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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安区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8-06-05 15:22:23       作者:喻声著       来源:区人大城环资委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环境保护问题时指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围绕改善辖区环境质量真抓实干,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助推全区中心工作,区人大城环资委组织开展了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及辖区环境质量状况的调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下一步工作提出了积极建议。

一、全区环境质量现状

(一)空气质量持续好转。2016年,我区空气质量主要考核指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94.9微克/立方米,市下目标任务浓度为98微克/立方米,完成市下目标任务;2017年,空气质量主要考核指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88.4微克/立方米,市下目标任务浓度为92.1微克/立方米,完成该项市下目标任务;考核指标细微颗粒物(PM2.5)为69.1微克/立方米,市下目标任务浓度为67.1微克/立方米,未能完成该项目标任务;考核指标优良天数率为61.9%,市下目标任务为66.6%,未能完成该项目标任务。虽然有指标未能完成市上下达目标任务,但空气质量出现持续好转的情况

(二)水环境质量改善难度较大。2016年全区8个乡镇的11个在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年水质平均达标率为22.73%2017年上半年全区1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0.91%2017年三季度全区有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抽检不达标,出现较大反复。

二、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政重视,部门配合,环保工作力度前所未有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先后制定一系列政策,着力解决全区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2016年先后印发《大安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府办函〔201637号)和《关于成立大安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大府办函〔201623号),2017年先后印发《<大安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大委办〔20176号)、《成立大安区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大委办函〔201710)、《<大安区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委办〔201722号)、《成立大安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大委办函〔20175号)、《关于报送<大安区贯彻落实市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大委会〔201762号)、《关于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大委办函〔201747号)、《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大委办〔201776号)、《关于印发<大安区铁腕治霾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19个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大委办〔201777号)、《关于印发<大安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大委办﹝201758号)等文件,全力迎接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并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二)环境污染防治全力推进

1.着力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2017年完成总量减排项目5类,CODcr削减700多吨,NH3-N削减37吨,完成市下目标任务。

2.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一是不断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完成四川久义建材有限公司等7家砖瓦企业脱硫除尘治理;完成双龙桥混凝土有限公司商砼站绿色化改造;完成飞翔化工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自贡绿源复混肥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锅炉煤改清洁能源工作;投入20万元进行燕子山垃圾填埋场前期治理(灭火)。二是加强堆料场扬尘污染治理。共检查40余户企业堆料场扬尘治理工作,责成大西南电力器材有限公司规范存放工业固体废物、大安区顺旗纸制品厂规范煤炭和煤渣堆放。对辖区内11户砂石厂开展现场巡查,对北环路侧存在扬尘污染现象的一家砂石场实施强制搬迁并开展原址绿化工作。三是加强了露天禁烧工作,建立秸秆集中堆放点。全区各乡镇与三万余户农户签订露天禁烧承诺书,对签订了露天禁烧承诺书的农户按每户20元的标准进行堆占费用补贴。连续开展“白+黑”露天禁烧巡查工作模式,对发现火点的乡镇按规定进行了通报。全区露天焚烧现象较去年同期大幅度减少。四是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在建工程实行不定期抽查,督促施工工地严格按照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加大道路洒水降尘力度,坚持晴天道路清扫不低于4次、洒水不低于6次,每周冲洗不低于2次;城区其余道路符合机械化清扫条件的,晴天每天机械化清扫1次、洒水1次,每周冲洗1次。五是加强餐饮油烟治理。推进餐饮业安装油烟净化器,全区40%餐饮业已完成油烟净化器安装。

3.持续推进釜溪河流域综合治理。组织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厂、涉水工业企业、总磷污染源等各类专项调查工作,建立污染源清单并实时更新。编制实施《威远河自贡段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境内考核断面持续达标。

4.着力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加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环境监测工作,开展全区1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工作。针对饮用水源地水质较差的情况,召集各乡镇开会并提出整改要求,并向乡镇下发《关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督促各乡镇进行环境保护督察现场检查及整改,要求乡镇按规范化管理标准进行标志标牌建设、物理隔离设施建设,共设置标识标牌130余块、隔离防护设施1.5万多米。

(三)环境监察执法不断加强

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以“环境执法大练兵”“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大气污染物的排查、饮用水源地周边企业的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采取明查暗访、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抽查、夜间突查等方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近两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0余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0余份,其中按照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办理限产停产案件3起、查封扣押案件3起,共处罚金160余万元。建立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提高环境执法的影响力和执行力。坚决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全区共办理群众投诉件532件。

(四)固废危废和核与辐射管理不断加强

督促危废产生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要求规范管理危险废物,严格实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废台账,与有处置能力单位签订危废转移合同等;开展汽修行业危废产生单位专项检查,督促危废产生单位规范管理危险废物、严格实施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危废贮存场所实行“三防”措施等。截止目前,共检查危废产生单位40余户,对140余家汽修行业开展危废规范化管理培训。加大废弃厂矿危废处置力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原东升冶炼厂遗留的约40余立方米废弃盐酸进行处置,消除了环境隐患。根据《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和《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的要求,对医疗机构Ⅲ类射线装置开展专项检查,督促Ⅲ类射线装置利用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截止目前共检查Ⅲ类射线装置15台次,对28家辐射使用单位开展培训。

(五)生态文明建设有序推进

完成三多寨镇、牛佛镇创建2015年省级生态乡镇资料补报工作,2016年申报新店镇为省级生态乡镇。根据省、市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报送生态建设扶贫工作计划,配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六)环境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

建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积极为西南智能终端、嘉祥外国语学校等项目环评审批做好协调服务,确保项目审批提速。严格执行一次告知制,尽可能的优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近两年,全区共审批建设项目115个,有力服务了经济发展;认真开展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工作,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10个,违法违规政府性投资项目521个,均已完成整改。

(七)环保监管能力及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建成大安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并通过验收,完成大安区三兴金属加工厂等4户企业视频监控建设,提高了监管能力。组织环保干部参加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环境保护专业法律培训和考试、省环保厅举办的各类环境保护业务培训和环境监测业务上岗考核,有效提高环保业务工作水平。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活动和“两学一做”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规矩意识教育,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党纪党规。加大环保队伍建设,区环保局共补充人员17人,目前,区环保局行政和事业已满编运行,参公事业单位年底将满编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企业环保意识淡薄,转型升级进展缓慢,升级治污设施不积极主动,偷排偷放、恶意排放情况时有发生;二是相当一部分企业受产业政策、总体规划、土地手续、入园进区等条件限制,环保手续无法完善,环境监管面临巨大压力;三是网格化环境监管能力有待加强,乡镇街道未配备专职环保办工作人员,环保工作难以从基层抓起;四是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布局分散,保护管理难度大。

四、建议意见

(一)持之以恒抓好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和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

对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制定方案,逐一落实整改,逐一开展回头看工作,对每一个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坚决整改彻底,达到人民群众的期望。对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梳理全区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问题整治全面完成。积极推进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建立完善工作责任体系和目标考核办法,统筹推进治水、治气、治城乡乱象等工作。

(二)严把环评关,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

实行最严格的环境准入条件,强化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杜绝新上影响节能减排、制约结构调整、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设单位项目。

(三)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持续保持环保工作高压态势

深入开展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完善全域覆盖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重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依法公开监管执法信息;充分利用“双随机”检查制度,狠抓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完善环保相关手续,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查处。

(四)继续加强环保工作能力建设,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

加强监察执法、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强化队伍建设、工作制度建设、台账文书档案管理建设。加强对乡镇、街道环保办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调整充实网格化管理从业人员,深入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与乡镇、街道环保办协同做好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解决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进一步夯实环保问责工作制,深化环保工作问责追究制度,健全预警和问责机制

 根据《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对不严格履行环境保护职能职责的单位进行问责处理,推动环保工作持续向好开展。

(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七五”普法、法律“七进”,加强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加大社会监管力度,大力宣传环保治理的意义,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充分发动群众进行举报监督,做到及时发现,迅速处置。

 

(作者:区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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