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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消防工作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3-12-11 14:21:09       作者:王元仲       来源:区人大法工委

消防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一个民生工程。当前,我区消防工作总体形势是好的,但消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消防形势依然严峻。

一、基本情况

全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全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社会防御火灾的能力明显提升,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将其纳入全区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和政府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在政府换届后,出台了《大安区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时调整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制度,并与各乡镇(街道)、区政府相关部门及辖区重点消防安全企业签订了《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逗硬奖惩,有力地推动了消防工作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通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有效地传达贯彻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消防条例》,促进了我区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的研究解决,提升了全区各级、各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意识。

()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明显加强。区政府要求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不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安监部门不核发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照,教育、民政、人社、卫生、人防等部门不批准开办相关机构;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景区,在限期改正、消除隐患之前,相关主管部门不对其评定等级,严防“先天性”火灾隐患;质监、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继续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质监、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准入资格和营业执照,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查处。

()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卓有成效。全区消防工作以努力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为目标,认真组织开展了外墙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三合一场所、打非治违、“守护-1-2-3”、畅通生命通道等多个专项行动。2012年,共检查单位1472个次,发现并整改隐患3091件。通过集中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确保了全区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去年全区未发生一起亡人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也得到了有效控制。

()城乡消防“网格化”管理基本形成。按照城乡消防总体规划和城乡消防“网格化”管理的要求,我区共建立了以乡镇街道为主的16个大网格、以村社区为主的184个中网格和以村居委会为主的1899个小网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管理职责和管理制度,城乡消防“网格化”管理实现了全区域覆盖。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得以夯实,城乡消防安全条件逐步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广泛深入。为大力宣传贯彻《(2011-2015)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推动全区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我区紧抓消防宣传教育“百、千、万”工程,先后开展了《四川省消防条例》宣传、“11?9”消防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六进”等大型宣传活动。新增各类消防公益广告牌和条幅100余块(条)。在社会单位、农村、社区和“九小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2000份,印发《逃生自救常识》5000份,协调移动、联通等通讯单位向广大群众发送消防安全防范温馨提示短信5000条。同时,举办了我区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全区性、多部门参与的防灾救灾应急大演练。

()各项保障更加有力。按照《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区政府将消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优先保障,确保了全区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2012年,我区共划拨各类消防业务经费180万元,同比2011年增长40%。在我区财政压力大、财政负担重的情况下,区政府及时安排专项资金50万元为区消防中队购置大功率水管车一台,并投入15万元购置了常规灭火救援装备,较好地满足了消防部队灭火抢险和综合救援的需求。在当前东部新城建设大好机遇下,我区积极争取东部新城消防站及市应急救援能力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并已完成前期规划、选址等工作。

二、问题和困难

(一)火灾形势和应急救援任务的压力较大。我区虽然保持了连续13年无较大和一次亡2人以上火灾事故的良好局面,但近年来,一般火灾次数、火灾零星伤亡人数、直接财产损失还是相对较高。与此同时,我区消防部队因火灾接警出动所占比例不足30%,抢险救灾、应急救援、社会救助、为民服务出动次数太多。火灾形势严峻、综合应急救援任务艰巨,给消防工作和消防部队都带来了巨大压力,而且这方面任务和压力还会越来越大。

(二)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欠帐突出。大多乡镇消防规划几乎处于空白,消防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特别是一些地方未将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导致消防站、消防装备、消防供水、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

(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发展滞后。目前,受体制、编制的影响,现役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缺口较大。乡镇、社区和单位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数量不足,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消防器材和工作场所,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消防人员达不到应有规模。乡镇、社区很多没有消防工作组织机构,缺少必要的工作经费,社会消防力量薄弱,失控漏管的现象较为普遍。

三、思考

(一)建立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文件精神,《意见》第十七条规定,“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严格督查考评”;2013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发〔201316号),标志着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消防考评工作进入常态化、制度化。目前,我区还未真正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建议从今年起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政务督察内容和政府目标责任,年底组织统一考评。

(二)解决乡镇级消防基础薄弱问题。从目前情况来看,大部分乡镇没有消防规划或在总体规划中没有消防专篇,大部分乡镇没有消防队伍,没有专项经费支撑乡镇开展消防工作。因此建议:一是专门编制乡镇消防规划或在总体规划中专篇明确消防规划内容;二是支持牛佛尽快启动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三是按照省政府目标责任书要求,20%的乡镇配备1辆多功能轻型消防车或消防摩托车并配备随车器材,大力支持乡镇、村庄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将其作为一项惠民、利民工程来推进。

(三)维护管理好市政公共消防设施。目前,我区市政消火栓损坏、锈蚀、埋压、圈占等现象较为突出,老城区尤其是棚户区、大部分乡镇集镇消火栓覆盖率较低,严重影响了火灾扑救时的取水,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建议:供水部门对区内市政消火栓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建设市政消火栓,确保市政消火栓的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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