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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供水促发展 优质服务惠民生
——关于大安区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作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5-11-02 16:41:24       作者:陈平       来源:区水务局

近年来,我区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业务部门的精心业务指导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建设好一批又一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更好地解决制约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吃水难、用水难”问题,切实抓好民生水利实事,很值得我们深思。

一、基本情况

大安区辖12个乡镇,148个行政村,农村人口30.97万人,饮用自来水的有17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54.89%。全区农村居民供水分为城市供水管网延伸供水和乡镇水厂供水两个部分。城市供水管网延伸供水部分由自贡市第三水厂负责供水,水源地为烈士堰水库,覆盖了凤凰乡、和平乡、新民镇、团结镇、大山铺镇、三多寨镇等6个乡镇的39个行政村,受益人口7.01万人。乡镇水厂供水部分由朝天寺水厂、三多寨水厂、何市水厂、永和水厂、永嘉水厂、新店水厂、王大山水厂、牛佛水厂、庙坝水厂、回龙水厂等10座水厂供水,水源地分别为马儿石水库、狮子水库、双桥子水库、石河堰水库、石庙子水库、八斗丘水库、龙骨山水库、洞子沟水库、双龙桥水库、大堰水库,受益行政村115个,受益人口9.99万人。此外,全区还有13.97万农村居民的饮水没有得到改造,仍使用水井水,水质安全无法保障。全区现有集中式供水工程11处,国有运行管理的有5处,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的有3处,股份制运行管理的有2处,私人运行管理的有1处;盈利的有2处,亏损的有9处。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经市政府批准,我区划定了1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和3个乡镇备用水源保护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面积5.20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10.24平方公里。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建设,自2013年以来对上争取项目资金1220余万元,实施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畜禽养殖户整治四大工程,推进团结镇、新民镇、三多寨镇、牛佛镇农村连片整治,全力保护烈士堰水库、狮子水库、龙骨山水库水质。着力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饮水水源保护区内网箱养鱼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取缔工作,规范设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志牌、界桩。加强饮用水源地监管,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制度和巡查记录制度,严格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禁止在农村饮水水源地附近发展有污染产业,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

(二)突出饮水工程规划建设。近年来,我区投入约6840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集中供水工程1 处(牛佛中心水厂)、单独供水工程87处,管网延伸15处,解决了11.23万农村居民和3.71 万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其中,牛佛中心水厂日供水规模为1万吨/日,输配主管网196余公里,辐射7个乡镇100个行政村。

(三)强化水厂监管及水质监测。加强乡镇水厂监督管理,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责任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水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供水单位消毒剂管理、清水池清洗等登记情况。加强水质监测,发布《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水质保障工作的通知》,建立农村饮水安全水质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水厂自检、中心巡检、卫生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的供水水质监测保障体系。目前,我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原水、出厂水和末梢水每年监测2次。

(四)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护。我区10座乡镇水厂中,有8座正常运转(分别为朝天寺水厂、三多寨水厂、何市水厂、永和水厂、新店水厂、牛佛水厂、庙坝水厂、回龙水厂)。坚持优化制水工艺,采用一体化制水工艺的水厂有2座,采用一体化改造制水工艺的水厂有3座,采用传统制水工艺的水厂有3座。不断完善消毒设施设备,已有1座乡镇水厂配备自动投加二氧化氯消毒装置。强化乡镇水厂和供管水人员资质证件管理,全区41名供管水人员全部持有健康合格证,7座水厂有卫生许可证。加强供水价格管理,全区供水价格按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分类计价,遵循公益性原则并按规定确定水价,供水水价确定后向社会公示;核准的供水水价变更,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重新报批。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水源保证率低,水量不足。一方面,由于我区大部分地区山高坡陡,土壤薄,植被覆盖差,保水能力低,地质岩层为砂岩、页岩,裂隙、孔隙不发育,富水性差,泥岩也不发育,蓄水量少,导致资源性缺水;另一方面,由于高温连晴天气多,年际降雨量变化大,地表水缺乏,植被稀少,涵养水源能力差,蓄水工程少,且分布不均,导致季节性缺水。

(二)宣传工作不够到位,认识存在误区。一方面,对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作缺乏有效的宣传引导;部分群众认为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是政府应该承办的公益事业,单纯依赖区政府和区级相关部门,“等、靠、要”思想严重;部分群众认为有水吃就行,忽视了水质是否达标,无饮水安全意识。另一方面,个别乡镇和村组对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水源地保护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饮水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三)保护区防护不到位,水源地原水质量差。部分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等标识破旧,缺乏有效的隔离设施,受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民生活污水及散户畜禽养殖排污影响较严重;部分水源地有肥水养鱼的历史,水源水质还没有完全恢复,个别饮用水源地仍未解除承包养鱼合同,存在污染饮用水源水质的隐患;近四年来,大部分饮用水源地水质未达到三类水质标准。

(四)设施简陋工艺粗糙,末梢水水质总体较差。乡镇水厂设施设备简陋,多数水厂对消毒设施投入不够,未配备自动加氯设备,导致消毒过程缺乏科学性、规范性,无法保证消毒效果;制水工艺设计存在缺陷,部分水源水无混凝沉淀程序或少加混凝剂,影响出厂水水质;部分供水管网改造不力,导致供水在管网中受到二次污染,末梢水水质合格率较低。

(五)水质监测频率不够,水质监管不够到位。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每年仅监测2次,乡镇集中式饮用水出厂水和末梢水每年也只监测2次;目前我区环境监测站仍未建成,水源监测均委托其他区县的环境监测站代为执行;全区乡镇水厂均无水质检验室,仅配备有快速检测设备,但部分水厂仍没有严格实行每日监测水质,无相关水质监测记录。

(六)运行管理不够规范,日常维护存在隐患。一是乡镇水厂运行管理机制不全,管理模式多样,没有统一的运行管理办法。乡镇水厂中,有私人承包经营的,有集体经营的,还有乡(镇)政府和村集体代管的;各乡镇水厂收取初装费、水费标准也是各不相同。二是乡镇水厂工人业务素质低,农民用水量偏少,加之供水管网长,时常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增加了水厂运营维护成本;加之地方财政困难,没有一定的管理费用作保证,仅靠收取农户水费为主的水厂,难以实现长期的良性运行。此外,牛佛中心水厂已建成,但至今还未投入运行。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对策建议

(一)增强2个方面意识。一是增强政府的主体责任意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能把饮水不安全问题带入小康社会”的明确要求,以落实区、乡两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细化实化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基层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二是增强农民居民的主动参与意识。通过面上广泛宣传,让农村居民认清饮水不安全的各种危害,明白政府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的有关政策。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作,避免产生受益群众单纯依靠政府,旁观项目建设,甚至阻碍工程推进现象的发生。

(二)抓好2个饮水规划。一是抓好“十二五”农村饮水规划的收官。认真总结、评估“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对照规划逐项分析梳理,集中精力加快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供水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确保实现“十二五”预期目标。二是抓好“十三五”农村居民饮水规划的编制。根据我区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作实际,按照“巩固提升”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水源保证率、供水保障率、自来水普及率和水质达标率;深入研究国家政策,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汇报,做好“十三五”饮水规划项目衔接,全力争取政策支持。

(三)加强2个重点建设。一是加强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深入实施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畜禽养殖户整治四大工程,着力把破坏水源水质的污染停下来,把涵养水源水质的林木植被护起来,保证源头上的水质安全。二是加强集中供水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项目资金支持,加快实施供水工程建设和供水管网延伸,重点抓好牛佛中心水厂扩建及输配管网建设,着力提高供水保障率和集中供水率,努力保障农民饮水安全。

(四)强化2个层面监管。一是强化部门的执法监管。水务、环保、卫生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齐抓共管的农村饮水监管长效机制,尽快建成区环境监测站、区水质监测中心,加大联合执法监管力度,逐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监测水平。二是强化企业的自我监管。引导乡镇水厂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完善水质监测设施设备,自觉建立企业净水过程各环节的监管制度,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制水技能,严格水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

 

(作者: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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