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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仕彬
大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刘万玲
信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当前,全区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文旅融合发展的攻坚期、大安旧城改造和城市有机更新发展的瓶颈期、实施“四大发展战略”决策部署、加快建设“一城三区”的关键期,尤其需要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然而,各种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给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较大影响,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刻不容缓、意义重大。
一、当前信访问题的现状
以大安街道2022年—2024年的数据为例:
一是受理来信来访情况。2022年共受理来信来访28件/次,2023年共受理来信来访21件/次,同2022年相比减少7件/次。2024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8件/次,同2023年相比减少3件/次。
二是省市区三级重点关注信访人员情况。2022年重点关注信访人员为22人,2023年重点关注信访人员为17人,同2022年相比减少5人,2024年重点关注信访人员为16人,同2023年相比减少1人。
三是信访群体情况。2022年有信访群体4个,2023年有信访群体6个,较2022年新增信访群体2个(主要涉及旧城更新和项目开发建设),2024年有信访群体3个,较2023年减少3个。其中:计生失独特扶、投资受损、商品房购置等3个群体信访势头有所抬头。
四是信访出市上省进京情况。2022年出市到省3人、出省进京0人,2023年出市到省5人、出省进京1人,2024年出市到省5人,出省进京0人,越级信访人数较2022年有明显上升。
综上分析可以看出,信访总量仍然居高不下,信访形势依然严峻。
二、新形势下信访的特点
(一)信访对象呈现多元化。从信访人员类别来看,有工人、居民、城镇拆迁户、退休职工、残疾人、失业人员、失独人员、退伍军人、个体经商户等。从信访实施形式来看,有集体信访、群体信访、串联信访等集群行为。
(二)信访内容趋于困难化。从时间上看,有的信访问题时间跨度较大,时移世易,有效证据很难查实,加之不同时期的政策要求和规定存在不一致,协调处理较为困难,如刘某凤涉及的“工伤”案件等;从内容上看,有的信访问题涉及的领域涵盖较广,触及的层面不断加深,需统筹协调的层级和部门较多,解决的合力尚未完全形成,如“旭源系”投资群体等。
(三)信访形式趋于多样化。信访的形式不再单纯地局限于个人来信来访,从日常工作中不难发现,涉及的联名信、匿名信、越级信访、集体信访等明显增多,且随着互联网运用的日益普及,尤其是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信访形式又出现了新的变化。
(四)信访行为趋于复杂化。越级上访不断增多,信访混乱无序;重复信访现象突出,信访人就同一事项反复多次来信来访;信访人不讲理、不依法,行为偏执偏激;信访人故意夸大诉求事实,提出明显违反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规定之外的过分无理要求,如“失独群体”提出的与计生扶助政策相悖的诉求等。
三、信访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对信访人员而言。一是个人利益的驱使。信访人员在明知信访问题不符合法规、不符合政策且根本无法达成意愿的情况下,通过反复不断的缠访闹访,可以从中获得高回报利益。二是“信访不信法”。信访人法律法纪意识淡薄,对政策的理解上一知半解、存在偏差,思想上总认为法律上不能解决的,可以通过信访渠道达到目的。三是“信上不信下”。信访人信奉主宰权不是在下面,而是在上面,信奉层面越高、权力就越大,形成“只有上面施压才能解决”的错觉心理,进而出现越级上访。
(二)对工作人员而言。一是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个别信访工作人员对自身岗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尽职履责上存在差距,未能切实做到群众诉求“三到位”的工作要求,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二是处理信访件方式不当。个别信访工作人员对待群众工作不够耐心,方式简单粗暴,对一些来信来访急件急办不及时、不彻底,政策解释不清楚,甚至出现搁置和“踢皮球”等情况。三是“诉访分离”还做得不够到位。对涉诉信访中“诉”与“访”的概念厘得不清,没有将属于“诉”的事项从信访工作中剥离出来,在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权利方面做得不够,导致出现“诉”“访”交叉的情况。四是信访工作思路有偏差。个别单位迫于上级“压力”,单位领导考虑自身“政绩”,在面对信访人无理取闹束手无策时,只有一次又一次用钱“安抚”,进而导致信访人“口味”越来越高。
(三)对有关单位而言。一是信访政绩观错位。面对“重重压力”和“严格考核”,为了实现工作“有力有效”和“业绩突出”“出钱买平安”便成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手段。二是信访研判上不深。个别单位对出现信访的内在原因未进行深入“把脉问诊”,热衷于“就事论事”,重治标、轻治本,满足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未能达到“药到病除”的效果。三是处置手段上软散。由于芥蒂“严明纪律”,生怕“触碰法纪”,热衷于“明哲保身”,在严厉依法打击非法信访人上有时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拿得高、放得轻,在处置信访时限于“挑水到井边”,搞形式、走过场。四是工作合力上不够。信访工作涉及各领域、各方面,被称为“烫手山芋”,个别涉及业务部门参与信访工作主动性不够,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错误思维,导致时常出现政法综治部门“单打独斗”的情况。
四、做好信访对策和建议
经过深入调研,认真思考,并根据信访工作特点和要求,个人认为,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熟悉掌握运用法律是前提,规范信访工作制度是基础,有效转变工作作风是关键,担当尽职履责到位是核心,做好服务群众工作是根本,有效推动积案化解是重点,依法打击违法信访是法宝。
(一)强化依法信访意识。信访工作人员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真正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行家里手,以适应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更高要求。同时结合“八五普法”、法制宣传月、法律“七进”等活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宣传,引导居民群众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夯实矛盾管理联调。要着力夯实“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综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夯实重点节日、重大活动、重点对象“三重”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夯实联办、联防、联调“三联”调处机制,把握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主动权。
(三)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信访工作质量的首要标准,切实做到尽职履责、慎终如始,积极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方法,真正放下架子,扑下身子,主动出击,深入一线、走进群众,进一步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与人民群众成为真正的“朋友”。
(四)提高履责担当意识。有关单位要树牢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群众观,以维护来信来访群众的合法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带着感情去为群众服务,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杜绝“花钱买平安”的“求稳怕乱”思想。
(五)做实服务群众工作。要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依托“四下基层”、敲门行动、入户走访等,随时接受居民群众来访和咨询,积极践行“四真群众工作法”,推动落实“我来帮你办”和“一条龙”服务,让居民群众办事“只跑一次”,提升居民群众满意度。
(六)聚力积案有效化解。要创新工作举措,拓宽工作思路,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按照“案结事了”“清仓见底”工作要求,坚持“控增量、减存量,教育引导为主、重点管控为要”工作思路,聚力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清零行动,全面提升信访积案化解和信访管控工作实效性。
(七)严厉打击违法信访。依法信访是法律赋予每位公民的合法权利,但是,对于信访活动中不遵守法律法规,突破法律底线,采取蓄意的、过激的、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方式闹访、缠访、越级访的信访人员,有关部门(机关)要敢担当、善作为,依法严厉打击,规范信访秩序。
(责任编辑:陈思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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