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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最后一公里”坚如磐石
发布时间:2015-03-12 15:40:03       作者:裴建成       来源:编辑部

上月闭幕的中共大安区十届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决定》,提出“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健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这就要求不能满足于“最后一公里”的畅通无阻,还要给“最后一公里”铺上治理法治化的“钢筋混凝土”,让大安区的“最后一公里”永葆畅通,坚如磐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这是写进了四中全会决定的依法治国基本取向,相应,中央“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大部署自然而生。依法治国,一方面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另一方面还要抓住基层治理这个“一般多数”;通过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和促进一般多数的遵纪守法,又用一般多数的法治成效来检验和提升“关键少数”的法治能力。因为,只有实现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才能最终达到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既定目标。

毋庸讳言,囿于我国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原因,广大基层的法治空气长期以来十分稀薄,可以说,是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为薄弱的环节。

客观上,法规之间相抵触,规范性文件有冲突;立法听证不够,某些领域又无法可依;加上较长时间以来审批随意,基层执法能力薄弱等等,不免让基层法治化之路云遮雾罩。主观上,部分基层干部人治思维和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以致民间有调侃:“法,就是领导的看法、领导的想法、领导的说法”,“法治,就是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此话或嫌偏激,却也反映了一些基层问题成堆,信访成串,民怨沸腾,鸡犬不宁的根由。有巡视组发声:“乡村干部腐败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有统计显示:自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查处村官违纪违法案件171起,涉案金额超过千万的案件有12起,总金额高达22亿元有余。看来,对低级别官员的腐败也不能等闲视之,敢于上山打“老虎”,更需下地拍“苍蝇”。

终于,在四中全会指引下,我区广大干部,逐渐认识到昔日的“创新管理”当融合于今天的“法治治理”。当然,贯彻好区委“依法治区”的决定,毫无例外仍是落实,落实,再落实,继续保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务实作风;毫无例外仍是紧紧抓住我区的“关键少数”,即“区、乡、村”三级干部,做到上级带下级,干部带群众,机关带全区。

其一,心存敬畏,要自觉戴上法律金箍。在最后一公里,多数干部接地气,敢探索,有能力,“也是蛮拼的”,就像西游记的孙悟空。但我们要切记,真正攻坚克难,功成名就的并非当年“无法无天”的孙猴子,而是取经路上戴着紧箍咒的美猴王。因为,只有敬畏法律,才能断除“野性”、“修成正果”,才能约束和规范自己手中的公权力,才能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推动法治生态的形成。

其二,更新思维,要努力改变工作方式。总书记多次要求干部“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前年,处理贝贝幼儿园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我们就经受了一次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大考;今年实施的《大安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等五个规范性文件,强化制度约束,规范三资管理,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进治理法治化的再次有益探索。总之,行政化、家长式的老办法必须尽快改变;制度化、法治式的新常态必须尽快探索,建立和适应。

其三,夯实根基,要大力培育法治文化。基层法治文化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氧气,我区广泛开展的法律进机关、学校、宗教场所、乡村、社区、企业、单位等“法律七进”活动,就是要以清新的“法治氧气”荡涤长期徘徊底层的宗族观念和人治意识,通过持之以恒的法治文化教育,不断培育群众的法治信仰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引导群众领悟法规的道德底蕴又以道德底蕴滋养法治精神,从而不断养成全民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最终形成以法治为基础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我区的“最后一公里”或已基本畅通,但是,铺筑坚如磐石的“基层治理法治化”之路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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