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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区农民专合社现状与发展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6-02-03 16:50:37       作者:王行可       来源:区供销社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国内农业的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为适应农产品经营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要求,我区加大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培育、扶持和管理,逐步形成了一套符合我区实际的农民专合社培育、运行和监督管理的完整体系。

一、发展现状

(一)发展成就

我们始终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支持、典型带动和部门参与的发展模式,形成了农民自愿参加、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负盈亏的运行机制。经过多年发展,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呈现出发展势头强劲、区域分布广泛、产业优势明显、组织形式多样、融产供销于一体等特点。

1.总体实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底全区农民合作社102个,其中,种植业38个、畜牧养殖业49个、农机类5个、林业2个、土地流转类5个、联合社2个、资金互助社1个,注册资金22836万元,入社成员11600余人,带动农户65000多户,入社成员人均年增收770元,带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收60元。涌现出了三绿水产、嘉东生猪、艾康农机等优秀专业合作社。目前,全区有国家级示范社1个、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示范社3个、省级示范社10个、市级示范社23个。

2.整体格局基本形成。自200511月全区第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经过10年的发展,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形成了覆盖全区所有乡镇,涵盖蔬果、花木种植、畜牧、水产养殖、农机植保等多种业务,同时也发展普通农民专合社、联合社、资金合作社等多种组织形式的整体格局。

3.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区委、政府高度重视专合社的发展培育,出台了《大安区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的意见》。区供销社作为全区农民专合社的业务指导部门也非常重视专合社的管理运行,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制定了《大安区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评定管理办法》、《大安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考核细则》、《大安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已基本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专合社培育、管理、监督、考核机制。

4.品牌化建设正在起步。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型农村社会经济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走出一条既促进专合社自身发展又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道路,就必须走品牌化建设之路。近年来,我区农民专合社的品牌化建设意识明显提高,有9家专合社通过了农业部无公害产品认证、有1家通过了国家健康水产认证、有2家注册了自己的商标,一批有特色、品质好的农产品正逐步走出大安,销往更加广阔的市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应该看到我区农民合作社发展数量增长很快,但仍然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发展不均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科技含量低、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品牌意识缺乏等问题。

一是管理运行不规范。一些合作社利益主体间的产权划分不清晰,股份设置不合理;部分专业合作社章程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合作社没有规范的财务账目和统计申报;没有按照合作社法的要求进行利益分配。

二是整体实力不强。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入社成员少、注册资本少、经营规模小,发展后劲不足,抗风险能力较弱。还有的合作社因固定资产较少,信用抵押融资普遍困难,只得借民间高息资本周转,增加了合作社的经营成本。

三是发展不均衡。主要体现为:乡镇之间不均衡,中远郊乡镇多、近郊乡镇少;产业分布不均衡,传统种养殖类多,农业服务类少;管理水平不均衡,有的专合社管理水平高、有的较低。

四是“两个带动作用”发挥不充分。我区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科技含量不高,技术创新少,无力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规模小,覆盖面窄,发动农民围绕专合社组织化生产程度低,规模效益难以显现,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乏力。

而究其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是认识不到位。一些乡镇和村组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认识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发展农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惠及农民,对专合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宣传不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在我区还没有得到广泛的宣传,群众对农民专合社的知晓率不高,导致了农民入社率不高,带动作用不强。

三是制度不完善。近些年,我区对农民专合社的发展培育、日常管理、示范创建等方面的制度进行了一些探索,但相关制度仍然不完善,还未建立起“区级领导、部门联动、乡镇主导、村组配合”的三级联动机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鼓励政策发挥作用还不明显。

二、对未来的几点思考

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要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充分尊重农民的选择,鼓励农民大胆实践。要尊重生产力发展规律、经济规律,坚持“民办、民有、民管、民受益”和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四民”、“四自”方针,努力提升“两个带动”能力。

(一)完善合作社管理运行机制

2016年作为农民合农民作社的“规范管理年”,要完善各项机制和合作社功能作用,切实提高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1.完善发展培育机制。积极探索专合社发展培育、监督管理、示范创建、品牌建设等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区级领导、部门联动、乡镇主导、村组配合”的三级联动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推行对“乡镇”、“专合社”双线考核,继续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

2.完善服务机制。为成员生产经营提供投入品、生产技术、疫病防控、质量标准、品牌包装、收储销售的“六统一”服务,推进农业发展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

3.完善组织机制。积极推广“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农户”、“ 专合组织+市场(含超市)+农户”、“ 专合组织+基地+农户”等组织形式。

4.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之间紧密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参与经营、获得收益,积极探索保底分红、按股分红、二次返利等分配形式。

5.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决策、财务管理、内控监督等机制,规范管理行为,降低经营风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按章程规定或成员大会决议,建立和完善公积金制度并探索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在产业利润高于一定水平时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

6.完善内部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成员管理、生产管理、收购营销、收益分配程序、财务会计等各项制度,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四是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章程规定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财政项目资金按《大安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细则》的要求量化到每个成员。

(二)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

实施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联评制度,出台《大安区区级示范农民合作社联合评定管理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设立登记、内部管理、财务核算、盈余分配、统一服务、带动能力、经营绩效”等方面内容,逐步引导,有序推进全区农民合作社“管理规范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安全化、营销品牌化”。获得示范社的,在税收、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资金、用地、用电等方面予以扶持,统一推荐给金融机构,作为授信依据,并作为推荐市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的必备条件,对示范农民合作社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进行复审。

(三)大力推进产销对接

合作社是带领社员“抱团闯市场”的一个重要主体,针对部分合作社销售不强的问题,借农产品产销对接试点县建设的东风,强力推进合作社直销网络体系建设,一是按照《自贡市农副产品产销对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积极发展农副产品产销对接直营店,扩大专合社农产品直销率,减少中间环节,增加收益。二是积极申报主要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项目,建设农产品配送中心,农产品检测工作常态化,开展质量朔源体系建设,扩大配送规模和覆盖面。三是开展电子商务试点建设,组织全区21个市级以上示范社,通过自建平台、借助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形式开展网上销售,注重打造地方特色,塑造地方品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追溯体系,将电子商务作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手段。

(四)加强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合作社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推动合作社提升素质、健康快速发展的第一资源。一是建立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明确带头人人才入库标准,建立入库人才管理、评价、考核和奖励办法,完善人才使用和流动机制,明确人才库建设管理主体和职责。二是建立合作社人才培训基地。这是培养合作社人才的主要阵地。建立健全评价考核机制,对效果突出、学员公认的培训基地给予表彰奖励。三是广泛开展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培训。重点抓好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培训,造就一批熟悉合作理论、合作政策和合作实践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者、经营管理者和带头人。四是支持鼓励各种人才、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发展壮大合作社人才队伍。

(五)强化各级各部门职责

1.区供销社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区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完善《大安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管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促进规范发展。

2.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区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的要求,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多争取扶持农民专合组织的项目资金,农业产业化项目、扶贫项目等由相关的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金融部门要争取优惠政策,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化解资金矛盾,支持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合作试点。

3.各乡镇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结合本地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建设工作,积极发展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按照“一社一品”的品牌化建设思路,逐步打造出一批有实力、有特色、有品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4.各村组要积极配合区、乡两级开展工作,在土地流转、场地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充分发挥两个带动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科技推广与技术创新的一个重要主体,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借助多方力量,主动进行农业科技推广与技术创新,通过聘请专家能手授课指导、印发培训资料、建立“科技书屋”和培训中心等方式对入社成员和当地农民进行培训和指导,切实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素质。各级各部门应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培训与指导,制定相关激励政策来鼓励专合社进行农业技术推广与技术创新,促进专合社助农增收和发展现代农业“两个作用”的充分发挥。

总之,我区专合社发展之路任重而道远,需要各级各部门以及全社会广泛参与和支持,才能为专合社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也为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一股新鲜活力,为全区农民增收提供强大动力。

 

(作者:区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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