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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权责清单制度运行情况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23-01-06 16:47:58       作者:万莉 赖锐       来源:区委编办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等重要论述为进一步推进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近年来,我区大力推进基层权责清单制度,有效加快了政府职能转变,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更好地优化基层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发挥权责清单的作用,做以下浅薄的梳理和思考。

一、大安区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大安区将推行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党政机构改革以及“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深耕细作、挖潜赋能,取得一定成效。

(一)权责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2015以来大安区定期全面梳理完成区级部门权责清单,2020年清理完成镇街权责清单,实现一张清单涵盖县乡两级行政职权,权责一致的行政职权体系初步建成。以限权、治权为重点,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推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区级行政权力从2015年的5738项减少到2021年的5410项,减少5.72%,权责清单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

一是开展审批事项流程优化工作。2019年以来,大力优化审批办事流程,清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3736项,占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100%,已累计办结“最多跑一次”事项131437件,公开承诺当场或当天办结的即办事项比例达到65.07%二是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和标准化。梳理各审批服务事项申请要素、应交材料、结果监管之间的共享关系图谱,清理并公布“一证通办”“一照通办”清单,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强化数据共享。截止2022年底,依申请事项申请材料减免率40.68%。制定并发布全区四办清单。建立容缺补齐机制,清理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开展容缺受理工作,建立容缺受理台账。三是打造“四办”服务智能化。着眼于群众办事“难、慢、繁”等问题,不断提升网上服务便民化水平,通过将服务入口从线下移上线上,着力打造“四办”政务服务新模式。①推行实体大厅“马上办”。进驻中心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压缩至法定时限的25%以内,对于不需组织专家论证、现场踏勘的简易事项做到“马上即办”。②推行可上网事项“网上办”。网上申报事项已达3662项,占到全部事项的98.02%,让“数据跑路”替代“群众跑腿”。③推行简易事项“一次办”。持续推动“一次”办结,围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总体要求,通过“信息共享+部门协同+流程再造”,推出一件事主题套餐服务,梳理镇(街)便民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清单33项,申报材料平均减少30%,办理时速平均提升54%。④推行便民服务事项“就近办”,公布村社区代办事项28项。

(三)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不断加大放权力度。坚持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2021年赋予镇(街道)行政权力和行政权力责任22项,2022年赋予镇(街道)行政权力和行政权力责任116条,放权力度增加了5倍。二是不断提升放权精准度。2021年,在深入对接各镇(街道)承接意愿基础上,分门别类推动下放(委托)区级公共服务事项93项、下放(委托)审批事项15项,2022年再下放医保服务事项13项,进一步提升了放权的精准度。三是建立权责清单多部门协商会审机制。为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和完善性,区委编办牵头区司法局及区级相关部门,建立了“部门内部自审、编办牵头联审、综合难题会审”权责清单联审机制,共同对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审核把关,确保部门权责清单梳理工作依法依规、不缺不漏、有据可查。

(四)推动权责清单延伸应用

一是印发《大安区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2年本)》,明确2022年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113项、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47项。二是印发《大安区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赋予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116项。三是印发《大安区镇(街道)行政执法清单(2022年本)》,明确赋予镇(街道)执法事项574项,进一步厘清镇(街道)与区级部门的职责边界,切实提升权责清单的实用性。

二、权责清单执行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标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我省2020年出台的《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极大地提升了我省权责清单的标准化水平。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尚存在权责事项名称、大项子项设置、类别认定等方面各地执行中不统一的问题。

(二)清单作用发挥还需进一步加大。权责清单自推行以来已形成了固有的工作模式,以公开发布为界限,各部门积极清理报送,清单发布后监督管理部门拥有了监管目录,业务部门有了职能发挥依据,企业群众有了办事指南。但实际上清单发布只是权责清单发挥作用的开始,需要进一步转变思维,完善配套机制,确保权责清单在实施运用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

(三)权责清单执行中“清单意识”不足。在日常工作中,一些部门特别是部分一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还未完全真正认识到权责清单的价值与功能,部分基层执法部门在执法实践中仍然惯于固守原有思维,不善于依据权责清单来对照执法。

三、几点思考与建议

实施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关键是要在落实上下功夫见成效。围绕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认真的思考,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注重强化思想认识,提升清单编制权威性

一是强化权责清单意识。可将权责清单纳入新入职公务员培训内容和后备干部党校学习课程,建立公职人员对权责清单的心理认同感,形成“法定权责”的基础认知。二是强化清单履职依据。在推动审批许可、行政执法、行业监督等一线工作时,将对应的权责清单内容作为履职的基本依据,在相关工作会议研究讨论时作为必要参考内容,提升权责清单在机构职能履行中的参与程度。三是规范权责清单目录。建议参照镇(街道)权责清单梳理工作的做法,由省里梳理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目录范本》。市、县两级对照范本,结合实际对本级权责清单进行补充完善,以确保省、市、县三级以及不同设区市和县(市、区)间权责事项框架基本一致,进一步提升权责清单的权威性。

(二)注重清单实用便利,提升清单运用操作性

一是加强清单精细化。针对部门“三定”与权责清单存在个别事项不能完全对应的问题,探索逐步将部门“三定”规定中的主要职责逐一细化至具体权责事项,推动各部门依照权责清单对“三定”规定实行精细化实施。二是加强清单实用化。针对社会关注度高或部门间、层级间易发生职责交叉或推诿扯皮的权责事项,可探索梳理编制专门的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相关事项权责归属,减少清单实施过程中的推诿扯皮情况,进一步提升权责清单实用性。三是加强清单便民化。针对企业、群众普遍反映的办事难或办事复杂的权责事项,会同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科学化编制,进一步提升清单便民利企水平。

(三)注重清单运行机制,提升清单监管力

一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建议把清单管理纳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项,纳入机构编制综合评估内容,结合机构编制检查等工作定期开展权责清单履职监督履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参考依据之一,增强编制配备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部门履职尽责。二是建立清单执行信息反馈机制。定期开展区级部门、镇街实地调研,畅通清单执行信息收集反馈渠道,通过权责清单执行或监督检查情况,助推各单位“三定”方案的修订,同步对部门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和编制配置提出调整优化建议。三是发挥权责清单综合监管作用。在巡视巡察、社会治理等方面综合应用权责清单,扩展清单治理效能。同时积极发挥政府部门、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完善第三方评价评估体系,强化对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的外部监管。

 

(万莉:区委编办主任,赖锐:区委编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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