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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全国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体会
发布时间:2018-01-03 17:22:39       作者:胡金良       来源:区工商和质监局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市局的指导下,大安区作为全国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作为此项工作的参与者对全区范围内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较深的体会。

一、试点内容

根据全国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试点的要求,结合我区目前棚户区改造任务重和征地拆迁比较多等实际情况,确定在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范围、网店经营、免于登记方面开展试点工作。

1.实行名称自主选择

取消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实行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名称自主选择申报,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在系统的开业或变更登记环节进行比对,通过直接受理、变更程序进行登记操作,不再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相关资料。

2.简化经营场所登记手续

申请人提交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从事电子商务、设计策划、软件开发、管理咨询等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经营者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时无需审查经营场所的房屋用途,免予提交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3.实行经营范围自主决定

允许个体经营者自主选择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需经批准的经营项目外的所有经营项目。

 4.实行“审核合一”登记

将原来由登记机关的审查员和核准员分别依次审理办结的“一审一核”制改为登记审核人员一人办结的“审核合一”制,减少优化登记机关内部流程,缩短办照时限,现场受理、现场审核、当场发放营业执照。

5.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

将原来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整合简化为一页登记申请书。只要身份证上有的信息都不要求经营者在申请书上重复填写,只要营业执照上有的信息都不要求经营者在变更或注销时重复填写,极大减少了办事群众的填写量;取消原申请书上的经营者照片栏,不再要求经营者提供其近期照片。

6.免于个体登记的范围

对个人从事修理、日用品销售、裁剪缝纫等便民行业和农村流动商贩,农民进入集贸市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对提供社区内便民服务的小额经营户,可免于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

二、取得的成效

(一)全面试点,增长明显

我区自61日开始全国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新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718户、变更(换照)2366户、注销325户、新增从业人员197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83.69%67.45%205.5%91.72%。各项个体业务数据增长明显,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服务全区经济发展。

(二)精简表格,方便群众

据统计,简化申请表格后个体户开业登记填写量由40项减少为15项、变更登记填写量由54项减少为13项、换照登记填写量由30项减少为5项、注销登记填写由14项减少为6项,共计减少填写102项,特别是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办事群众提供了极大方便。

(三)现场发照,降低成本

个体经营者基本上跑一次工商质监所就能办好营业执照,不用再往返几次了,营业执照实现立等可取,节省了时间、精力和路费,降低了广大个体经营者就业创业成本。

(四)快捷便利,群众称赞

前来个体窗口办事的群众普通反映,现在办个体执照交的表少了、填的内容不多了、照片也不要了、办照时间也由原来的几天减为当场就办好了,确实方便老百姓了,总的来说现在办照容易多了。

(五)简化流程,窗口满意

个体窗口登记人员认为,现在个体工商户不再预先核准名称,自己操作环节也少了,办照速度更快了,要求群众填表的内容精简了,解释工作少了很多,和办事群众的沟通也容易了;一个人现场就把执照办好了,来一个办一个,群众领照就高高兴兴走人,不再跑冤枉路,大家心情也愉快,相处更和谐了,这个改革群众很欢迎、很满意。

(六)试点改革,促进就业

据统计,大安区现有个体工商户12803户,占市场主体的82.27%;从业人员15967,占全区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67.51%。在大安区开展试点让全区个体户及其他准备自谋职业的经营者受益,体现了党的惠民生、促发展政策,进一步促进我区的就业再就业工作。

三、主要作法

(一)领导重视。自今年516日确定我局作为全国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以来,我局领导当即向区政府分管区长汇报,得到区领导的肯定;在本局确定试点工作部门,落实专人负责草拟实施方案和相关试点操作培训、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明确了局领导和相关人员在此次试点工作中的责任。先后召开了两次个体工商户登记分管所长和经办人会议,认真学习《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结合大安实际,讨论拟定我局试点的工作任务和范围,发挥集体智慧,吸收大家对我局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我局个体登记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好准备。

(二)开展改革试点培训。62日下午,专题组织各工商和质监所个体分管所长、登记人员、局机关干部参加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培训。会上对实施方案内容、试点任务和范围、登记人员具体操作和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系统讲解;工商和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丁德水要求全面推开我区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注意收集试点过程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确保我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效果。

(三)广泛宣传改革试点。改革试点离不开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参与,为提升社会知晓度,通过自贡日报、自贡晚报、自贡网、盐都论坛、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宣传报道大安区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强化信息公示和流程公开,将《大安区全国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公示在各个工商质监所和区政务中心办证窗口,印发了大安区《全国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办事指南》《全国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主要内容》,使办事群众知晓改革内容和办事流程。

四、存在问题

(一)工商一体化系统有待改善

经营者不能在家庭成员外直接变更;身份证信息还要用人工录入,不能用身份证读取器提取申请人身份信息直接进入系统;名称还不能自主查询选择;个体工商户的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还没实行,对身在外地的群众要办个体执照仍不方便。

(二)经营场所手续简化存在一定风险

改革试点中,群众对经营场所手续再简化的需求与现有法律法规和大安区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实际存在一定的矛盾。一方面,《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另一方面,如果经营场所手续一再简化,就会加大监管难度,结合大安区实际,对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相关政策的实施可能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三)群众知晓度还不高

由于这是全国性的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也是国家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行的时间还不长,宣传力度还不大,很多群众还不晓得这项个体登记制度改革内容,还没享受到国家放管服改革成果。

五、下一步打算和建议

(一)积极探索宽松便捷措施

一是探索经营场所自主申报,实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申报登记承诺书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负面清单制度;二是探索口头申报,工作人员提供表格,申请人打钩签字确认;三是探索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提高窗口登记人员的服务质量。

(二)继续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单、QQ群、微信群、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提高群众对国家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知晓度,重点宣传对解决灵活就业再就业起重要作用的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促进个体改革试点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让广大群众享受到国家的改革红利。

(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随着个体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进一步展开,我区个体工商户的数量将会有较大增长,要夯实责任,做好包括个体户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杜绝或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建议优化软硬件设施

建议省局、市局进一步优化完善智慧工商一体化综合应用系统,及时为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的区县特别授权,确保登记试点改革顺利完成;建立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渠道,提高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信息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

 

(作者:区工商和质监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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