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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来时路 逐梦新征程
——大安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工作回顾
发布时间:2024-03-07 19:07:01       作者:吴鸿涛       来源:区法院

大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吴鸿涛

 

春华秋实,岁月流金。回首过去的2023年,365个晨昏轮转,因砥砺奋进而分外精彩,因实干笃行而格外充实。过去的一年,大安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实质化运行、优质化提升”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守正创新,敢于担当,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843件,审执结6751件。

这一年,我们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政治建院根基不断夯实。

求真务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充分发挥党组“领头雁”作用,坚持及时跟进学、专题集中学、联系实际学,专题研讨5次,院领导讲党课9次。党支部每周固定半天集中学习时间,采用“及时传达”“重点引领”“专题研讨”等方式开展学习,各支部组织学习研讨26次。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推动审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就如何提升审判质效,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全力将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有效举措。

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审执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用身边人、身边事强化教育警示,引导全体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我院创作的文化作品《廉》荣获四川法院“新时代、新作为”艺术展三等奖。聚焦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常态化推进顽瘴痼疾排查整治。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审判执行工作领域中反复性、顽固性问题,持续深入整治年底立案难、违法“超审限”、消极执行、选择执行等顽疾,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牢记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深刻认识人民法院政治机关的本质属性,确保法院工作服从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及时调整完善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文旅发展、大安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思路举措,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设立旅游纠纷诉讼服务站(刘萍法官工作室),入驻区文旅法务中心,诉前联动化解涉旅游类矛盾纠纷,持续擦亮“天府旅游名县”招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这一年,我们以服务发展为指引,审判执行质效显著提升。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65件、判处罪犯321人,其中241件刑事案件271名被告人认罪认罚。突出打击重点领域犯罪,持续开展“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附属、关联犯罪案件22件33人,判处罚金15.7万元,扣划被骗款项38.1万元。有序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审结养老诈骗案件35件63人,追回损失1641万元,全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安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审结职务犯罪案件4件,判处罪犯4人,共处罚金7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544.5万元。开展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审结侵害未成年人案件5件5人,持续净化校园环境。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审结民商事案件3053件。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审结涉建设工程、房屋买卖等案件254件(其中包括某“问题楼盘”案件2件,涉及标的4.6亿元)。综合运用司法手段,引导房地产企业和建设施工单位搁置争议、复工复产,助力实现“保交楼”目标。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打造劳动争议调裁审一体化模式,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8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审结物业服务等纠纷案件216件。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珍爱生命,审结交通事故、生命权、健康权等纠纷案件79件。维护家庭邻里和睦,妥善审结婚姻家庭、相邻权等纠纷案件203件,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3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出庭应诉率继续保持100%。深化行政审判机制改革,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0件,裁定准予执行20件。强化法律监督,督促权责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顺利审结全市首例文物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可调则调,应调必调”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行政争议+调解”常态化运转,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双下降”。着力提升行政机关执法法治化规范化水平,邀请行政机关参与庭审旁听100余人次。发挥司法个案“晴雨表”作用,定期研判个案反映的社会治理漏洞,发出司法建议11份,回复率100%。

构建执行长效机制。执结各类执行案件3305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100%,执行到位2.56亿元,让胜诉当事人“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圆满完成“司法大拜年——暖冬行动”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百日执行攻坚、涉案财产大排查、大起底、大处置、“立足执行工作职能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等专项行动,集中执行完毕案件121件,查封房产60余套,查封、冻结、扣押资产价值3246.4万元,为金融机构挽回损失2800余万元。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全年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58人,限制高消费745人,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这一年,我们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满足。

加大民生司法保障力度。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加强“一窗通办”,为当事人提供“手把手”诉讼服务。在诉服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室,实行“人民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工作模式,高效妥善处理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件,向15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56.3万元,被评为全省法院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工作先进集体。筑牢反邪教安全防线,根据我院真实案例改编的微视频获得全省反邪教原创作品征集活动优秀奖。针对审理中发现邻市诊所医生贩卖麻精药品,积极向两地市场监管、卫生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有力推动麻精药品流失滥用问题的源头治理,该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十大司法建议,并被《人民法院报》报道。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辖区产业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法耘兴企”“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等专项工作,实行重点企业“一对一”司法定制服务,为企业解答金融、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切实回应企业司法需求。持续优化助企举措,深化运用“法院+工商联”“法院+协会”等调解平台,上线大安区文旅法务中心微信小程序,通过以保全促调解,以调解化纠纷等方式化解涉企纠纷,全年共调处涉企案件27件,涉及标的4003万元,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成立司法协调小组,紧扣“保交楼”目标,防范化解“类恒大项目”风险。积极打造“阳光破产”自贡品牌,注重发挥破产重整作用,审结破产案件3件,帮助危困企业涅槃重生。

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纵深推进诉源治理,对已建成的诉源治理暨诉讼服务站点进行优化布局,全面开展“红梅党员法官在身边”法庭联系镇街工作,接受法律咨询200余次,诉前化解劳动用工、家庭婚姻等纠纷182件,协助线上立案57件。牢固树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纽扣法庭”工作机制迭代升级2.0版本,与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关于建立“河湖长制+法院”“田长制+法院”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一体推进沱江流域的生态治理。组建青年干警法治宣讲团,设立青少年法治基地,开展“模拟法庭”“法治课堂”等活动12次,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这一年,我们以深化改革创新为抓手,在司法体制改革中锐意进取。

坚定体制改革决心不动摇。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落实法官员额动态调整和交流退出机制,新遴选员额法官2名,核准退出2名。压实院庭长监督职责,进一步明确院庭长行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范围和内容,规范“四类案件”监管范围和实质化监管模式,发挥制度管人、制度管案的作用。建立类案强制检索报告制度,提高类案检索平台使用率,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今年我院“四类案件”实质化监管、类案检索等工作均超过省高院规定的满分值。

紧抓诉讼制度改革不懈怠。优化各审判团队收案均衡度,大力推广简案全流程电子诉讼,着力提高小额诉讼、简易程序适用率,全年办理小额诉讼案件860件,平均办理天数17.47天。构建“穿透式”繁简分流机制,跨部门组建类型化案件审判团队,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建立临近审限案件提示、警示机制,确保全院审限管理规范有序。从严控制超长期案件,建立临期督办机制,一年以上超长期未结案持续低位运行。加强刑事案件被告人权利保护,全面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91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不停顿。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体运行“24小时自助法院”,将智慧法院建设与诉讼服务深度融合,为诉讼当事人提供自助立案,预约阅卷,查询案件进度,诉讼引导,自助递交、领取诉讼材料等多项诉讼服务功能,实现了诉讼服务“一站式、随时办、自助办”。智慧法庭持续提档升级,提供法庭一键预定、设备一键启动、同屏智能质证、笔录智能生成、灵活电子签名等庭审辅助功能,全方位、全流程、多角度为当事人提供便利。高效运行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今年通过平台接收检察院公诉案件258件,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推送案件相关信息1400余条。

过去一年,我院先后有5项工作受到各级党委、政府、上级法院表彰,有29人次受到嘉奖。其中,我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深化巩固先进集体,周艳霖同志荣获全省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等。

躬逢其盛,唯有奋斗。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大安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更好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为推动新时代大安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谢雨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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