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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就业  大创业
构建全民充分就业“新高地”
——大安区积极应对经济转型切实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初探
发布时间:2017-09-04 12:47:24       作者:漆红敏 陈仁勇       来源:区人社局 区就业局

就业工作是民生之本,是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就业稳则心定、家宁、国安。

随着近年来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升级,经济形势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作为全国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试点城市重要组成的大安区,城镇新增就业维持在较高水平,结构性失业增加,城镇登记失业率有明显抬头迹象,高校毕业生、淘汰落后产能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失地农民等重点人群就业问题突出、就业经办业务信息化程度滞后,呈现出就业难、招工难、监管难、保障难的情况,全民就业创业工作形势依然面临严峻挑战。

我局立足近年经济发展实际,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契机,积极开展调研,大胆破旧立新,完善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就业服务管理、创新就业服务载体,努力营造大就业、大创业社会氛围,为迎战经济新常态,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提供了“城乡一体化就业”的坚强保障,力争构建全民充分就业“新高地”。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就业惠民政策

为将我区就业工作推上新高地,积极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就业工作,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

一是健全政策体系。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就业工作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基石,千方百计让就业政策落地生根。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返乡人员创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不断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体系。

二是争取资金支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编制就业创业服务性项目资金计划,得到中央、省财政、就业部门的大力支持,近两年争取到中央、省财政下拨的再就业专项资金2500万元;推进就业扶贫工作由区本级财政安排22.5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参加培训交通误工补助、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就业扶贫专合组织、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等奖励;联合区财政审核安排资金用于贫困劳动者创业贷款贴息;争取资金成功解聘了2008年招录的13名劳动保障协理员。

三是积极落实扶贫政策。积极为创业者提供创业信息、培训、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对符合条件享受优惠政策的创业人员,及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2016年以来全区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74.8万元,财政贴息近15万元,发放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1885万元,发放大学生创业补贴56万元,实现大学生创业56人。办理了大学生创业SYE创业基金申请3名,争取创业资金30万元。以上工作的有序推进,让我区就业扶贫工作在全市各区县中处于领先地位。预计2017年城镇新增就业53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全区就业形势总体向好。

四是主动作为添活力。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指导,改变以往坐等数据、资料方式,各股室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将任务分解到乡镇(街道)后,定期跟踪,主动下基层指导,激发了基层人员的工作热情,确保了我区各项民生考核指标处于区县前茅。

二、推进基层平台建设,夯实就业服务基础

狠抓就业基础平台建设,夯实基础数据,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就业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一是制度建设,构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就业无缝化覆盖。全区4条街道、12个乡镇、40个社区和148个行政村分别建成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统一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并全部挂牌上墙。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基本形成,为辖区劳动者和外来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确保就业服务工作全覆盖。

二是整合社保、就业、医保信息资源,加大了对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基础设备的投入力度。及时为部分基础设施薄弱的基层平台配备或更新计算机、文件柜、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2017年下达各乡镇、街道40万元基层平台建设经费,为我区就业工作的有力开展提供基础保障。

三是完善基层平台建设和提供人员保障。争取上级资金410万元,完成了区政务中心、牛佛镇、何市镇、大山铺镇、和平乡等基层就业服务大厅的改扩建工作。进一步调整和健全了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组织机构,各村社区配齐了1名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和1-2名兼职工作人员,为做好就业工作提供了人员和阵地保障。

三、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转变就业扶助思维,逐步引导劳动者从被动就业到主动择业、自主创业的观念转变。

一是多措并举,强化宣传。通过新闻媒体、乡镇赶集、进村入户、大下访、农民夜校、法治夜校等方式强化对《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先后印发宣传单3万余份,手册1.1万本,现场解答咨询政策的群众2万余人,有效宣传和普及了《就业促进法》和相关就业、创业的优惠扶持政策。

二是丰富培训方式和内容。结合市场变化和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先后举办了家政、彩灯、餐饮服务等技能培训和生姜、花椒、大棚蔬菜、核桃种植、一体化养鸡、无公害养猪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大力推行“订单式”、“定向式”技能培训,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被征地农民、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农村转移就业人员等参加就业、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变“输血”为“造血”,实现从“我能不能就业要看企业是否同意”到“我有技术企业要人要看我是否愿意”的观念转变。

三是拓宽就业渠道,暖心在“岗位”。全区不断强化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努力拓展就业渠道,经常、持续为特殊人群提供稳定就业服务。不断加强对区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创新开展就业专项服务行动。先后成功开展了“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让爱回家,守护成长——援助留守儿童父母返乡创业就业”等大型或专题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20余场次,累计提供就业岗位3000余个,免费提供就业服务3000余人次,实现就业600余人,一大批待岗人员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乐享劳动成果。

四、多方联动发力,提供稳定就业环境

为营造安稳的就业氛围,我局积极协调区级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多方联动,共同规范管理,关爱特殊就业群体。

一是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今年初,对全区所有到期公益性岗位管理人员进行清理,重点是对到期的34名劳动保障协理员顺利进行了解聘分流,出台了新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明确了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认定、人员的招聘与审批、补贴年限和标准等内容。对已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进行了优化分配,注重向重点公益性领域和岗位倾斜。建立了公益性岗位检查制度,每半年对全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公益性岗位中出现的顶岗、替岗、空岗问题进行规范,清退不符合公益性岗位人员60余名,确保了就业资金安全。目前,全区共开发公益性岗位610个,切实帮助610名“4050”、“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就业。全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由原来的828//人调整为1380//人,人员工资均统一规范为银行打卡发放。2016年发放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1136万元,预计2017年发放补贴1700万元。

二是开展“关爱就业行动”。区总工会成立了心理咨询室,为就业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开展了一线职工慰问行动;区妇联认真开展了贫困母亲救助行动、春蕾计划等救助项目,向贫困村有需求的群众发放冬衣,对贫困妇女、困难党员、贫困儿童发放救助物资。

三是整肃和加大执法维权力度。大力推进农民工维权工作,2016年以来全区共处理农民工维权案件326起,涉及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资金4373万元。完善仲裁告知服务,公开调解和仲裁的办案流程和期限,按照管辖分工,落实维权责任。建立快速处理机制,综合运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加大终局裁决比例、提高案件裁决效率。2016年来全区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42件,涉及劳动者201人,支持其合法诉求444万元。

五、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就业扶贫实效

围绕“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就业扶贫目标,实行了常态化推进工作机制,确保就业扶贫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就业扶贫“一库五名单”管理机制。采取进村入户、调查摸底、电话联系等方式为394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区、乡、村三级建立了动态“一库五名单”,及时了解劳动力的基础信息、培训、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情况。

二是开展扶贫政策宣传。利用春节外出务工人员回家过春节的时机,开展就业扶贫政策宣传12场,做到了所有乡镇全覆盖;通过大下访、农民夜校、法治夜校、送电影下乡等活动宣传扶贫政策,将扶贫扶志、扶贫扶德、健康常识、安全常识、维权保护等内容一并组织开展。让劳动者树立从思想上脱贫是关键、靠自身劳动脱贫才长远、靠技术脱贫才省力、靠创业脱贫可致富的意识。

三是开展就业扶贫专项技能培训。围绕农业产业发展、劳动力就业需求和农民意愿,开展贫困人口就业技能提升培训,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加强人岗对接等订单式培训,做到“招生即招工、上课即上岗、结业即就业”;变单一的课堂教学为“田间课堂”、法治夜校、农民夜校、送电影下乡、扶贫专班等形式开展教学,丰富了教学内容,增强了教学乐趣,提高了教学效果。

四是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积极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托底安置政策,累计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410个,调整岗位补贴标准,由原来的400-800/月提高到600-800/月。截止今年7月底,已累计安置350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2017年预计发放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达180万元。

 

(漆红敏: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仁勇:区就业局局长、区劳动监察大队队长)

 

 

政策短波

 

大安区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宣传

 

 

一、关于补贴范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指申报时的上年度不欠费。

(二)上年度未裁员: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按规定积极推进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未裁员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未收到企业裁员备案;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二、关于审核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交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发改、经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稳岗补贴企业的基本条件、补贴金额进行认定并签章,无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企业签章。

 

三、关于申报时限

稳岗补贴实行按月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每月初向失业保险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四、资金使用

我市对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在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期间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同一年度内,企业享受的稳岗补贴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稳岗补贴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到202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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