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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如何奔小康
发布时间:2013-12-10 11:04:57       作者:杨群英       来源:区残联

一、带领残疾人奔小康是历史赋予残疾人工作者的历史使命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地区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因而,谈论条件划一的小康是不全面、不现实的。目前,还有相当比重的人口没有进入小康,发展不平衡的小康是我们在奔小康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阶段,而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更是首当其冲。当前,我国农村还有1000多万贫困残疾人,收入水平低于生活保障线的城镇残疾人有200多万,贫困程度严重,小康差距巨大,要在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可以说是任重而道远。残疾人小康问题如果不解决,那么全面小康就不能实现。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全面的小康,不是真正的小康。就我区来看,全区约3.5万残疾人,其中贫困残疾人达3400多人。

二、影响残疾人奔小康的困难与障碍

1.就业难度大。长期以来残疾人的就业一直是个难题,但这个问题不解决,残疾人的小康愿望只能是一个幻想。目前,在我区登记就业的残疾人中,能实现就业的比率很低。很多单位别说安排残疾人就业,就是依法应该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想赖着不交。在近年由残联通过推荐实现就业的有限的残疾人中,没有一个能安排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现在接收残疾人就业的除了福利企业以外,只有少数的私营企业。另外,由于能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比例甚低(在登记就业的残疾人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人,具有中专学历5人),远不能适应用人单位的招工要求。再加上受年龄偏大、缺乏专业技能等的影响,就业就更为困难。即使在就业的残疾人中,其收入水平也普遍偏低。据了解,除部分有稳定工作的残疾人外,社会上月收入在960元以上的残疾人比例很少;在福利企业工作的残疾员工,月平均工资约为800元,低的只有500元左右。

2.优惠措施不够完善。各地区都相继出台了扶助残疾人的优惠政策措施或规定。这些暂行办法或规定的执行为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这些还较为粗放,有些在实际工作中还难以操作。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区残疾人事业的方方面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优惠措施有些已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比如,“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优先核发营业执照,优先安排场地、摊位……”对残疾人优先安排摊位根本不可能,现在实行市场经济,许多摊位都需要进行招投标,都是与租金挂钩的,没有钱谁给你优先安排?如何优先安排?营业执照,只要符合规定,依法经营,谁去都给办理,根本不需要优先办理。

3.社会救济系统的条件尚需规范和完善。目前民政困难救济(五保供养)的条件不尽合理,部分干部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比如,部分村镇干部在划定五保供养对象或进入敬老院供养的对象时,便以是否达到60岁作为基本条件之一,把部分不足60岁而又确实是“三无”的残疾人排除在外,使他们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现阶段,我们的救助对象考查,不是以人为单位,而是以户为单位进行考查,致使有些年轻的残疾人丧失了劳动能力,达到了申请救济(或低保)的条件,但由于家中的父母还能劳动,人均收入超过了最低生活保障线,便被挤在救济(或低保)大门之外,出现了不少年迈的父母既要养自己,又要养儿女,甚至养孙子的情况,在接待来访时,这些老人们常含着眼泪对我们说:现在我们还在,还能劳动,还能养着他几年,将来我们也不能动了,不知道会如何。从中,我们读出的是无助和无奈。

4.残疾类别差异对就业和生活影响较大。在五类(视力、肢体、听力语言、智力、精神)残疾人中,智力和精神这两类残疾人的就业和生活最为困难。一般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根本不考虑这两类残疾人,这两部分残疾人,基本靠家庭供养。特别是精神残疾人,相当部分需要靠药物控制病情,严重的需长期入院治疗,他们医药费,对一般家庭来说是一项庞大的开支,长年累月,确实难以为继,最终令不少家庭放弃治疗,任其病情发展。可谓家有“精神”,全家伤神,精神残疾人是残疾人奔小康中难以逾越的“珠穆朗玛峰”。

5.社会保障难以落实。在残疾人群体中,除没有工作收入的近忧外,还有将来养老的远虑。不少残疾人家长反映,现在他们还能负担其残疾子女的日常生活,但他们老了怎么办?其子女老了又怎么办?部分残疾人由于没就业、没收入,也就不可能购买养老、医疗等保险,达到退休年龄后将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据我们了解,只有很少一些收入较好的家庭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为其子女购买了这类保险,做到了未雨绸缪,但这毕竟是少数,更多的家庭只能维持日常生计,日后的事情只能听天由命了。这些残疾人怎样安度晚年呢?这确实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6.残疾人就业技能低。由于受教育的程度较低,而且能接受培训的机会不多,造成残疾人的素质普遍较低;部分残疾人存在依赖思想,往往不做主观努力,等、靠、要的思想严重。

三、残疾人奔小康的思路与途径

1.加大就业工作力度。要提高残疾人的生存质量,首先要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在全社会给残疾人就业创造宽松环境的同时,残联要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力度。一是继续宣传贯彻实施《大安区依法实施社会各单位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依法对全区辖区内所属单位的安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未开展安置工作的单位履行应尽的义务。二是建议工商、卫生、消防、税务等部门减免各种税费,为残疾人经营者,特别是新创业者创造生息的机会,比如对新开业者全免一至两年的费用。三是探讨利用辖区内的市场,在每个市场中设置一些“残疾人专用摊位”,供残疾人自谋职业等。四是在烟草等专营的行业,给残疾人参与经营留出一定的摊位和空间。

2.对残疾人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及保障。一是扩大福利企业、单位的用人范围,除了肢体、视力、听力语言三类残疾人外,将轻度的智力、精神两类残疾人纳入进来,不要厚此薄彼,使有劳动能力的轻度智力、精神残疾人享有劳动的权利。二是现行的民政救济条件是以户为计算单位,使有些残疾人应“救”而不能“救”,建议以人为计算单位,落实到残疾人本人身上。三是逐步将失业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为其购买养老及医疗保险。可采用政府适当补助的形式,解除残疾人及家属的后顾之忧,使残疾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四是与劳动部门配合,按照有关的劳动法规,对安置单位的残疾人工资、福利待遇进行检查,落实好同工同酬的问题。

3.提倡先富带后富的社会风气。先富带后富是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中提出的原则和口号,目的是使全国人民都过上富裕的生活。我们也看到,一些先富起来的老板,在带领人们致富及帮助弱势群体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在此,我们呼吁和大力倡导全社会都来帮助残疾人,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到帮助残疾人的行列中,使更多的残疾人受惠。

4.加大对精神病防治的投入。目前,精神病防治经费明显不足,难以应付精神病人的康复要求。建议政府加大经费投入,多设置心理咨询、疏导、宣泄的机构,加大精神病防治的力度,同时设立精神病康复中心,采取少收费及对特困实行全免费的形式,减轻患者及家属的负担,使大部分患者都能得到有效的治疗,降低肇事率,以维护社会稳定。

5.立法工作要跟上。建设小康社会有一个过程,为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对原有的优惠措施应加以补充和修订,建议将有关的残疾人优惠措施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更具可操作性,依法行政,减少人为因素。

6.加强对残疾人的培训,提高残疾人的综合素质。通过文化扶贫、扫盲、职业培训等手段,不断提高残疾人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提高他们参与社会的能力。同时,通过引导、鼓励残疾人摆脱等、靠、要的思想,艰苦创业,为全面实现小康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残疾人奔小康,既是残疾人梦寐以求的理想,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相信,通过党和政府的重视、全社会的帮助、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努力,一定能使残疾人与健全人并肩携手进入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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