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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旅融合机制创新思考
发布时间:2020-04-14 18:00:32       作者:王亚静       来源: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以创建天府旅游名县、推进全市文旅融合核心区和建设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为契机,大安如何在“农旅+”产业体系发展过程中,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服务带动、三产融合的农旅融合创新机制,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现代农业园区在这一方面的尝试,能够为革新传统产业、调整产业结构提供经验借鉴。

一、现代农业园区经营主体促农增收成效

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是大安区整体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部分,园区主动对接全省“10+3”产业体系总布局,以创建三星级省级现代农业园区为工作总抓手,积极探索发挥旅游服务业的综合性带动作用,以旅游业为引擎,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鼓励发展“农旅+观光”“农旅+休闲体验”“农旅+康养”“农旅+研学”等业态经营,构建“农旅+”产业体系。园区建设坚持产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新业态培育与经营模式创新相配合、引入现代经济要素与盘活农村资产资源相联系,推动农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实现农业生产景观化、产业发展旅游化。

1.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园区积极引进和培育农业产业化新型经营主体,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引领农业分散生产转向适度规模经营的主力军。园区积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促进土地流转和生产要素的股份化,推动园区产业集约、高效、规模经营。园区核心区内累计培育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5个,其中国家级专合社1个、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个、市级龙头企业6个。以大安区三绿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为核心,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中,形成5个农产品初加工基地,农产品产地加工率达到80%

2.带动农民返乡创业,促进农民增收。园区通过代种代养、基地建设、订单农业、保护价收购等方式,建立起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面达90%。重点引进江苏立华牧业有限公司,成立肉鸡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新经营模式,带动了25个专合社3364户农户,带动农户年增收1480万元,实现代养收入1102.1万元,贫困户分红284.6万元。建成全省首个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三绿农村资金互助社,创新“资金互助+专合联社+社员+基地”模式,组建发展联盟,已吸收社员175户,投放互助金2630万元。园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000人,认定颁证170人,有新型职业农民的村民小组占比达80%

二、现代农业园区农旅融合发展问题

农旅产业深度融合有利于激发产业新动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对于实现农村资产要素的全面整合、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具有重要意义,也能够带动乡村公共服务体系的整体提升,推动农民合作化组织的充分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能。园区一、二产业发展基础扎实,带动农民增收成效明显,但是服务业发展仍有很大拓展空间。园区在充分发挥服务业的带动作用,以服务业发展带动二产业、促进一产业方面仍有不足,存在以下问题:

1.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服务带动作用不足。园区以柑橘和肉鸡产业为主导产业,重点突出打造种养循环、生态发展的多元化产业格局。园区“农旅+”产业体系初显但亟待完善,对园区的独特旅游资源挖掘、利用不足,围绕“农旅+”产业格局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园区社会化服务组织集中于一、二产业,在旅游业方面表现不足。农民合作化组织发展不充分,形式单一,欠缺灵活多样的合作化组织来为新业态的发展需求服务。园区资源要素缺乏有效整合,服务业在旅游资源整合利用和带动农民增收方面作用发挥不充分。农业生产景观化、产业发展旅游化开发不足。

2.经营主体培育机制有待完善。园区积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培育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引进业主,推动园区农业由分散生产向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园区以“农旅+”产业体系为导向的经营主体培育机制尚不完善,经营主体单一,农民自主程度弱,农民在旅游服务业经营中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合作化组织发展不充分,形式单一,在一、二产业发展中带动作用凸显,但是在旅游业发展中尚有不足。目前园区旅游业发展仍以业主经营为主,农民间接参与产业经营、管护环节,获取土地流转费、民房租赁费、雇佣费用等。农民在家庭农场、农家乐、民宿等业态发展中参与度低,收益分成占比低。

3.收益分配机制有待创新。园区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引导农民返乡创业,带动农民增收颇有成效。但是园区农业产业经营及旅游新业态发展中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不够,农民收益占比低。旅游新业态发展中农民参与形式单一,发挥作用不足。农民的土地、劳动力、民房等要素的旅游转化不足。旅游业在凝聚整合园区要素、带动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作用力度不够。

三、现代农业园区农旅融合发展措施

园区围绕“农旅+”产业体系实现农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需针对现存的问题实行机制创新,构建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服务业的带动作用,推动农村要素聚集、产业融合。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以合作化组织为基础,使农民充分参与乡村业态经营。

1.完善合作化组织机制,突出服务带动作用。以充分的合作化作为组织依托,以现代技术要素为引领,以机制创新为保障,建立完善的产业发展联动机制。以“农旅+”产业体系发展需求为导向,推动园区资源要素的全面整合,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化组织,为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以八甲水美新村发展规划为引导,鼓励农户组建水产品养殖、休闲垂钓、农事体验、水产品加工及餐饮住宿等合作社组织,调动农村土地、鱼塘、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劳动力等要素,充分参与乡村业态经营。以雁溪谷康养产业为依托,鼓励发展养老服务、特色养老商品经营、文化产业等多种形式的合作社组织。以园区柑橘种植业为依托,鼓励发展果园养护、品种培育、采摘体验、餐饮住宿等形式的合作社组织。鼓励农户以投资入股、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组建农民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引导合作社在品种培育、农资采购、农事服务、加工销售、物流配送、服务人员培训、新业态经营等多个领域提供社会化服务,构建完善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同时,通过现代技术手段推进“互联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将现代信息技术和农业智能装备应用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围绕“农旅+康养”“农旅+休闲观光”“农旅+研学旅游”等业态发展需求,以现代技术引导农民依循市场需求创建合作化组织,提供电子商务等市场信息服务,促进智能化农业、旅游化农业发展,实现信息共享、合作共商、服务智能、经营多元的乡村旅游社会服务体系。

2.培育多元化产业经营主体。整合园区的资源要素,积极发挥园区的产业发展优势,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带动小农户参与农村多元化产业经营,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引领作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合作社,依托园区独特的资源要素推广乡村旅游合作社的经营模式,实现由依靠业主经营带动向农户合作化组织为主体转变。

一方面鼓励农民充分参与现代农业发展,通过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资入股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土地、民房、特色农产品、劳动力等多种要素资源,组建专业合作社,并以合作社为经营主体参与“农旅+康养”“农旅+休闲观光”“农旅+研学旅游”等多种形式的乡村业态经营。鼓励农民发展特色农家乐、民宿等新业态经营,打造家庭农场等集农业观光与农事体验于一体的休闲农业综合体。鼓励聚集于一、二产业的农民合作社组织向旅游业延伸服务内容。围绕园区柑橘种植业、水产品养殖加工业、肉鸡养殖业等各项特色产业的合作社组织均可向农业休闲观光、垂钓娱乐农事体验、餐饮住宿等多种形式的旅游服务延伸,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实现产业增值最大化。

另一方面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培训、扶持、社保、退养等制度,完善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认证制度,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强化科学种植、农事服务、产业经营管理、市场研究等领域的专业培训,实现农民职业化发展。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发挥创业带动作用,组建专业合作社作为经营主体,在产业经营管理、种植养护、产品推广运输、旅游服务等多方面充分参与现代农业发展。

3.建立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以园区“农旅+”产业体系布局为引导,推动园区资源整合实现三产业共融发展,探索农村各项资源要素投入农村产业发展的运行机制,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使农民充分参与农村产业发展,探索农户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新模式,实现农民收益的科学化、合理化。

一方面建立农民合作组织市场化运作机制,合理预估各资源要素投入产业的折算标准,鼓励农民以土地、房产、劳动力等各要素折资投入产业经营,组建专业合作社,经营性的公司或合作社探索股份制合作模式,使农民充分参与产业经营,并合理获得收益。

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配合集体资产股权化改革,保障合作社具有主体经营权限,面向市场需求提供产品和服务。建立完善的股份合作机制,建立顺畅、清晰的股份入退机制,以应对多样化的合作社组织或经营单位的发展需求。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农民自愿入退、权责明晰,参与决策、收益共享。通过良性机制带动农民充分参与产业经营,实现农村各项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共同推动园区产业共融发展。

园区积极探索农旅融合发展新模式,构建农旅融合创新机制,多种形式盘活农村资产资源,以旅游业发展带动三产业融合,推动“农旅+”产业体系发展,对激发传统产业活力、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挂职〕、宜宾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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