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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机构编制管理方式 为大安跨越发展提供服务
发布时间:2013-12-10 09:44:49       作者:李宏       来源:区委编办

机构编制是党和政府的重要执政资源,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完善国家政权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织保证。如何转变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更好地为大安跨越发展提供服务,是机构编制管理部门面对的重要课题。

一、我区机构编制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我区不断持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政府职能行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机构编制工作步入良性循环发展轨道,机关事业单位实有在编人数实现负增长,以实际业绩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体制机制支撑。目前,全区共有党政群机关和事业机构237个,编制4943名,实有在职干部职工4303人。

二、机构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机构编制供与求的矛盾。机构编制的供应与需求是一对矛盾体:一方面,机构编制作为党和政府的重要执政资源,中省市要求下大力气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消化超编人员;另一方面,党政群机关增加机构编制的要求不断。目前区级行政部门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供需脱节问题,主要是总需求大于总供给。

(二)单位超编与缺人的矛盾。在区级部门有一个怪圈,就是单位一方面人员满编或超编,一方面又感到缺人。乍一看,不可思议,其实也在情理之中,主要是人员结构不合理,有的单位里人员老化,有的转任领导多,有的是官多兵少,有的是有用的人进不去,进去的人用不上,然而他们仍占单位编制,只是干事的人少了,因此出现了超编与缺人共存的现象。由于人手不足,特别是干事的人不够,于是部门就采取了向下级单位借用人员的办法解决,导致人力资源被层层占用,也出现了混编混岗的问题。另外,中小学校由于历史的原因形成城区学校超编,远郊学校严重缺编的矛盾。

(三)上级部门意见与基层实际情况的矛盾。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经常遇到上级部门意见与现实情况不一致的情况。一是政策法规方面,出现了政策的部门化现象。一些政策法规的起草部门,总是站在本部门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硬把机构编制事项也塞进单项的法规之中去。二是条块管理方面,出现了部门干扰机构编制现象。一般来说,在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上,自上而下应该是“倒金字塔”式,上下级之间不可能完全一样,但是有些部门总是以本部门工作重要为由,或以达标为要求,以批资金、给设备、给项目为条件,要求下级增加或设置与之相对应的机构及编制。

三、转变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思考与对策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机构编制工作,按照“控制总量、限制增量、盘活存量、服务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能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提升“一个认识”,从新高度审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进一步提高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认识,找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定位,必须“跳出”就机构论机构、就编制论编制的传统管理模式,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依法管理、严格控制的基础上,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工作任务的变化,适时依法对机构和编制进行动态调整,注重盘活现量资源,努力实现机构编制效用的最大化。根据区党代会报告提出的全力打造“一城一中心一目的地”战略重点和“三跨越、三翻番”奋斗目标,为强化机构、资金、土地、规建等要素保障,区编制部门积极调整机构设置和编制,及时建立了四川自贡东北部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等相关机构,同时将调整文化、经济等相关机构。通过机构和编制的调整为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二)促进“两个结合”,用新思维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促进“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辨证地理解和科学地处理机构编制管理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两者间的关系。一要加强管理,严把机构编制“三关”即审核关、审批关、监督关,强化监督查处力度,不滥设机构、乱批编制,确保有效管理;二要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对部门职责不清、职能交叉重复而产生矛盾的问题,按照政策加以妥善解决,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通过理顺关系,全区先后对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环保局、住建局、卫生局、药监局之间的职能职责进行界定和明确;对一些部门人浮于事、超编混岗、结构失调而造成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及时向人事部门通报,采取清理清退在编不在岗人员、借用人员,实行公开、平等的竞争上岗等方式予以妥善解决,今年共清退区级部门借用乡镇人员30余人次;对部门业务拓展多、工作量大,因人员编制少、人才紧缺而超负荷运转的问题,应及时研究并按规定程序适当调整增加编制。今年先后给区委办、政府办、农工办、群工局、政法委增加编制和人员。

促进机构编制工作与其他工作相结合。一是建立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定期联系会议制度,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良好局面。二是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实行控编与人员调配、组织任免、工资审批三结合。三是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人员、编制检查制度。

(三)加快“三个转变”,以新状态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由单纯业务学习向提高综合素质转变。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一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要加强经济、科技、社会科学等知识的学习,了解各部门履职情况及相关工作对人员编制的实际需求,做到科学合理地“三定”;三要注重对地方机构编制演变历程基础资料的积累,对地方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现状做到“心中有数”,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转变。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应当努力改变“职能部门递请示,编制部门作批复”的被动管理状态,树立超前意识和主动意识,建立起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和日常调控机制,就社会反映、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深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前沿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根据地方发展的需要,坚持机构有破有立、编制有增有减,适时进行调整和优化配置,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和机构高效运转的原则,主动就机构改革、编制调整方案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的作用,积极服务地方发展大局。

从“着眼局部”向“立足全局”转变。本着机构编制管理“一盘棋”的思路,在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框架内,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统筹思考机构编制问题,注重存量的调整,有效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增长,为地方财政减负,为发展减负。在具体工作中,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应当掌握一定数量的编制存量,在政策范围内灵活应变地处理机构编制事宜,让机构编制管理处于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动态均衡状态,积极为本地引进人才和改革分流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只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法规政策允许,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就应该积极参与争取,主动介入,该控就控,该减就减,该增就增,该办就办,建立有增有减的动态管理机制。

总之,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大机构编制”观念,着眼于“新思维立新思路、新办法破老陈规、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从而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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