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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村级工程风险 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发布时间:2023-04-10 19:36:56       作者:程旭 曾杨       来源:区审计局

大安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程旭

大安区审计局总审计师 曾杨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村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为充分发挥审计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监督职责,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全区9个镇及相关村(社区)20202021100万元以下的225个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业主履职、项目招标、合同履行、结算办理4个关口,通过审计发现项目决策程序不合规、违反招标投标实施程序、违规新增工程量、项目结算不规范等14个问题。针对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厘清职能职责,压实各方责任。一是村级项目按资金及项目类型对口的主管部门,应履行对实施单位的指导和监督职责,不能只管资金分配和资金报销,而不关注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以及是否达到预期效益。二是各镇作为村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应加强项目规划、预算、评审、招投标、合同审核、质量控制、档案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把控,不能一委了之,忽视自身的责任与风险。三是各村委员会作为村级工程的业主单位,应加强项目前期管理,规范招标行为,合法合规选择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严格履行业主的职能职责,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切不可忽略合同的约束性及法律责任,让合同条款与项目实施相背离。建议厘清各单位职能职责,压实各方责任,促使村级工程规范有序。

第二,强化过程管理,规范项目实施。村级项目基本由镇村作为项目业主单位,但多数单位既无建筑相关专业工作人员又无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因此,施工现场基本交由聘请的甲方代表或委托的监理单位代为管理。业主单位作为项目建设的第一道“关口”,在中期建设和后期竣工结算等环节,因“一委了之”而未能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未进行有效管控,导致随意增加工程量和项或项目建设质量不达标。建议项目业主单位不仅要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规范实施项目,又要加强甲方代表、监理人员的现场监督以及管理过程形成的资料审核,才能从源头上控制建设后期的可变因素,减少因设计变更、增项增量导致工程造价增加的现象,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第三,加强结算监督,做好资金保障。一是村级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造价由业主直接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办理,根据抽查情况来看,第三方机构审核结算时,未结合项目竣工资料核实施工现场的情况,甚至个别项目按业主意愿进行结算办理,导致结算工程量项与现场实际不符。建议业主单位加强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资质审核和质量把关,并认真核实竣工图纸、收方签证资料与施工现场的一致性,确保结算造价的真实性。二是村级工程项目涉及各类专项资金,大部分项目批复时仅包含工程施工费用,未保障项目设计、预算、评审、监理、结算审核等费用,直接增加了项目实施单位的经费压力。抽查发现,部分项目业主单位将预算、结算审核等费用转嫁由施工单位承担,影响了项目实施的独立性。建议业主单位做好项目费用测算,相关单位既要保障好工程施工费用,又要保障好项目的各项管理费用,以确保项目设计、施工、结算等各环节得到有效把控。

 

(责任编辑:何芯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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