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 杨运才
大安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李延军
大安区人大法制委工作人员 代郑娟
基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制度安排。2024年2月大安区人大常委会被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全省人大基层备案审查联系点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备案审查工作各项制度和要求,秉承“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健全机制、规范运行,备案审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备案审查工作基本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基础进一步夯实
1.高位一体推进。在自贡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迅速成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基层备案审查联系点大安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区人大法制委全体成员及相关单位外出学习考察。在区委的高度重视和区政府的全力支持下,迅速落实了办公场所,并添置部分办公桌椅、电脑、文件柜和开通专用网络平台,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备案信息系统文件审核流程等制度全部做到上墙标识。
2.建强工作机制。区人大常委会把建设省级基层备案审查联系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印发《大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省人大基层备案审查联系点工作的方案》,明确组织机构、工作职责,让省级基层备案审查联系点建设工作各个环节做到有章可循。备案审查工作作为区人大常委会考核镇街和部门的重要内容之一。
3.强化队伍建设。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人才库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库工作职责》等文件,及时推选出32名法律意识强、依法办事能力强、业务精通的专家、专业人士,建立备案审查专家人才库并颁发“聘书”。全年共开展意见征询、审查论证等工作997人次。落实专职人员负责联系点日常工作。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镇街备案审查联络站工作人员学习《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切实掌握备案审查工作的相关制度和程序。
(二)流程规范有序,备案审查质效进一步提升
1.规范报备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的标准和范围,要求报备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确定负责规范性文件统一报送备案工作机构和人员,做到“有件必备”。2024年以来,收到备案规范性文件33件。其中,区人民政府报送3件,镇人大主席团报送30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9件,做到了应备尽备、材料齐全、格式规范,报备质量全面提高。
2.严守审查关口。按照“有备必审”的要求,区法制委综合运用“主动审查、专项审查和联合审查”等多种方式,根据文件内容、职责分工会同涉及的区人大各委(室)、区司法局、专家人才库成员等对报备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依法对33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没有审查出违背宪法法律规定的情形。全年共发现3件规范性文件存在报送格式不规范、附件不齐全等问题,经提醒反馈后已重新报备,备案审查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3.废止清理入库。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全省人大系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今年9月,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废止《大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
按照四川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管理要求,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网上接收、报备、审查和发布。数据库管理平台全年上传发布规范性文件82件。
二、备案审查工作创新做法
(一)聚焦民声民意。在备案审查工作中,我们坚持注重听取人大代表、专家人士、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充分收集相关意见建议,进一步畅通人民权益表达渠道和参与过程。基层备案审查联系点成立以来,对32部法律法规开展征求意见建议工作,向各专(工)委、专家库成员和政府相关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建议函2785份,收到并上报意见建议54条。
(二)聚焦联系群众。我区马冲口街道沙鱼坝社区作为省级基层备案审查大安联系点的延伸和自贡市立法联系点,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将立法联系工作和备案审查工作结合起来,创新运用“板凳课堂”工作方式,依托“小板凳”组织迅速、形式简单、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让“原汁原味”的社情民意,搭上了与上级立法机构面对面的“直通车”,切实做到让法律草案“到群众中去”,意见建议“从群众中来”。全年共组织开展法制宣传40余场、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000余份,召开立法座谈会17场。其中对《自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自贡市彩灯文化保护条例》的7条意见建议被确认。
(三)聚焦“家站”融合。我们探索资源整合、平台整合,积极发挥1+1>3的作用,逐渐形成“1+2+N”的备案审查联系点建设模式,即依托区人大常委会基层备案审查联系点为“主阵地”,人大马冲口街道工委和何市镇人大主席团作为“分阵地”,13个镇街作为“延伸点”的互通互联体系,连点成线、连线成面,把建设工作向基层村社区深度延伸,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其中,何市镇人大实施“145”工作方法,打造备案审查“分阵地”成效明显。“1”即牵引代表与选民互动,群众可通过“民声—民生”公示栏查阅各级人大规范性文件,并可参与备案审查讨论。“4”即四位有人大工作经验、履职意愿高的老同志按全镇产业布局的四个片区进行包挂,担任宣传人大工作的宣讲员、选民意见建议的征集者、鼓励选民参与备案审查的引导者。“5”即根据镇人大代表所在行业特点、特长爱好,按“金色(产业)”“绿色(生态)”“红色(组织)”“蓝色(文化)”“青色(人才)”“颜色”组织代表开展学习交流和特色履职活动。
四、未来工作方向
(一)强化制度刚性,增强备案实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重要论述。推动将备案审查纳入党委法治建设考核,增强监督权威,深入宣传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报备机关的责任意识,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扩大社会参与,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一府一委两院”和镇(街道)职责分工、工作流程。二是督促制定机关及时制定全年规范性文件预报计划,每月报备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避免迟报、漏报现象。通过普法宣传提高公众对备案审查的认知,形成社会监督合力。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审查能力。一是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学习和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扩大备案审查工作业务培训范围,全覆盖对“一府一委两院”和镇(街道)负责备案审查工作人员以及专家人才库成员开展学习培训。三是不断优化各镇备案审查工作队伍结构,支持镇人大主席团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备案工作队伍。
(四)开展创新示范,推动工作落实。一是按照“先行先试、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试点,探索建立镇(街道)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二是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点“三点合一”优势,不断尝试拓展和健全基层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基层备案审查工作的途径和形式,通过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汇聚各方智慧。
基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既是法律监督的“抓手”,也是法治建设的“晴雨表”。作为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区县承担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工作,基层备案审查联系点就是搭建民意表达的新通道,今后我们将通过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强化落实,不断夯实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何芯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