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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区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地显效
发布时间:2019-09-30 15:08:54       作者:彭红英 吴雪华       来源:区委编办

20182月十九届三中全会在京召开,拉开了第八次全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大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大动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集中行动,目标就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大安区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大安区委的直接领导下,紧紧围绕机构改革的总目标,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改革任务落地显效。

本次机构改革我区设置党政机构35个,其中党委机构9个,政府机构26个。优化调整议事协调机构9个,挂牌机构20个,与省市层面基本对应的机构15个。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其中根据省市精神因地制宜设置机构4个,理顺职能体系机构6个,减少各类挂牌(靠)机构、合署机构10个。截至目前,全区共清理规范机构16个,根除“事业局”5个,职能划转的区级部门30个,划转职责230项,划转机关事业编制74名,转隶人员43名,精简科级领导职数17名,制定区级部门“三定”规定32个,调整机构编制事项2个,调整部分事业单位隶属关系83个,全区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科学规范的机构职能体系初步建立。

一、坚持政治引领,全面落实“两个维护”,平稳有序推进我区机构改革

吃透上情是改革工作基本前提。大安区深入学习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成立大安区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归口协调小组,由区委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主持顶层设计,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审定《大安区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大安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等方案意见及部门“三定”规定,协调重大政策问题。出台机改相关纪律文件,严守六大纪律,确保改革顺利完成。

二、坚持上下对应,保证省市有效衔接,精心组织我区方案实施

坚持上下对应、对标对表的基本原则,强化与市委编办的沟通对接,使党政主要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与中央、省、市保持基本对应,做到上下一盘棋,维护好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

一是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对应组建区监察委员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区委审计委员会、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区委财经委员会、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等8个议事协调机构。二是充分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通过突出核心职能、整合相近职能、充实协调职能,调整完善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等区委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强区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三是基本对应、组建和优化设置政府工作部门。对标中央和省、市级机构改革,将区委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区委工作机关,基本对应设置区政府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区教育和体育局等13个政府工作部门;组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等9个区政府工作部门,优化审计局职责和区生态环境职责。

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大安地方特色,深入践行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在不突破机构限额的基础上,大安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深入分析建设开明开放幸福美丽欣欣向荣新大安所需的机制体制,确保自主设置的机构有效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推动市区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一是设立区委目标绩效办。作为区委工作机关,将原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目标绩效管理职能职责整合,有利于转变监督督查方式,统筹监督计划,约束监督纪律,实现基层减负,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好地督促监督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任务。二是将区投资促进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综合执法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推动大安经济投资促进、招商引资,“放管服”改革及审批服务便民化,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一枚印章管审批”“一套机制优服务”。

四、坚持齐头并进,强化改革配套衔接,推动改革全面系统推进

(一)强化纪律保障。大安区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贯穿始终,出台《大安区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大安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关于机构改革期间暂停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区级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同时在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机改领导小组会、编委会等会议中明确强调机构改革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严肃查处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纪违规和“条条干预”问题,并将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到了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督查任务和巡查范围当中。

(二)优化机构编制资源。机构编制资源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资源,在保证“两个不突破”的前提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理顺管理体制,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一是用好用活编制资源。启动2019年上半年公招用编计划295名,调配人员用编38名,抽调人员34名,精简科级领导职数17名,集中收回编制53名。二是优化机构职能配置。新组建社区治理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构建大农业、大水务治理体系及大监管治理体系,整合撤并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等下属事业机构4个,设片区派出基层市场监管所10个。三是清理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印发《大安区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完善议事协调机构运行长效机制。对区委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精简,率先在全市完成“瘦身”,区委议事协调机构由140个减少为50个,精简幅度达64.3%

(三)深化人大、政协、群团组织改革。加强人大对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的监督职能,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群团组织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

(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同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大事业单位整合撤并力度,共整合撤并事业单位8个,剥离事业单位行政职能3个,根除“事业局”5个,全面推进政事分离;理顺管理关系以及更名事业单位20余个,整体或部分划转职能事业单位4个,调整事业编制24名。

“完成组织架构重建、实现机构职能调整,只是解决了‘面’上的问题,真正要发生‘化学反应’,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加强党政机构职能统筹、提高机构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发挥好地方积极性、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增强干事创业敢担当的本领等具体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蹄疾步稳地写好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后半篇文章”。

 

(彭红英:区委编办主任,吴雪华:区委编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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