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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面临的困难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4-01-16 13:36:04       作者:潘利       来源:区发改局

从今年起,我区将全面启动旧城棚户区改造。加快棚户区改造,是区委、区政府践行执政为民理念而实施的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这项工作对改善我区低收入居民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大安,实现同步小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安作为传统老工业基地,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过重要贡献。长期以来,由于历史欠账等多方面原因,棚户区改造进展较慢,全区现有棚户区面积占全市棚户区总面积的1/3以上。这些棚户区大都建设年代久远,房屋破旧,拥挤不堪,环境脏乱,安全隐患大,居民生活极为不便,群众反映强烈。其中部分住宅已经不具备基本的居住条件,而其居民大多属于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边缘家庭,仅靠自身力量很难改善住房条件。我区提出力争用五至八年时间完成现有连片棚户区改造,此项工作改造范围大,牵涉面广,问题复杂,任务相当艰巨。

一、棚户区产生的历史原因

一是建于上世纪中期的自建住房。由于当时没有政策限制,部分人员可以通过自建住房的形式解决住宿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结婚生子,人口增加等原因,在原住房周围搭建了很多房屋,由于建造时间久远形成了棚户区。

二是计划经济时代企事业统一搭建的集体宿舍。随着企事业单位的改制,部分企事业单位发生了关、停、并、转等情况,一些单位效益不好,没有足够的资金来维修,甚至出现质量问题也没有人管理,长年累月的逐渐沦落为棚户区。

三是城乡边缘的农民转为城镇居民之后的居住房屋。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原居住在城乡边缘的农民在土地被征用后转为城镇居民,部分原村民在利益驱动下违章建筑房屋,久而久之形成连片棚户区。

二、棚户区改造的主要意义

一是可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体现社会公平公正。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可以改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体现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二是可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区域落后面貌。棚户区改造的实施,可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程,改变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原先落后的环境面貌,提升文明和谐社区的创建水平。

三是可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集中连片棚户区的改造可以盘活土地资源存量,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使稀缺的土地资源得以再生和利用,进一步焕发城市的生机和活力,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

四是可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加社会就业。结合棚户区改造,以土地置换为依托,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时,棚户区改造能够拉动建筑业的发展,促进地区经济的增长和增加社会就业的机会,有利扩大内需。

五是可以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通过棚户区改造,能够使多数普通群众告别棚户区后搬迁上楼,可以起到稳定民心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增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棚户区改造存在的困难

(一)各方利益较难平衡。

一是以盈利为主要目标。追求单一的经济效益,过度提高容积率,增大建筑密度,减少建筑间距,造成过密开发和土地滥用,与之相配套的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问题将更难解决。二是局限于开发有利可图的区域。一些较难产生可观经济效益的基础设施和急需更新的经济效益差的地段却无人问津,城市整体环境难以得到改善。三是困难家庭多。棚户区居住的大多数是住房困难户,面对拆迁重建,有的住户原有房屋面积不大,一般新建的住房最低也是70-100平方米,按照拆一补一的原则,不得不为新增面积支付大额差价款,也就是说,这一部分人很难有条件迁住新居,直接影响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容易将问题简单化。

对棚户区改造的复杂性缺乏认识,容易将问题简单化,不顾具体情况一律采用推倒重建的单一的开发方式,造成财力和物力的浪费破坏了原有城市的空间结构和原有社会网络。对棚户区的认识就是过去留下的“烂摊子”,改造就是放开手脚进行清除。在商业利益的推动下,一律大面积拆迁,整平土地重新建设的做法。这样的做法见效明显、工作简单,但往往直接瓦解了城市原来的社会结构、文化脉络、地方风情,而且市场化运作对高回报率的追求,屡屡突破城市规划对建设的控制各种要求,导致城市历史格局、肌理的破坏和传统风貌的丧失。

(三)拆迁难题不易破解。

实施棚户区改造能有效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按照常理棚户区居民和政府都应该积极参与和支持。但实际情况是,拆迁难成为越来越普遍的问题。究其原因不外乎有两种可能:一是补偿标准低,老百姓利益受到侵害;二是拆迁户要价过高,要求得不到满足。从各地出台的棚户区改造政策来看,地方政府普遍考虑了棚户区居民的实际情况,按照补偿方案都能得到实惠,如大多数地方都有最低保障户型面积要求,已经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中反映利益受到侵害的毕竟是极少数,因此,目前改造难度大的主要原因还是拆迁户要价过高。之所以要价过高,也存在两种可能:一是老百姓实施改造的意愿不强烈,其本身拥有除棚户区之外的住房,不属于住房困难家庭,能多要就多要;二是通过漫天要价而达到一夜暴富的目的,现实情况是越坚持、越敢要,得到的也越多。

四、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协调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重要问题。有关部门应根据部门职责、完善配套政策、加强工作指导。要明确各自责任、具体措施,切实做到规划到位、供地到位、政策到位、监督到位和分配公平,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二)坚持科学规划,维护规划严肃性。

一是注意规划的全面性。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尽快拿出高水平的棚户区改造规划。规划时应将棚户区改造与城市扩容相结合,与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相结合,与城市的功能定位相结合,与城市的风格和文化相结合。要注意保护文化街区、重点文物和历史建筑,使城市历史和文化脉络得以延续保存。二是贯彻规划的前瞻性。棚户区改造规划要坚持高起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安置小区建设,既要讲求实用,又要注意美观,避免千篇一律。要同步考虑城区道路、园林绿化、休闲娱乐、商业服务、公交线路、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区管理等问题,使规划更科学、更具有操作性,尽力避免出现历史性遗憾。三是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规划一旦出台,就必须严格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随意改变。棚户区改造要在市区统一规划下运作,小规划要服从大规划,区域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要把控制城郊平房建设纳入规划管理之中,城区和城市近郊不允许新建平房,坚决避免出现新的棚户区。

(三)坚持以人为本,普惠于民。

棚户区改造要始终以造福人民群众为出发点,设身处地为居民群众着想,尽最大努力满足棚户区居民的所思、所需、所盼。要综合考虑现实需求、承受能力等各种因素,尽最大努力让利于民。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阳光操作,公平公正。规划设计充分考虑民众所愿,房屋拆迁坚持依法办事,回迁安置竭力照顾特困群体。所有的工程严格招投标,房屋补偿标准、安置排序、楼层选号等群众关心的问题一律张榜公示,全过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使棚户区改造做到阳光透明,使民心工程真正赢得民心。

(四)坚持人性拆迁、和谐拆迁。

一要照顾弱势群体。棚户区的居民大多是贫困群众,有低保户、特困户,他们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在拆迁中对他们给予照顾,把政府的温暖和关爱带给他们,用真诚、热情换得他们的理解和尊重,才能使拆迁难的问题迎刃而解。政府及相关建设部门应该始终把棚户区居民住得进、住得起、住得稳、住得好做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上下密切配合,使拆迁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二要做好宣传工作。深入群众,做细致的说明解释工作。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虽是棚户区群众的迫切要求,但在搬迁时会有许多困难。上楼以后的采暖、物业、煤气水电等费用对他们来说是一笔较大的支出,还有一些居民由于对政策的不理解,出现抵触情绪等等,这些环节解决不好,就是不稳定因素,就会影响工作进程。因此,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政府的方针政策,使相关群众家喻户晓。

三要采取人性化安置。不论是就近拆迁、异地拆迁还是货币化拆迁,最好将困难群众的安居和乐业问题一起解决。一是新居普遍建成面积45-7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多数群众不需要掏太多钱,便可住上新房;二是对低保家庭允许欠款入住,分期付款,确有困难的纳入廉租住房管理;三是与再就业工作相结合,政府出资购买社区公益服务岗位,优先解决劳动技能低、年龄大的就业困难人员,努力消除零就业家庭。

总之,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扎扎实实做好棚户区改造的各项工作,才能把好事办好,用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实绩在广大群众的心坎上诠释和谐大安、幸福大安的内涵。

 

(作者为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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