法规政策依据、工作事项及流程等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岗位标准32个,服务标准17个,保障标准10个,进一步规范了执纪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一)理想信念不够坚定

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在工作中回避矛盾、缺乏担当,致使监督执纪软化。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小进则满心理,自我感觉良好,满足于取得的成绩,工作缺乏激情。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求稳怕乱思想,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够,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执纪监督精力不足

就乡镇(街道)纪(工)委而言,因纪(工)委书记均同时担任党(工)委副书记一职,基本上都分管联系了组织、宣传、综治等工作,过多的“副业”负担,占用了大量精力,履行监督责任大打折扣。

(三)能力素质仍需提高

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半路出家,乡镇纪委委员也是兼任其他工作,纪检监察专业知识缺乏,基本上是靠“传、帮、带”,专业型人才不足,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履职效果。

(四)自我监督意识不强

我区有少数干部不能正确区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总把自己看作是监督主体,片面地把被监督看成是威信降低、软弱无能的表现,因此对监督存在抵触情绪,以致放松了自我约束。

三、今后努力方向

(一)深入推进改革,确保干事创业“精力充沛”

进一步认真落实“两个全覆盖”要求,探索实现纪检监察监督全覆盖,切实增强监督执纪力量。巩固部门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分工调整成果,探索规范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的分工,至少保证有1名副书记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二)狠抓品行锤炼,筑牢忠诚担当“铁的信念”

继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与政治上的成熟,以正确的权力观用权、以正确的事业观做事,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继续加强品性教育,进一步强化“正人先正己”的理念,加强“正气、正派、正直”的职业品质教育,锤炼“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坚持原则”的优良作风。同时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教育整顿相结合,促使纪律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加大培训力度,保证能力素质“齐头并进”

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规划,采用跟班学习、挂职锻炼、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多种方式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高质量的专业教育培训,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干事创业的本领,切实提高战斗力。

(四)从严管理干部,打造依法执纪“过硬队伍”

畅通纪检监察干部的“出口”和“入口”,把能力强,业务精,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收到队伍中来;把素质低下,损害纪检监察队伍形象的坚决调出队伍。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对工作成绩优秀的干部优先考虑委以重任,从而提高工作积极性。完善监督惩处机制,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决克服和杜绝特权思想、特权行为,树立监督者先被监督的意识;健全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巡视、督察、定期听取汇报等制度,建立失职渎职等责任追究系列制度。

(五)抓实作风建设,争当为民清廉“排头标兵”

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实现自我革新。继续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庸懒散浮拖”治理、“纪委书记下基层”等活动,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牢固树立纪检监察干部执政为民的理念,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赖慧芳:区纪委常委,刘燕:区纪委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