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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检查
发布时间:2016-03-04 16:43:06       作者:赵仁贵 杨群英       来源:区人大办

去年,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何市镇人工湿地现场、自贡市天花井食品有限公司和自贡市盐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现场,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走访调查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一、我区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检查组认为,我区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认识到位,态度端正,工作扎实,狠抓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染减排、污染治理等工作,全区水、气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部分环境指标有所好转,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生态环保理念逐步深化。区政府始终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摆上工作日程,认真执行“环保优先”的方针,以《环境保护法》为环保基本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子法为组件的法律体系为抓手,推进落实各项工作。相关部门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民为本的环保执法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环保法制观念和绿色生态环保理念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是环保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区政府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加快推进。积极开展小流域整治工作,加强金鱼河排污口整治,对和平乡釜溪河部分河道进行生态修复,全面完成马冲口街小桥沟生活废水整治。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十二五”期间共对上争取项目资金2200余万元,分别用于新民镇、团结镇、三多寨镇、牛佛镇部分村组连片整治和双龙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工程及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三是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巡查制度,督促企业开展废气治理10户,督促3户企业完成3台锅炉煤改气工作,依法责令8户污染严重企业停止生产;深入开展污水治理工作,督促2家企业完成废水治理,要求2家企业开展废水治理,淘汰关闭2家纸厂,根治了牛佛段的纸厂污染。强化饮用水源监测,完成辖区1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全年水样监测工作。狠抓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排污口,强化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并及时查找污染饮用水源地隐患,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四是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得到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张化厂片区4户塑料加工厂,已责令企业停产搬迁;自贡市海滨化工有限公司石灰污染群体性事件,已责令企业投资40余万元整治,且该公司已于2014年底停止生产;对违法排污企业保持高压态势,采取明查暗访、“错时执法”、重点抽查、夜间突查等方法,加强污染源的日常监察。2013-2015年共发出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96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4份,依法对21户企业实施行政处罚,依法责令8户企业停止生产。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组认为,我区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在今后相当长的发展时期中,还有不少困难和矛盾亟待解决。

一是对环保的认识还不够平衡。虽然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社会环境保护观念有所增强,但仍有一些企业业主和干部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还不够强,对环保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还不够自觉,少数部门和乡镇不能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城乡规划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环境保护让位于经济发展、城镇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也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事后补救”的被动局面。

二是环保执法监管还很难到位。部门之间工作协调不够,管理职能相互交叉,存在推诿扯皮现象,环保联合执法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铁腕治污”的共识和刚性还需强化。全区重金属、危险废物等更加复杂的污染问题凸现,少数燃煤企业、化工、食品加工及餐饮行业等偷排、直排现象在一定范围内还时有发生,对畜禽粪便直排、露天焚烧以及建筑扬尘等一些社会十分关注的环境突出问题的执法监管还缺乏切实管用的办法,环保机构人员缺失,投入不足,监督执法装备不全,仪器设备落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力。

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尽管生态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由于环保投入欠缺,巩固、提高的任务还比较重,压力还比较大,特别是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及配套收集管网建设不足,少数乡镇没有实质性进展,已建的污水处理厂还不能正常运行。无集中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建设不到位,“三同时”制度落实不严格,治污设施运转不正常,达标排放率低,超标和违法排污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农村环境形势比较严峻。随着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新老污染交织,特别是露天焚烧、生活污水和畜禽粪便的直排以及过量使用农药化肥等现象比较突出,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农村水环境和土壤的污染。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的环卫设施布设还没有完全到位,中转站及运输体系还不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还需进一步强化。

三、建议

为更加有效地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切实加强我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和水平,检查组提出建议。

一要加强宣传培训,切实增强环保责任感。要加大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环保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增强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切实保障环保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有效实施。要将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理念真正融入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到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一起推进,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并提升。要健全完善环境保护问责制和环保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采取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共同解决环保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要加强源头控制,合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要认真执行环保第一审批权的规定,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下大力气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要加大政策和资金引导力度,积极推广和使用节能减排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加快生产工艺和设备的改进,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效益与环保的双赢。

三要加大执法力度,圆满完成污染减排任务。要坚持“超标排放必罚、污染环境必停、恶意排污必究、危害稳定必关”的原则,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整合各方力量,继续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和处罚力度,对严重污染环境、治理达标无望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要集中力量优先解决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不断完善重大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好环境纠纷和群体性事件。进一步扩大在线联网监控覆盖面,确保对所有重点污染企业、污水处理厂都能实行在线监控。加强各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快城乡环卫设施建设,规范废品收购行为。

四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增强环保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巩固生态区建设成果,将生态建设和保护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范围加大投入。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领域。要进一步完善环保能力建设,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环保、水务、农牧、城建、城管等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配备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确保有机构管事、有人干事。加强环境监测、固废管理、预警应急等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隐患排查,提高环境灾害和突发事件的预防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要综合整治农村环境,推进生态乡镇建设。要完善农村环境保护和村庄环境整治规划,分步骤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将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列为现代农业和文明村镇建设的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体制,整合各类支农资金,加大人力、财力投入,真正实现农村垃圾处置全覆盖。坚持堵疏结合重在疏的原则,结合实际,真正解决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问题。要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业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多部门联合作战,形成合力,以点带面,共同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赵仁贵: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杨群英:区人大城环资工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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