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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区试行待岗培训让“后进”干部回炉锻造
发布时间:2018-11-05 18:53:38       作者:区纪委监委 区委组织部       来源:区纪委监委 区委组织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少数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作风漂浮、不作为、慢作为、上班混天过日等消极现象,大安区积极探索有效打破干部职工监管盲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途径和办法,向“为官不为”者开刀,向“懒政怠政”者亮剑,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主要做法

(一)突出规矩意识,为后进干部“精准画像”。将机关公务员、行政工勤人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待岗培训”管理的范围,对够不上问责和党纪政纪处理的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落实、态度不端正、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等11种负面表现情形进行了明确,在此基础上划定了三类初步人选产生范围:一是上一年受到问责的人员;二是上一年党政目标绩效考评排名二等次以下单位中且单位内部考核排名末尾的人员;三是各单位初步认定需要待岗培训的人员。

(二)突出民主集中,让对象确定“客观公正”。对干部职工符合待岗培训范围及情形的,由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后提出待岗培训人员动议,按干部管理权限,经考察组核实后,由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召开相关单位干部职工大会,对是否待岗培训进行无记名反向测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测评结果集体研究并票决后,办理待岗培训手续。拟待岗培训人员如有异议的,可向纪委监委和组织人事部门申请复核。

(三)突出教育惩戒,使后进干部“训有所获”。由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党校和人社局共同研究制定待岗培训方案,培训内容突出政治建设的首要地位,涵盖党章党规党纪、政策理论、业务知识、自我剖析、军事训练以及先进典型事迹宣传等,主要采取集中授课、谈心谈话、委托代培与实践锻炼等方式进行。培训工作由待岗培训中心实行全脱产管理,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组织鉴定方可回单位上岗工作。待岗培训期间,扣发待岗培训人员有关补贴、年终目标绩效奖或附加绩效工资。此外,《办法》还明确了一年内参加待岗培训一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培训不合格的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一年内参加待岗培训二次的,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不合格)。

二、初步成效

(一)做法在全市推广。816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雁飞到我区调研工作时,对该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在全市推广的要求。831日,市上召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岗培训经验交流暨工作推进会,大安区就如何确定对象、如何开展培训、如何运用结果三个方面向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作了经验交流。9月,按照市委、区委统一部署,我区已同步启动第二期待岗培训工作。

(二)教育了绝大多数。大安区试点开展待岗培训制度以来,尽管参加待岗培训的人员还不多,但是通过一年的学习宣传教育,以及单位摸排、反向测评、综合比选判定、党委(党组)票决等工作,参与面、影响面覆盖了全区49个区级部门和16个乡镇(街),在全区上下引起了强烈反响,让各级干部职工普遍受到了一次教育和洗礼。不仅有效纠正了干部职工“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认识误区,让“后进干部”在压力之下激发责任感,也促进全区其他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切实尽责、务实干事。

(三)形成了有力震慑。为切实办好首期待岗培训班,大安区将70名干部职工(其中:科级干部4名)纳入了摸排范围,19名干部职工(其中:科级干部3名)进入待岗培训反向测评,最终确定了6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待岗培训集中学习。他们分别来自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具有典型代表性,集中学习结束后,6名同志在为期3个月的返岗工作考核阶段,能够深刻认知自身存在问题,端正工作态度。增强服务意识,遵守劳动纪律。单位干部职工均反映,6名同志经过待岗培训再次回到工作岗位上之后,能够从小事做起,转变作风,加强自我约束,思想政治意识和观念均有较大改观。首期培训班的开班,让全区干部看到待岗培训工作是动真格而非走形式,形成了有力震慑,彻底扭转了在各级干部中的等待观望思想。

(四)初建了制度机制。在待岗培训试点工作中,初步探索和建立起了急需、管用的制度规范,为长效抓好作风建设积累了经验。一是科学界定了待岗培训人选产生范围,防止扩大化;二是严格规范了人选产生确定的过程和程序,保证公正性;三是探索建立了“三考”评价办法,即“考勤+考试+返回单位3个月后工作表现考核”,增强实效性;四是严格落实待岗培训的结果运用,维护严肃性。

三、下步安排

(一)完善体制机制。一是构建长效机制。为防止干部日常干事望风向,动真格之时挣表现,风头一过老样子这种“好一时、坏一时”的不良作风,不断建立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实施有效的约束和规范。通过日常工作、个别谈话、走访调研、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和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表现,防止“病情”反弹复发。定期开展待岗培训工作,每年4月、7月、10月统计汇总各单位所报待岗培训人员,按程序启动实施待岗培训工作,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做到防微杜渐、鞭策后进。二是修订完善《待岗培训办法》,为进一步强化村(社区)干部作风建设,实现待岗培训全覆盖到机关、事业、村(社区)干部,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对《大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岗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

(二)实施动态跟踪。干部“待岗培训”作为干部管理的一种制度,重点不在“待”,而是在“训”和“改”。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将切实加强对待岗培训干部返岗工作期间表现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每月了解干部返岗后的工作情况,采取随机走访的方式听取单位班子成员、干部职工的意见反馈,切实掌握待岗培训干部返岗后的工作表现,及时调整和改进待岗培训方式方法,确保工作的实效。

(三)抓好激励关爱。始终坚持对干部的严管厚爱,既要严格逗硬待岗培训的结果运用,又要加大对参加待岗培训干部的关心关爱,及时消除他们的思想顾虑,让他们能够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努力工作。同时,要选树各行业“推动振兴发展先进典型”,在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开展巡回宣讲,鲜明敢于担当、善于担当、鼓励担当的干事创业导向,特别是对参加待岗培训后转变较大的同志予以鼓励,促进“后进变先进”,带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凝聚推动振兴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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