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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全力推进法治大安建设
发布时间:2014-12-01 15:43:25       作者:李开友       来源:区司法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中国”已经成为治国理政的新常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法治大安建设,将是我区司法行政机关的庄严使命。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将立足大安实际,创新工作,努力实现“七个提升”。

一、敢破敢立,全面提升司法工作的理念

一是树立发展理念。破除“无法作为、难以作为”的思想,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观念,以“跳起来摸高、跑起来办事”的精神状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快速发展。

二是树立法治理念。公平正义是法治中国的重要内涵。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用法氛围,不断提升法治文明建设整体水平。

三是树立服务理念。当前,“以人为本、法律至上”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基本准则,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自觉发挥法律服务职能,推动经济法治化、社会法治化和政府依法行政,把每一件事情的办理、每一名群众的接待,都作为践行服务为本的具体实践。

二、创新突破,全面提升普法宣传的实效

普法宣传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动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坚持“四个治理”,以促进人人信仰法律为重点,大力创新社会教育普法机制,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覆盖,全面推进普法治理的的现代化。

一是坚持系统治理,强化统筹扩大覆盖面。按照治理主体多元化的要求,完善政府、社会组织、群众各方积极参与的“大普法”机制。在人员力量上,发挥好普法骨干队伍作用,强化部门乡镇街道法律顾问的普法职责,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参与、志愿服务等方式增强工作力量;在普法阵地上,在用好传统方式的同时,更多地在人口集中、人流量大的场所、设置宣传阵地,放大网络平台、手机、微信、微博等新兴传播工具作用,方便群众有事找法,实现法律与人们生产生活的“零距离”。

二是坚持依法治理,增强制度支撑增强刚性力。健全普法制度体系,增强经费保障,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创新重点对象的普法机制,创设领导干部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三是坚持综合治理,以手段的丰富提升动员力。加强需求研判,分层分级搭建工作平台。探索建立法制宣传产品创新体系,大力推行订单式、说理式、互动式普法,提供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产品。大力宣传践行法治的典型案例和典型人物,促进全社会对法治的价值认同。

四是坚持源头治理,以有效融入强化渗透力。要做好法制宣传的专项规划,在宣传中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各层面的核心价值观相融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营造人人相信法律、人人遵守法律,人人信仰法律的法治环境。积极推进法治乡镇、街道、企业、单位、民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逐步夯实法治大安的创建基础。

三、主动出击,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整体水平

司法行政机关主动服务发展第一要务,为大安提供更广更优的法律服务。

一是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持可持续性为重点,切实实现农民工、老残病伤、未成年人和城乡低保等弱势群提和特殊人群的全覆盖。

二是着力服务加强民生保障。积极组织和引导广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乡村、进社区,帮助群众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实现一乡镇(街道)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一村(社区)一个法律援助联络员,实现职能的社会化。

三是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在政府层面,实现法律顾问制度的全覆盖,更好地为依法行政提供专业服务;在企业层面,要强化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企业经济运行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在社会层面,探索建立个人法律顾问制度;对困难群众,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四是强化法律服务业的监管。加大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行业案卷规范化建设,视办案质量和公信力为生命线,探索行业评价制约机制;建立完善行业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引导法律服务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强化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法律服务工作群众满意度。

五是服务重大公共决策。探索建立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和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机制。特别是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工作,既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又同时为群众做好法律宣传和政策咨询。

四、协同联动,全面提升创新社会治理水平

做好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是社会治理的难点。当前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还存在资源整合不够,执法力量不够、统筹协调不够等问题。对司法行政机关来说,加快构建部门协作顺畅、配套制度完善的特殊人群管理帮扶机制是当务之急。

一是推动部门协同。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主体责任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推进“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局组织推进、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健全以社区为基本依托、实行专兼结合的工作模式。

二是推进社会协同。配齐配好区乡两级执法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以司法行政机关为核心,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工作者队伍。

三是推行规范执法。全面落实《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全力推进规范化建设,构建职务风险防控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最大限度地防止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问题的发生,确保公正司法。

四是建设工作平台。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推进监控信息平台的建设,提高社区矫正的监管和教育水平。健全以集中教育、社会适应指导、心里咨询辅导、临时安置、就业帮扶、提供社区服务等六项基本功能帮教工作体系,有效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促进全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新突破。

五、编网织线,全面提升调解的防线作用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构建社会矛盾多元化化解体系,是从源头和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机关有效发挥法制保障职能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切入点。

一是要作实人民调解平台。积极发挥好区、乡镇(街)、社区(村)、组四级人民调解工作组织的作用。紧紧结合大安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进企业、进社区、进行业,积极推进在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疑难复杂领域健全完善专业调解组织。在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物业等民生建设方面,不断拓展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把调解工作延伸到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为人民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协调利益关系、解决矛盾纠纷提供规范化、机制化、法制化的渠道和途径。

二是提升人民调解的效能。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向矛盾多发的一线领域倾斜,变坐等上门为主动办案。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专项活动。实现专业调解组织,有条件的居调委员会与调解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加强适时研判,提升信息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增强调解工作人员队伍。要发挥好司法行政机关综合协同作用,依托全区丰富的人才资源、借力行业、专业性组织的优势,建立一个随时可用的专业齐全、法律知识储备优、数量相对稳定、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调解人员人才库。

四是建立律师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利用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切实提高调解涉法、疑难纠纷的能力,协助政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促进矛盾纠纷妥善解决,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认可度和社会公信力。

六、立足长远,全面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信息技术已广泛应用到各行各业,要把信息化作为带动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工作的主要手段。加快推进动态社会环境下司法行政信息体系建设,把随时随地掌握情况信息、随时随地录入信息数据作为基层司法行政日常工作的基本内容。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重点人群、法律援助对象、法律服务等基本情况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得了、控制得住。把信息化与基础工作有机融合起来,为信息网上研判等信息化应用提供强大的基础信息支撑,从根本上提高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的层次、质量和水平。

七、固本强基,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战斗力

一是要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的绩效量化考核体系及干部培训机制,形成良好的用人机制和导向,不断增强广大干警的认同感、归属感。

二是切实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坚持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把政治素养、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有机结合,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三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继续推进“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促进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按照政治清明、政府廉洁、干部清正的要求,以公开促公正、以法治树权威、不断增强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为法治大安建设作出应有的努力。

(作者: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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