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史志研究员、重庆市作家协会会员 胡平原

1988年初春的一个星期天,淡雾轻纱,春草萌发。自贡市沿滩区卫坪镇付家村一组铜锣山,地势最高,坟墓最大的古墓开棺了。观看的人们成群结队,熙熙攘攘。笔者当时在付家村小学任校长,巧逢星期天,有“村官”相邀,陪朋友——当时该村的党支部书记李发新(今卫坪镇政府办退休干部)前去观看。宝物已被开棺人取走,留下一块内碑,上面用隶书字体写着:左上:“光绪十年”,正中:“花翎候王余照之墓”,右下:“堂侄王惠堂、王达之。”由于珠宝较多,轰动市区,但时至今日尚未有专门文字记录。作为因盐设市、自贡四大盐商首富之一的风云人物王朗云,笔者又是史志研究员,思来想去总觉得有写作的职责。光阴似箭又是几十年了,今天把自己亲眼看到的王朗云坟墓开棺后发生的事情,写成《大坟堡扇子坝盐商首富王朗云生前死后轶事》,以飨盐文化读者。
盐商王朗云生前建功立业
大盐商王朗云复姓王余,号朗云,王楷之子,嘉庆18年(1813)出生。明末清初,王氏祖先由千里迢迢的湖北孝感迁入自贡富顺县板仓坝(今高新区卫坪镇板仓坝)。王家以凿井煮盐为业,王三畏堂的先祖玉川(号清连)有三个儿子,王三畏堂系王楷在嘉庆年间所建立。王氏家族盐业兴旺发达,王三畏堂名扬四川,乃至全国。王朗云是王三畏堂经历盐业100多年中最突出的代表人物。
道光18年(1838),年仅25岁的王朗云目睹王三畏堂权力分散,资金缺乏,家业面临崩溃。于是首先提出弟兄3人分家产,分家产后他把自己掌管的大坟堡扇子坝出租给资金雄厚的陕西客商,订“出山约”,引来外资进行开发。出山约规定:每凿1口盐井,主人出碓房、车房和灶房地基,客方交押山银400两和凿办资金。凿建成功,全井每月收益分为30股(30天),主人占12股,客方占18股,客股使用期限18年,满期后客方将其生产资料等无条件全部归还主人所有。王朗云通过这种“客来起高楼,客走主人收”的方式,既同客方合伙经营,又可利用押山银独自淘复旧井、废井。道光末年至咸丰年间,他在扇子坝与陕商合办或独立开办的几眼卤井陆续建造成功,获利丰盛,盐产量占富荣盐场的十分之一,居全场第一位。因此,王朗云被称为自贡四大盐商首富。
王朗云还抓住清政府令“川盐济楚”的机遇,开设广生同盐号,在邓井关、泸州、重庆以及湖北的宜昌、沙市、洋溪等地设立分号,经营济楚川盐运销业务,几年间收入百万。此外,他还大量购买良田,方圆的富顺、荣县、威远、宜宾等数县他的田地达万顷,年收租谷1.7万余石。当时,王朗云主持的王三畏堂家业大振,堪称富荣盐场之首。
咸丰10年(1860),李永和、蓝朝鼎在云南昭通领导的农民起义,第二年起义军打入自流井攻打大安寨。王朗云率领地方团练兵士,配合清军顽固抵抗,义军多次攻寨溃败而退。起义军攻寨不成,弃寨而走。战后,清朝政府视他抵抗义军“有功”,诏令王朗云进京赏戴花翎。
同治2年(1863),富荣盐场设水厘局,增抽水厘,井户每推汲卤水1担,征厘铜钱一、二文。为了保护盐商利益,当时已捐候补道的王朗云,与颜晓帆等人密谋,指使盐工捣毁水厘局。案件发生后,富顺县知县传讯王朗云,王朗云自恃财大气粗,有钱有势,态度傲慢,语多不逊,出口谩骂。知县盛怒,将他收监入狱。当时正逢全国数省遭灾,王朗云借此机会向清廷捐银7万两资助赈灾,朝廷立即在他候补道上加按察使衔,赏二品顶戴及三代一品封典。圣旨一到富顺县,王朗云头戴红顶花翎,身穿紫色朝服,由监狱架设的天桥高视阔步昂首出狱。水厘事件,只好作罢。
光绪3年(1877),四川总督丁宝桢改川盐商运商销为官运商销。这一项盐务制度改革,有损于垄断产、运、销为一体的大盐商的利益,引起花翎侯爷王朗云的不满。他凭借与朝廷官员有私交,即上书户部、都察院,反对丁宝桢的改革。四川总督丁宝桢想,王朗云你阻挠征收水厘没有惩办,现在又控告我办官运,老子决心一并惩罚。于是,丁宝桢将王余照的所作所为,添油加醋上奏朝廷,清廷准予“从严惩办,着即先行革职,交丁宝桢提省确切审办,以示儆惩。”王朗云获知密信之后,拿些银两回到家乡,躲避官司。
抗战爆发后,自贡盐商之首王家盐商抗日捐款1000万,被称为私人捐款第一。王家用实际行动彰显了对祖国的一片爱国丹心。
光绪7年(1881),王朗云悄悄回到自流井,在如今的高新区板仓坝玉川公祠度日。光绪10年(1884)病逝家中,时年71岁。
盐商王朗云死后珠宝归公
花翎侯爷王朗云死后,先葬于富顺县兴隆场(今沿滩区兴隆镇)。王朗云生前购良田万顷,现在的卫坪镇板仓坝、重滩村的王家坝,付家村的河底坝(分上河底坝、中河底坝、下河坝)都是王三畏堂所买的地方。因此,同治六年王朗云侄辈王惠堂、王达之把王朗云遗体从兴隆场转葬于富顺县卫坪乡付家村陈溪口(今沿滩区卫坪镇付家村一组铜锣山)。据八九十岁的老人讲述,转葬来时人多气派,成群结队,鼓声震天。坟埋得大,坟台较宽,坟碑高大,外碑在农业学大寨时被砸烂砌梯田。埋后王家派持枪兵士日夜轮守了几个月。每逢过年来上坟时火炮要爆几个小时,来的人还要大办酒席与当地百姓吃上几天呢。
斗转星移,相隔百年,1988年3月的一天晚上,细雨蒙蒙,据墓邻村民讲一夜“咚咚咚”响声不断,盗墓者在坟尾挖了一个洞,由于坟墓是高拱,棺材又是糯米熬来缠白大绸,坚硬牢实,所以盗墓的人未能得逞。哪知邻组(付家村二组)几个村民白日光吃了中午饭,拿起钢钎、二锤、锄头把坟墓挖掘而开,众多村民亲眼看到坟墓里面的王朗云尸体尚好,衣着紫色朝服,上面有龙的图案,头戴红顶花翎,项戴珠链,胸佩玉牌,两只手腕上各戴一只玉圈,嘴含宝球,脚蹬银棍,安详地“睡着”。几个不懂法的村民看见了宝物,忙用围腰布包好拿走了。
事隔十来天,卫坪镇政府知道了,立即向市区报告情况。市区公安局、文管所等部门立即立案侦查,抓获了为首村民吴二娃、张拐子、洪大娃、解狗儿四人(四人均系化名)。可是,人虽抓到,珠宝卖了。原来这四个人连夜拿到自贡十字口大桥茶馆里出卖,当时自贡十字口大桥附近茶馆据说是专门走私贩卖珠宝的。第一次贩卖没有成功,他们四个人又守了几夜,终于将国宝以四千元(当时的四千元人民币)卖给了一个外号叫“狼崽”的宜宾人。公安机关一面追缉“狼崽”,一面与宜宾警方取得联系,几经周折,历尽艰辛,终于将国宝追回,交归国家。就连王朗云内碑处的付家一组村民吴泽兰背回家说做磨刀石用,镇派出所知道后都责成立即背到镇派出所,后送交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市政府严令将王朗云坟墓里边的宝物全部交市博物馆。吴二娃、张拐子、洪大娃、解狗儿四人卖出去的宝物虽然追回,但博物馆盐史专家宋良曦认为没有交完,所以,这几个人还不能结案,还需继续审查。
说来也巧。付家村一组李德才的舅子来帮他薅麦子,正是在王朗云坟墓的周围。王朗云坟墓开棺后,衣服等物散落在坟边、土里。李德才的舅子薅麦子看见一个小布包,他用锄头轻轻一钩,里面是一颗闪光放亮的宝珠。他捡回去藏了起来并随身携带,搁了很久。一次,他去田里薅秧子,不注意将宝珠落在水里,回家吃饭后,摸宝珠不在,想来想去,又未去何处,只有薅了秧子。于是,他吃过晚饭到田里去寻找。呵,薅秧子的田里五颜六色,水闪金光,他知道是宝物了。
1988年秋季开校时孩子读书要交学费,家里没有钱,他无法将宝物拿到仙市供销社去卖,供销社的舒老师懂得些文物,问他是从哪里来的。李德才的舅子一五一十地说明了东西的来路,舒老师忙打电话给市有关部门,经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专家宋良曦鉴定为清朝时期的朝珠。市里还奖励了200元人民币给李德才的舅子。
盐商王朗云坟墓的珠宝全部找到了,案子该结了。拣到珠宝受奖励,贩珠宝坐大牢。吴二娃、张拐子、洪大娃、解狗儿(四人为化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五年、四年及监外执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