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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学园”为载体推进“法律进社区”
发布时间:2016-09-05 10:53:03       作者:文鸣       来源:区司法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具体要求。“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随着社会变化和改革深入,社区居民维权意识迅速增强,社区管理矛盾日益突显。过去沿用“大而全、一阵风式、缺少个性化”普法的宣传方式难以解决当下社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此,我区积极探索“法律进社区”的有效载体,在社区以“四个阵地”为构架,以“五支队伍”为师资,以“六种方式”为手段,建立社区“法治学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四个”阵地搭建“法治学园”基础架构

(一)建立“会议”普法宣传教育园地。利用社区“三会”对社区干部和社区普法护法队伍进行法律知识教育,提升基层骨干力量的法治理念。“三会”是指:社区每月召开一次“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会,由居民组长、治保主任、法律服务中心户、巡逻队长根据各自职责范围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召开一次院坝会,确定课题集中组织基层骨干学习、宣讲;每月召开一次巡逻队员定期会,通报情况、总结成绩,找出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二)建立“信息互动”普法宣传园地。社区建立了“三信二栏”的信息互动法治宣传教育平台。“三信”是指:“公开信”,搜集典型案例、律师答疑、常用法律法规条文、法律帮助途径送到居民家中或楼院;“慰问信”,通报民主法治建设情况、向社区居民表示感谢;“建议信”,了解群众对民主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二栏”是指:普法专栏,大力宣传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成效;居民意见栏,了解居民对普法工作和干部的法治表率作用的意见,并梳理、整改、反馈。

(三)建立“社区学校”普法教育园地。依托“社区学校”(家庭教育协会),设立法律知识图书阅览室,聘请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员利用社区讲座课堂,讲授与婚姻家庭、未成年人教育、信访维权等有关的法律知识及新的法律法规,提高居民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建立“网络平台”普法宣传园地。利用互联网络,在社区网页上采取“图片配文”、“学法心得”、“律师答疑”、“法规转载”、“典型案例”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开辟网上“社区论坛”,掌握法治宣传中存在的问题,居民关注的焦点,并专人梳理,每月汇报,及时会同法律专业人员或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研究、讨论,及时调整法治宣传教育的方案和重点,确保法治宣传工作有声有色。

二、“五支”队伍集合“法治学园”主要师资力量

(一)落实以律师等专业人员为核心的宣讲员队伍。建立法治宣讲员人才库,主要由律师、基层普法骨干、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法制副校长和法律宣传志愿者组成,每年根据普法宣讲需要,由社区与司法局联系,组织宣讲员有针对性的对宪法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矛盾纠纷处理、基层群众自治、婚姻家庭和城市管理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宣讲。每年集中组织社区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均在2次以上。

(二)落实“法律服务中心户”(法律明白人)队伍。在城市社区以成栋楼房、小区为单位,在常住居民中推选一户遵纪守法好,有一定文化知识,群众信任,热心群众工作的居民,确定为“法律服务中心户”,并挂牌、标示,主要负责组织辖区居民学习法律知识,解答群众咨询,化解居民住户矛盾纠纷,协助困难住户申请法律援助。在农村社区,坚持培养以村民组长、村委会主任、村支书或当地有一定文化、为人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长者为“法律明白人”,走村入户进行法治宣传和化解矛盾纠纷,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目前,全区已培养“法律服务中心户”(法律明白人)约1000人(户)。

(三)落实“法治文艺”宣传队伍。将法治文化进社区作为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渠道,组建了以党员为骨干的艺术团及腰鼓队、合唱队、秧歌队、舞蹈队、乐队等特色文化队伍,每次文艺演出都编排一些法治文化节目,如:“两句半”、“相声”等,为广大居民群众献上丰富的文化大餐。艺术团自成立以来,不断走出社区,走向社会,开展“四送” (送文化、送艺术、送文明、送法律)、“五进”(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活动,每年为社区群众演出20余场次。

(四)落实“法律顾问”志愿者队伍。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同社区签订免费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在为社区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的同时,量化法律援助、法治讲座、法律“义诊”工作指标,年度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合同进行检查考核,有效提升社区法治建设实效。

(五)落实老干部关爱、宣讲队伍。成立了社区老干部文化体育、法治宣传、卫生督察、治安巡逻、关爱帮教等工作组和老干部法治宣讲团,为辖区居民进行法治宣讲。老干部帮教工作组还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二帮一”(即由一名社区干部和老干部共同帮教一名释解人员)活动,实现了社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的工作目标。

三、“六种”方式固化“法治学园”重要手段

(一)普法宣传手册发放到社区。编印和制作集法律法规条文、法律知识解读、典型案例、律师答疑、一案一评、法律援助途径等为内容的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和法律图书、折页发放到社区和居民住户,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去年,仅区司法局就编印法治宣传案例选编挂图一册1020幅、宣传漫画图册两辑共6000册、宣传折页四类共10000册、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5000余份。

(二)普法宣传责任书签订到社区。层层签订普法宣传责任书,落实具体工作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对社区法治宣传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争优重要指标。法律援助机构根据街道、社区的责任要求,落实专人对贫困户、弱势家庭、重点涉法上访对象提供法律援助和专门法律知识辅导,引导涉法上访对象依法维权,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三)普法巡回宣传到社区。利用逢场天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和政法干警,在全区16个乡镇(街道)、120个村(社区),设置法治宣传站点,针对群众的法律需求或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科技下乡”、“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服务”“大下访”及“法律七进”等系列活动,为2万余名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参与群众超过30万人次。

(四)普法文化教育到社区。融入百姓身边事(人),举办法治文化下乡。区文化站、检察院、司法局与龙乡艺术团联合编排出《醉驾》《咱们结婚吧》《老妈妈劝闺女》等法治类节目8个,参与展演20余场次。先后创作10余个群众喜闻乐见的歌舞、戏曲、小品等法治节目,让基层群众在载歌载舞、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熏陶、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素养,丰富群众的法治文化生活。同时,结合“小手牵大手”工程,由 42575名学生带动家庭,由4万个家庭带动社区,营造了浓厚的学法、尊法、守法氛围。

(五)讲“案”说“法”到社区。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以典型案例解疑释法为载体,深入社区以案说法,用身边的鲜活案例,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六)“流动法庭”庭审到社区。区法院以“背包法庭”为载体,把司法审判与司法惠民、法律宣传、送法下乡结合起来,将“便民服务卡”、涉农相关法律宣传资料、典型案件资料装入背包,深入社区,向群众宣传婚姻、家庭、赡养、劳动争议、人身损害、假冒伪劣产品损害、相邻权纠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近年来,“背包法庭”针对片区多发案件的特点和诉讼重点,选取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具有典型性的案件在案发地公开开庭庭审12次,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通过社区“法治学园”建设,群众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维权意识普遍提升,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文鸣:区司法局副局长,张羿:区司法局法宣股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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