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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近郊乡镇村级监督委员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7-06-01 16:56:28       作者:刘晓英       来源:和平乡

20171月,乡镇基本完成村社区“三委”换届选举工作,除了备受村民瞩目的村“两委”班子,新一届村级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和产生,也同样受到群众的高度关注。村级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完善了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村级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村民自治机制,从制度上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别是今年首次开始对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社会评价工作,更是把村级监督委员会变成了一把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先锋利剑,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在开展近郊乡镇村级监督委员会工作调研中发现一些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明显、流于形式,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人员结构不均衡,业务水平不高。一是年轻监委会主任人数相对偏少,导致监委会队伍活力和创新精神相对不足。以和平乡为例,本届选举产生的村“两委”班子平均年龄36.7岁,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占78%,而监督委员会的平均年龄为55岁,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的仅4.8%,监委会主任的平均年龄已经超过52.9岁。监督委员会成员尤其是主任一部分是曾经的村“两委”干部、老党员同志担任,尽管他们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的资历和威望,但由于自身年事已高,精力有限,难于真正发挥监委会的监督职能。由于对农村干部的培训偏少,特别是农村监委会成员的教育培训不够,部分监委会成员没有参加过相关培训,对相关政策法规不能准确把握,导致在监督工作中存在无从下手的现象。一些监委会委员对村级财务管理、村集体项目等重大事项不了解,对监督的重点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不明确,在懂法律、会计、审计、工程造价、招投标等专业知识的人员非常欠缺导致不会监督,严重影响监督工作的开展。

(二)思想认识有差距,实施监督有障碍。从农村实际来说,村监会成员与村“两委”干部同属本乡本土人,工作中容易出现你好我好大家好,不愿监督、不好监督的问题。少数政治不清醒的村监委会成员甚至会被村“两委”以小恩小惠收买,发现问题不敢及时报告予以纠正,导致集体利益受损。另一方面,村监会成员与村“两委”干部在平时的生产生活交往中可能产生积怨,从而利用监督权力搞牵制、刁难、拆台,公报私仇,走向村“两委”的对立面,影响村级正常工作。

(三)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作用发挥不全面。部分村级监督委员会制度建设仅停留在中省文件规定,没有结合本村实际修订完善本村监督委员会制度,一些村级监督委员会制度实现上墙却没有入心入脑,形同虚设。部分监委会的工作仍局限于财务监督,村监会的活动也大多是一月一次的财务支出审核,对村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监督较少,如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是否到位,村党务村务公开是否准确、真实,有关村级工程项目的决策、建设、验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否规范、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反馈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等,监督的范围狭窄、监督手段单一。

二、建议对策

(一)点线结合选人,锤炼一流监督委员会班子。在政策法规规定条件选拔范围内,结合本地区实际注重将参政意识强、文化水平较高、年富力强、公道正派、富有责任心的党员推选为村级监督委员会主任,将有法律、会计、审计、工程造价、招投标等方面知识,愿意为群众办事、有方法为群众办事的青年后备干部充实到村级监督委员会队伍,增强监督委员会的生机与活力。同时,积极开展以“做好村级监督工作、争做群众放心人”为主题的系列培训工作,以培训+实践+警示教育等为依托,注重加强党纪法规、群众工作、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资产管理等知识的教授,定期开展监督委员会必备知识竞赛等活动,强化监督委员会成员业务知识,切实锻造一支业务素质高、群众满意度高的监督队伍。

(二)层层强化指导,完善监督制度流程。在严格落实中省市相关文件政策的前提下,纪检、民政和乡镇共同开展对村级监督委员会工作指导,将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明确责任,定期对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帮助协调好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的关系,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支持监督委员会找准工作定位,大胆开展工作。同时,监督委员会要在认真落实党纪法规、相关政策前提下结合本村实际,制定监督委员会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等,形成一套完整、便于操作、村民易懂的办事流程并按照公开原则进行常态化公开,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要定期走访村民,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热情,畅通群众参与监督渠道,建立群众问题反映台账,重视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会议、来信来访、村务监督、民主理财、重大村务决策过程的记录,尤其对村集体项目工程建设中合同签订、履行、资金到位情况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全程监督、全程记录,确保监督职能到位。

(三)事事落实责任,监督氛围逐步浓厚。责任的落实是推动工作开展的强大动力,村级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任务繁重,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要明确责任,密切协作,形成推进工作合力。乡镇纪委要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组织、民政、农经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组织部门要把村级监督委员会建设纳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总体部署、通盘考虑、齐抓共管;民政部门要做好村级监督委员与村民自治有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农经部门要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三资”管理的指导培训。加强监督委员会阵地和硬件建设,做到管理有组织、工作有制度、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监审有章子、活动有记录、运转有经费、监督有实效,营造良好的村级监督氛围。

 

(作者:和平乡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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