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欢迎光临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大安》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首页 > 杂志阅读>>《大安》2014年第11期>>工作研究
让农村“三资”管理在阳光下运行
发布时间:2014-12-01 15:44:38       作者:金大平       来源:庙坝镇

农村集体资产是历年来农村经济发展的积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近年来,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收入、资产总量不断增加,集体资产管理问题已成为农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为避免由于集体资产管理不当而引发的矛盾,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庙坝镇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一、加强领导,强化“三资”管理

庙坝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三资”监督管理工作,自2010年起就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镇纪委书记、分管农业农村副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成立“三资”管理办公室,配备主任、工作人员负责全镇“三资”工作的组织、实施、服务和监督工作,同时对辖区内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办公室配备了3台电脑、打印机等,安排专门的办公室2间。村级财务账目实行一村一柜,一组一柜管理。实行资金管理、集中记账、档案管理“三统一”,确保集体“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不变”。

二、规范管理,加强资产管理

一是摸清家底。2013年年底村两委换届之际,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对8个村、1个社区,127个村民小组公有资产进行全面的摸底、登记、清产、评估、核资等程序,明晰了公有资产产权,明确资产主体和范围。二是合理处置。根据大委办发﹝201366号文件精神,合并的村(居)实行“旧帐分开,新帐统一”的原则,原村(居)的债权债务可采取“先于搁置、后处置”或“群众自愿、民主决策、稳定发展”的总体思路分类处置。自201431日起,设置合并后的新的财务帐目。三是明晰台帐。通过对村、社两级公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合理处置,各类经济合同的清查,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呈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及时做出帐务调整,根据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经济合同台帐,详细登记每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管理台帐,各种台帐一式两份,村级存档一份,代管中心存档一份,切实做到帐目清、底子明。

三、完善制度,规范“三资”管理

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切实从源头上加强对“三资”的管理监督。 

一是资产变动及时入账制度。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备案。

二是健全村财镇管制度。根据镇情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村(居)社财务“双代管”工作的通知》,在全镇形成了制度化管理机制:

1.严格村财镇管。取消了各村原有帐户,由代管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确定了一名经验丰富的退二线干部为代管中心主任,农业中心一名干部为出纳专门管理各村账务,一名兼任报帐员,负责每月及时到委托代管中心报帐。

2.严格实行备用金制度,根据各村(居)帐目余额,备用金控制在人民币2000元以内,由报帐员以村(居)名义出借据借出备用。

3.严格入账时间要求。做帐上要求次月10日前各村(居)必须到代管中心做上月收支帐目,并与代管中心会计、出纳办理好交接确认等手续。否则,不再报销支出,同时将追究村(居)主任的相关责任。

4.严格审核。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缴入委托代管中心统一管理,所有支出票据必须规范,要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名、事由清楚、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联审联批,代管中心主任审核票据合规、支出合理后方可入帐。

5.严格专人管理。村(居)社使用的票据,由代管中心统一购置管理,并建立领用、核销、盘查制度。

6.严格账务公开。每月15日前,代管中心会计向村(居)、代管中心主任报送上月财务收支报表,每季度公示一次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7.严格标准统一。统一了村(居)干部通讯费、旅差费、接待费等公务支出的标准和审批程序,重点规范和控制农村非生产性开支,进而统一规范,防止有钱的村提高报销标准。

三是完善社级财务管理。根据大农牧林发﹝2013105号文件精神,社级财务会计由各村(居)文书担任,出纳由社级干部兼任。社级收入必须全额入帐,支出要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名、村民代表和村主任联审联批后方可入帐。季末次月10日前,各社必须到村文书处做帐,并办理好交接确认手续,村文书及时做好社级帐目,并每半年公示一次社级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四、健全机制,监督“三资”管理

一是继续深化村务公开。将农村三资管理情况作为村务进行重点公开,定期将村资源、资产处置情况公开,确保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大力推行民主决策。按照“五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一事一议”制度的要求,凡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重大事项,都要实行民主决策,减少和杜绝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情况发生,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三是发挥理财小组作用。要求村(居)民主理财小组每季度至少活动一次,保证村三资运作情况的透明化、规范化。四是切实加强监督。对村(居)社财务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纪委、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每年不少于一次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指导。村(居)社干部离任前,由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居)财务进行离任审计,由村党组织负责对社级财务进行离任核查,其结果作下届干部使用的依据之一。

2010年运作以来,我们摸清了全镇村级公有资产,并在此基础上按资产种类,分别建档造册,实行台帐式管理,全面掌握了全镇8个村的资金、债权债务、资产、资源状况,并实行动态管理和追踪。实行村财托管后,非生产性开支减少幅度达10%以上。庙坝镇“三资”管理工作的规范运作,从较深层次上对镇村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从源头上防治了腐败,交给了群众一本明白帐,也还干部一个清白,从而改善了村干部在党员、群众中的形象,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

 

(作者:庙坝镇镇长)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
点击换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