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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法律小诊所 解决群众大问题
——大安区法律诊所进行时
发布时间:2017-09-04 12:52:13       作者:文鸣       来源:区司法局

一、建立背景

20151118日,我区“法治夜校”活动全面启动。但是,群众的需求并不仅仅满足于学法知法,更多的是法律能够实实在在地为他们释忧解烦,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纠纷,降低处理纠纷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2016612日,大安区“法律诊所”正式在大安区司法局挂牌成立。

二、运行管理

(一)工作机制

为扎实有效开展法律诊所各项活动,我区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为组长,政法部门一把手为副组长,一系列行政执法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大安区法律诊所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区司法局,负责“法律诊所”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同时,整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交警大队、民政、人社、工商、食药监、城乡建设、卫计、城管执法、农牧林业,以及区法学会会员中政治素质过硬、实战经验丰富、专业素养强、综合素质高、群众口碑好的干警、法学、律师、法律工作者、专业技术人才等资源,组建大安区“诊疗团”。根据“诊疗团”成员的专业特长分别组建“法律咨询服务队、法律援助服务队、矛盾纠纷调解服务队、法律宣讲服务队”四支队伍,每队明确一名负责人,队员交叉使用。“诊疗团”成员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目前成员已达145人。

(二)工作职责

1.义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尤其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战略部署、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开展普法宣传。

3.当好群众的法律顾问,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4.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群众实施法律援助,无偿提供法律解答、法律文书代拟、法律事务代理、刑事辩护、公证等法律服务。

5.协助调处群众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走诉讼法律程序,积极主动地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三)工作制度

1.首问负责制。群众来电、来访时,诊所在岗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当有问必答、有疑必释、礼貌热情、办事高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诉求,能解答、办理的应当当场解答、办理;不能当场解答、办理的,应准确记录当事人的诉求和联系方式,并转交诊所办公室进行后续办理。

2.跟踪服务制。诊所办公室对所有记录在册的来电、来访全程进行跟踪服务。对已经当场解答、办理的要实施回访,确认办结后实施销号管理。对未当场解答、办理的,要立即交办给“诊疗团”相关成员办理,并将办理人员联系方式告知当事人,每周对当事人和诊疗人员实施双重跟踪回访直至办结销号。

3.定期义诊制。诊所定期到村、社区开展“义诊”活动。每年特定日期固定开展十项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3·8妇女节开展反家暴法宣传活动;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活动;5·4青年节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1儿童节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6·26禁毒日开展禁毒法宣传活动;9·1学校开学日开展“法治教育第一课”宣传活动;9·9重阳节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11·9消防宣传日开展消防法宣传活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4.联席会议制。诊所每月月末举行一次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四支服务队伍队长参加的联席会议。会议主要对当月接诊、出诊情况进行小结,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较大的疑难案件或群体性事件进行集体会诊和专家会诊,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

(四)服务内容

“法律诊所”以“四诊”方式为主为居民群众提供“诊疗”服务。即:1.值班“坐诊”。诊所办公室设每月10日、20日(节假日顺延)指派“法律医生”在诊所坐诊值班,通过现场和电话两种方式接待广大群众“病情”咨询,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代写法律文书、法律援助、诉讼案件受理等服务。2.广场义诊。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到社区广场开展大型“义诊”活动,由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行政部门执法人员等“诊疗团”成员现场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病情”咨询等服务。3.入户巡诊。居民在诊所坐诊、义诊活动中可提出上门服务预约,针对老弱病残、特定居民、援助对象的法律诉求,诊所及时组织人员上门提供“一对一”式的法律“诊疗”服务。4.综合会诊。如遇涉及面广、社会影响较大的疑难案件或群体性事件,交由区委政法委召集相关部门及法学专家共同分析研讨,集体会诊,提出对策意见,避免事态恶化。5.“一站式”诊疗。“诊疗团”四支服务队伍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整体推动的原则,发挥最大合力创新性推行普法、咨询、调解、诉讼代理“一站式”诊疗服务。法律宣讲和法律咨询服务队通过系列法治宣传主题日活动、“大接访、大下访、大化解、大调解”专项行动、“法律七进”、“法治夜校”等形式,提供常规性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义诊”服务,为群众答疑解惑开出“处方”。本着“能调不诉,以调为先”的原则,对于在上述接诊过程中发现的小纠纷、小求助、小申诉、小信访等,矛盾纠纷调解服务队或主动介入或依据当事人申请,通过劝导、法治教育、协调各方等方式力求进行疏导化解。对于无法调解解决的矛盾纠纷,法律援助服务队将介入引导当事人走诉讼法律程序,对于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特殊对象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居民提供免费代理案件服务。

三、运行效果

今年以来,“法律诊所”共开展义诊活动43次,发放宣传资料53300余份,接受咨询2000余人次;共调解纠纷319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20件、邻里纠纷128件、房屋宅基地纠纷9件、合同纠纷8件、生产经营纠纷5件、损害赔偿纠纷5件、山林土地纠纷3件、征地拆迁纠纷30件、环境污染纠纷2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2件、医疗纠纷1件、其他纠纷6件,调解成功317件,涉及当事人797人,调解成功率99.4%;接待法律援助咨询1243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7件。

四、下一步打算

目前,我们的法律诊所活动还仅限于区一级统筹开展工作和发挥作用,诊所坐诊和义诊毕竟时间和频次有限。为畅通联系服务基层和群众“最后一公里”通道,下一步,法律诊所将把触角延伸到基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在全区选择2-3个村组(社区)开展村组(社区)法律诊所试点建设,力求为村(居)民群众提供及时、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真正让群众做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区。将村组(社区)法律诊所逐步打造为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搜集和反馈社情民意、创新和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的专业化服务平台。

 

(作者:区司法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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