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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闪耀为民情怀
——记“全国法院党建先进个人”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刘萍
发布时间:2013-12-11 14:01:45       作者:陈楷       来源:区委组织部

刘萍同志1991年进入大安区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在22年的法院工作经历中,她始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忠于职守,为民司法,公正办案,努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一名共产党员,无论份内份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名人民法官,无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的庄重承诺,她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

 

用奋进之心争先进,筑牢为民基石

 

刘萍成长在普通家庭,大专毕业后参加工作,业务知识的缺乏让她明显地感到了压力。但她对自己充满信心,利用工作之余积极参加进修和学习。特别是走上领导干部岗位和担任党总支委员后,她不断地向书本学习、向同志学习,在该院甚至中院、区委举办的党务、业务比赛中,她都不落后。她始终坚持“人民法院人民性”的政治立场,把干警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引导党员干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她所办案件上诉率低,当事人服判率高,其所办案件多次被作为典型,被报刊、电视台采访,办案数居全院前列。

22年来,她始终以“优秀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的言行,面对当事人请吃、送礼,她都严厉拒绝。长期以来,在代理人行业和当事人眼中,她是一位“油盐不进”的法官。而正因为她的“油盐不进”,博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党和人民也给了她极高的荣誉,近年来,刘萍同志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党建先进个人、“全省法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省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省委、省政府记“一等功”公务员、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市政法系统“示范党员”、区政法系统“优秀党员” 等荣誉称号。

 

用公正之心创和谐,营造司法文明

 

作为一名长年在审判一线的法官,刘萍审理了大量民、商案件。民事案件涉及千家万户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她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以为民之情怀做好为民之事,把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维护群众利益落到实处。她通过电话立案受理的原告宋某诉被告自贡市某学校拖欠工程款一案,在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被告电话联系要单独见她,被她严词拒绝,并向其宣传法律,促使被告最终兑现了所欠农民工工资30000元,收到工资的农民工送来鲜花和“为农民工兄弟姐妹,讨回打工血汗钱”的锦旗,《自贡日报》对该案进行了专题报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为一名女法官,2001年她被任命为该院“妇女、儿童维权庭”负责人后,积极探索,大胆工作,聘请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把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落到实处,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了该院历史上第一起因家庭暴力获赔的离婚案,顶住被告的威胁,依法对侵犯妇女人身权、健康权的被告判处15000元的损害赔偿金,严惩了家庭暴力行为,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她所带领的“维权庭”被授予“自贡市巾帼建功文明示范岗”和“创先争优先锋岗”。

在办理“万佳庭苑”烂尾楼数十件房屋买卖纠纷系列案件中,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致使楼盘成为烂尾楼,近百购房户逾期两年未收到所购房屋,群众多次到各级政府上访,如果该案审理不恰当,必然影响社会稳定。刘萍积极为区委、区政府对烂尾楼的处置提供参考建议方案,带领干警通过案外协调各方,无数次奔走在重庆自贡之间,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筹措回部分修建资金,开发商按约交付了房屋,群众的合法利益得到维护,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良好统一,获得了群众的赞扬和区委、区政府的高度肯定。今年4月,自贡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西山公园作为规划的植物园必须在8月建成,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围绕这个全市的重点工程,她充分发挥司法保障职能,依法对西山公园拒不搬迁的6件解除租赁合同的案件及时立案、宣传法律,听取被搬迁户意见,经调解在短时间内5户达成搬迁协议,领取补偿金交出所租赁的场地,为重点公益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用爱民之心化纠纷,抒写为民情怀

 

调解是作为民事审判第一线的法官必备本领,刘萍长年工作在民事审判第一线,在审判工作中她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经验。她调解有三大本领:心到、口到、手到,用心感动人,以口说服人,用手招待人,情理法并重,当事人没有不感动的。按她的讲法是:与百姓打交道,主要看你是否心诚,能否解民忧、解民困,你心中是否始终装着老百姓,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只有这样,你的话才能讲到当事人的心坎里,才能劝的动当事人,讲的通当事人。

2007年以来,大安法院在辖区内各街道、社区设立了“社区便民诉讼服务室”。通过派驻社区法官,对人民调解员实行一对一地培训、指导;在社区、街道现场审理案件和调解,建立民意沟通机制,在基层倾听社情民意,在创新社会管理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今年4月,她所审理的原告王某诉被告文某房屋权属纠纷一案,因被告拒不归还原告借住的房屋,双方矛盾激化,在社区多次打闹。她邀请社区干部、群众参加,在社区“便民诉讼服务室”开庭并调解本案,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纠纷。“社区便民诉讼服务室”的工作获得了群众的赞扬和上级肯定,2012年自贡市委书记亲临现场检查指导,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对“服务室”方便群众服务基层的做法予以肯定。对涉及弱势群众的纠纷,她更是倾注了大量心血。原告张某诉被告某化工公司雇员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在法律规定存在空白点的情况下,精心调研、大胆探索,经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息诉服判,被告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她专门撰写该案例,于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刊物《精品案件案例分析》收录。

二十载的风雨兼程,刘萍对工作的执着、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群众的爱始终没有改变。她的工作热情、工作态度一丝不苟,20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共产党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铿锵誓言。树立了基层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赢得了群众的理解、信任、支持和尊重,她将始终承载着一个共产党人的使命,坚定不移地走着自己“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法官之路,将平凡的生命投入到伟大的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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