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2月08日 星期日     欢迎光临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大安》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首页 > 杂志阅读>>《大安》2016年第5期>>专页
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我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6-05-30 12:16:17       作者:陶红梅       来源:区司法局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相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被判处管制、缓刑和被裁定假释、暂予监外)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活动。

20134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我区司法行政机关正式全面接手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关心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实践,形成了以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各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管理质量稳步提升的工作格局。三年来,全区有499人在解除矫正后全面回归社会,重新自食其力,成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为我区的创新社会治理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健全领导机构,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以区委、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公检法司相关领导为成员,建立大安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明确司法行政、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初步形成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定期联系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讲评、通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二、健全保障机制,充实人员队伍

一是强化经费保障,推进工作开展。区财政根据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人数,按照1200/人·年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了向基层村、社区购买教育学习服务、社区服务、定期走访服务、心理矫正、就业培训、困难帮扶服务等公共服务项目,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调整充实人员,健全管理队伍。近年来,我区新招录司法助理员25人,已逐步实现全区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助理员全覆盖。目前,抽调了3名司法助理员充实到局社区矫正工作股兼职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目前,全区各司法所共有专兼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36人,社区矫正小组205个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保障了社区矫正执法的有序开展。

三、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技能

一是以每周五机关集中学习为契机,强化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司法助理员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学习,推动各司法所之间的互查机制,通过经验交流、查看工作台账、档案资料、定位信息平台监控等形式,推动各司法所之间的优势互补。

二是借助区干部大培训平台,先后4次对全区各行政村的村、社区干部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学习主要采取案例分析、业务讨论、法规讲解等方式开展,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小组人员工作技能。

四、搭建信息平台,提升管理张力

一是用好社区矫正信息化监控平台。通过司法部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刑罚执行情况、期满解除情况,实现了人员基本情况的信息化管理的同时,结合网格,建成固定与移动、录音和录像,电话同步使用的信息化防控网。

二是用好监控定位管理信息平台。引入科技手段,通过手机定位系统的区域监管、信息交互、警示告知、信息发布等功能,实行“全日制、全方位、全内容”监管考核模式,随时监控社区矫正人员的方位,从而实现了“人防”和“技防”相结合。

五、严格工作流程,着力规范管理

第一,规范接收程序,把好接收关。根据《刑法》等有关规定,自收到法院、监狱的法律文书后,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就及时联系矫正对象进行谈话,了解情况,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实行专题化分类教育。全区共组织集中教育3083人次、社区服务数3061人次、个别谈话数2352人次、走访教育数2003人次。

第二,严格监督管理,把好日常监管关。做到“五个到位”:一是日常走访到位。司法所加强了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所在村、社区基层组织的联系,定期走访周围邻居、家庭成员时刻掌握其现实表现情况。二是个体情况摸排到位。对全区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摸排,掌握其性格特点,对心理扭曲、抑郁、有暴力倾向、人格不健全等社区矫正人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三是社会评估调查到位。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四川省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办法》的要求,开展两类人员的调查工作,并细化了被调查人员的数量、范围要求,做到公正、全面、客观。四是日常监管到位。针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的特殊性。严格执行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司法所定期与其治疗医院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其身体状况及疾病治疗、复查结果等情况。对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向决定机关提出收监建议。五是严格惩处到位。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人员及时做出处理,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第三,重点时段抓防控,把握关键点。在春节、“两会”、十一和重大敏感时期前,发动基层组织力量开展社区矫正大排查,预防和减少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规范档案文书管理,把好工作痕迹关。社区矫正工作文书是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载体,是管理过程的重要证据。区社区矫正机构和各司法所分别建立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完善在矫人员台帐、解矫人员台帐和执行档案,全区建档率100%

六、管理刚柔并济,帮教成效明显

积极开展亲情帮教走访活动,让社区矫正对象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爱,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暂时困难,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如杨某,男,20107月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执行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依法在我区进行社区矫正。自杨某接受社区矫正以来,街道社区干部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心换心,让杨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对其进行的帮扶教育,按时主动到司法所、社区汇报自己的思想,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因表现良好,社区推荐其到自贡市东锅阀门厂工作,因其在工作中认真学习、钻研技术,表现良好,不仅按期解除矫正并转为该单位正式职工。

七、接受执法监督,提升管理质量

一是积极接受区检察院对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全过程监督,实现区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的备案监督和同步监督。

二是积极接受市局根据《关于转发<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察的通知>的通知》《自贡市社区矫正工作务实指南》等文件精神,对区县不定期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查。

三是我局成立社区矫正执法监察小组,坚持每月对司法局和辖区内12个乡镇、4条街道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定位系统运行、有无脱管、监管措施、组织教育、义务劳动和矫正人员法律文书档案和工作轨迹档案等工作进行检查,对查找出的问题限期整改,以确保矫正的工作质量。

社区矫正工作作为社会治理和特殊人群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平安大安建设责任重大。当前,我区社区矫正人员数量日益增加,构成日趋复杂,新问题日益增多,教育改造任务日益繁重,监管安全压力日益增大,在队伍建设、立法保障、物资装备、适应性帮扶等方面尚存在不足。但我们坚信,随着社区矫正立法和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将继续平稳、有序、健康发展,为我区和谐稳定、长治久安贡献我们应尽的力量。

(作者:区司法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