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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权”真正“姓公”
发布时间:2016-09-05 11:40:56       作者:詹勇       来源:区委

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权力观”教育,就是要引导大家敬畏公权、维护公权和用好公权。让“权由民赋”、“公权姓公”和“公权为民”的意识在党员干部中真正入脑入心,为打造制度“笼子”奠定思想基础,只有这样,“公权”才能真正“姓公”。

在行动上落实公权为民,需要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效应。我们区委、区政府的领导班子率先革掉自身在干部人事、资金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的“决定权”和“主导权”,真正把权力交给制度、交给集体,严格实行末位表态制,把自己变成“无权人”。同时,各乡镇、区级部门“一把手”也带头规范权力。

合理界定权力,在结构上科学配置公权,就必须对群众最关心的人财物等权力进行科学界定和配置,杜绝权力过于集中。只有避免公权“部门化”和“私有化”,才能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我们针对教育、卫生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实行人事权和业务工作相分离,凡涉及人事权,均由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和监察机关分工负责,相互制约,协同开展。再如针对公共资源交易这一腐败易发高发领域,按分工负责、独立运行、协调推进的原则,将原来集中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权力实行分权与制衡,为权力运行设置“防火墙”。

要把权力的“笼子”真正“看住”,最好的方式就是让“笼子”公开透明。近些年,我们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凡重大项目建设、大额度资金安排等均须经政协民主协商、政府常务会研究、区委常委会审定、人大常委会批准方可实施。在一系列决策、执行工作中,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评判权,确保基层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针对村社区干部在工作考核、经费开支、工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围绕“人、财、事”三个重点,研究出台并全面推行村社区管理“1+1+5”系列制度(1个意见,即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意见;1个保障,即激励约束机制;5个办法,即财务管理、非生产性支出、村级工程建设、集体“三资”管理、村居组务公开管理办法),以最严的制度、最细的规定规范村社区管理,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同时,也要有效实施权力监督,让权力可控。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我们整合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五类资源,特别是在重大项目建设中,抽调“行家里手”脱产进行全过程监督,突出监督实效。并且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让制度“带电”——我们始终把惩治作为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手段,让权力真正在制度的框架内规范行使,对不作为、乱作为和作为不到位等“出笼”行为实施最为严厉的责任追究。近五年来,对全区11个单位和119名机关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涉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7名,其中5名科级干部被免职;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对腐败行为实现零容忍,让“出笼”行为得不偿失,使人人敬畏制度,以有力的惩治保证权力规范运行,全区累计查处168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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