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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和“枫桥经验”漫谈
——学习“枫桥经验”有感
发布时间:2019-01-02 16:25:02       作者:李开友       来源:区司法局

枫桥,旧称封桥。位于原苏州西北七里小镇枫桥镇,横跨于运河支流之上。枫桥只是一座江南普通的月牙形单孔石拱桥,长39.6米,高7米,宽4.2米,跨径10米。始建于唐代,据推断距今至少已有1200多年的历史,现存的枫桥为清同治六年(1867)重建的。

令枫桥扬名四海的是唐朝诗人张继的一首诗。据说,诗人张继赶考落第,郁郁回乡,途经此处,挥毫写下了《枫桥夜泊》。“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诗中把旅途中的愁容与周围幽美的深秋景色,如音画般地描绘了出来。弯月、客船、江枫、渔火、乌啼、钟声,有明有暗,有静有动,有音有画。28个字,悠远旷达、宁静淡泊。也许张继连自己都没有想到这首诗会成为成为千古绝唱,同时也使枫桥名声大振,中外闻名、光彩照人,成为千百年来到苏州的游客都要朝圣的辉煌景点。

历史与现实,总是螺旋式交替而行。

一千一百多年以后,也就是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以敢为人先的创造精神,再次让“枫桥”聚焦了全国人民的目光,再次成为全国群众工作的光辉旗帜。枫桥镇干部群众在社会治理工作中总结出“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鲜红的旗帜。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成为新时期社会治理的经典名篇。

仔细梳理,前期的“枫桥经验”主要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枫桥经验”之一: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化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其基本做法是在各居委会、村,甚至在一些重点企业都建立相应的调解组织,思想矛盾网格化管理,把矛盾牢牢的吸附和消化在基层。

“枫桥经验”之二:帮扶刑满释放人员。其做法是通过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转化,技能培训教育,使其成为绝大部分人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枫桥经验”之三: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新模式。随着经济发展,枫桥镇还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推出新的管理模式,统一为外来员工解决住房和子女入学等问题,每年还评比“十佳外来优秀青年”,授予中高级人才以“荣誉镇民”称号,探索出了一条外来人口管理的新模式。

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55年来,“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久盛不衰,靠的是坚持中求发展、变化中求创新,不断地推陈出新,不断地创造发展。我们学习现在“枫桥经验”,也要结合时代的精髓,有机地接收,辩证地把握。

其一,“枫桥经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层社会治理新经验。

“枫桥经验”的核心是坚持走群众路线。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近年来,“枫桥经验”坚持“群众想什么,我们就干什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以健全长效机制为保障,坚持“公共财政惠民生、民生实事解民困、社会事业顺民意”,努力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进入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学习“枫桥经验”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努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塑造和培养基层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真正让“枫桥经验”来自人民群众,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其二,“枫桥经验”是以基层社会治理为中心的新经验。

 “枫桥经验”的灵魂是创新,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不断丰富发展,与时俱进创新。枫桥镇是实现“枫桥经验”从基层预防化解矛盾做法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质的飞跃的一个缩影。枫桥镇打造“红枫党建”品牌,创建“平安特色小镇”,探索社会共治新型模式,建设“文化新家园”,已成为全国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样板。从预防化解矛盾方面看,健全完善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从综治中心建设情况看,实现了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全覆盖,全面推广建立区乡两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接入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大整合、大联动、大融合,真正实现了精准管理、精细服务。

其三,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三治融合”的新经验。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枫桥经验”的最新成果,并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自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内生力”,鼓励把群众能够自己办的事交给群众,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减少社会治理中可能出现的摩擦;法治是“硬实力”,强调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为社会构筑底线、定分止争;德治是“软实力”,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自治、法治、德治三者之间,不仅相互促进,也相互制约,达到一种动态平衡。这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给“枫桥经验”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也给基层社会治理开拓了新的探索空间。

其四,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四防并举”的新经验。

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并举”,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要求。近年来,“枫桥经验”致力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人防、物防、技防上狠下功夫,并注重运用“心防”手段预防和管控社会风险。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拓展线上线下服务阵地,组建专兼结合人才队伍,创新长效常态推进机制,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国首个社会心理服务体验馆,首创社会心理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初步构建起以社会心理安全为目标,前端普遍服务、中端监测预警、末端精准干预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使基层社会治理方式从“三防”走向“四防”。

其五,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互联网+社会治理”的新经验。

智能化是社会治理的新增长点,也给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201511月,浙江提出构建“互联网+社会治理”新模式、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的目标,围绕矛盾化解、公共安全、执法司法、基层自治、诚信体系等重点领域,实行“互联网+”行动,在建设模式、应用模式和服务模式上作出积极探索,打造了一批“网上枫桥”新模式,释放出“互联网+”在社会治理领域的新效能。

其六,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共建共治共享“大平安”的新经验。

“枫桥经验”诞生之初,其目标是“捕人少、治安好”。后来,逐渐过渡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但基本上还是囿于治安方面。进入新世纪,面对世情、国情、省情的深刻变化,“枫桥经验”贯彻落实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之中,疏导了社会情绪,化解了矛盾纠纷,管控了社会风险,激发了社会活力,不断放大“枫桥经验”的效应,构建了具有浙江特点的大平安建设格局。“枫桥经验”坚持“平安不平安,老百姓说了算”,始终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以群众意愿为“风向标”,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治安、社会保障、公共安全、权益维护、环境保护、公平正义等方面的现实问题,努力创造群众追求、认可、满意的平安。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群众对平安和谐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我们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致力建设平安大安,打造平安中国的示范区。我们既要立足实际,又要着眼未来;既要追求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更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只有这样,才能赢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生动局面。

 

(作者:区司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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