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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大安绿水青山,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发布时间:2022-06-06 17:27:06       作者:陈俊       来源:大安生态环境局

近年来,大安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环保工作决策部署,推动了大安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7.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62.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率87.7%,较2019年分别实现下降28.4%6.7%和提升12.1%。威远河大安站断面水质保持Ⅳ类,沱江干流老翁桥断面水质保持Ⅲ类,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达标率100%,较2019年水质情况实现稳中有升,为建设活力包容繁荣兴旺幸福宜居新大安奠定了坚实生态基础。

一、提高政治站位,守护大安绿水青山

(一)坚持高位推动,全面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制定《大安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成立以区委书记、区长为“双指挥长”的大安区生态环保攻坚作战指挥部,设立3个督导组,强化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突出问题整改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2021年全区召开环保相关工作会议30余次,高位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对照自贡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大安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对全区40个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进行细化明确,构建完善“大环保”工作格局,全力推进“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落实环保党政同责考核,逐年增加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权重,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权重达20%。在干部考核任用中,优先书面征求区环委办在环保方面的意见,真正发挥了目标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强化排查整治,抓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着力强化督导排查,推动突出问题整改有序进行。在全市率先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百日攻坚”和“交叉检查”专项行动,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开展自查自纠、相互监督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保网格化排查监管体系。

截至目前,第一轮央督反馈意见整改完成率98.77%;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省暗查指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100%;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90.62%,信访件完成率100%。第二轮央督反馈信访件涉及我区共8件,均已办结,其中4件由大安区牵头办理,为全市信访件最少的区县。

(三)深化污染治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秸秆禁烧科技支撑,投资58.7万元建设秸秆禁烧可视化监控系统试点项目,进一步提高秸秆禁烧管控效率。持续开展秸秆禁烧“5+2”“白+黑”联合巡查,对秸秆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处罚金59450元。持续强化机动车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管控,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200余台次、重型柴油货车1000余辆次,移交查处重型柴油货车超标排放违法行为40余起,处罚金3500余元。制定《大安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工业源)》,对涉气重点行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对实行“一厂一策”管控措施。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辖区21家工业涂装企业、14家涉及烤漆的汽修企业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完成16家企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替代认定工作。强化重点行业监管,完成辖区7户砖瓦行业企业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实现废气24小时监控。

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釜溪河流域攻坚治理和交叉暗访发现移交问题整改,完成整改点位44个。持续强化污染源排查监测,再次对釜溪河流域115个排污口现场核实溯源,对具备监测条件的13个入河排污口开展监测,监测结果达标。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完成86个排污口溯源。开展釜溪河沿岸150米范围集居点生活污水处理问题排查,完成3个集居点整改。投入约2800万元,开展双龙桥饮用水源地生态整治,完成大山铺场镇污水管网建设等水环境治理工作。完成2019年、2020年“千村示范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验收,新建污水处理设施5套。完成2021年度詹家村等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建设。编制《大安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4)》,为科学治污提供技术支撑。加强污水治理项目包装,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项目入库,入库项目资金约1.5亿元。

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完成辖区内21家重点行业企业土壤详查工作。加快推进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建立,共15块地块被纳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录。督促指导辖区4户危化品企业按期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应急预案和拆迁方案。加强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督促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及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监测结果达标。全面推进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应用,2020年以来,共办结危险废物省内转移联单2283单,医疗废物转移联单626单。

(四)优化审批服务,积极助推经济社会良性发展

取消环评审批前置,落实自贡市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项目名录。对新能源充配电及储电智能集成设备制造项目等140余个项目提前引进预审,审批建设项目49个,切实保障了相关建设项目及早落地投产。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合理安排工作计划,除“双随机”任务和信访调处外,整合工作内容,减少对企业的检查频次。严格落实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对3个违法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帮助企业解决各类环保问题,化解环境风险30余个,均已整改到位。

(五)强化监管联动,守牢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底线

坚持“秉公执法、坚决打击、从严查处”基本思路,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环境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进行查处。2020年以来,共立案调查环境违法行为60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9份,运用环境配套办法4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57份,共计罚款302.55万元。落实24小时值班制,探索“圆桌会议”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投诉,共受理办理信访281件(含转办件),对涉嫌环境违法的7件信访件进行了立案查处。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督促108家企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持续加强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召开联席会议10余次,联合检查20余次,共同解决涉水、涉气问题30余个,有效进行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联动,协同解决了区域突出问题。

二、直面问题整改,守牢大安生态底线

近年来,我区环境质量虽取得了稳步改善,但距离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二是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三是科学治污能力还有待提升;四是小流域水质不稳定;五是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资金严重不足。

三、擦亮生态底色,提升大安发展成色

下一步,我区将立足高质量发展,以一如既往的耐力和决心,持续强化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工作,推动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提升,让绿色成为大安区发展最亮丽的底色。

一是抓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对各级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加大调度力度,加强整改进度预判,突出问题整改调度的主动性和及时性。对未达到时序进度的发出提示函,实行“红黄色”预警机制。认真做好央督整改“后半篇”文章,全力开展问题整改。积极谋划准备省督迎检,梳理形成“三个清单”,建立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适时反馈”闭环机制。

二是开展水质达标攻坚行动。深入推进重拳治水,加快推进釜溪河、威远河以及石梯河、杨柳溪等重点小流域治理。围绕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目标,认真梳理谋划,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巡查和监测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三是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铁腕治霾,在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城市扬尘管控、机动车污染防治、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防控、城市扬尘精细化管控等方面联动发力,加大整治力度。强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管控工作,印发老城区大气污染源重点管控方案,对老城区及周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开展全面摸排,落实最严格的措施,并根据不同时段的大气污染特征采取差异化检查频次,全面提升大安区污染源管控力度。

四是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深入推进科学治土,加强土壤保护,开展历史遗留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包装,突出抓好原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推进,实施土壤分类管理和保护。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监管,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置。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与处置,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监管,切实提高全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五是着力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开展全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修订完善形成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强化网格化监管,加强网格化培训,指导三、四级网格开展重点时段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探索制定行业环保设施运行规范指南,打造重点行业环保标杆试点企业。

 

作者:大安生态环境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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