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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辖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对策
发布时间:2014-05-29 16:04:51       作者:谢伟       来源:区交警大队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承担运载中小学生及幼儿上下学车辆的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宁以及社会的稳定。近年来,全国各地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问题日渐凸显,已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因此,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为广大学生营造一个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刻不容缓,大安交警大队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上做了一些探索。

一、我区接送学生车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辖区12个乡镇、4个街道,共有学校128所,其中42所幼儿园,有学生接送车辆的学校21所,校车42辆,其中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只有14辆,校车驾驶员45人,同时,还有大量社会车辆用于学生的接送。

交通安全管理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接送学生车辆类型多样化。目前,大队辖区接送学生上学车辆类型多样,有安全系数高的专用校车,更有小型客车、电动三轮车、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等安全系数偏低的车辆,尤其是在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偏远地区,以此类车辆居多。

(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大队查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有:非法改装、无牌无证、超员、超速、不按规定审验车辆、不按规定购置保险、乱停乱放、安全设施不全等,尤其在农村地区,两轮摩托车搭乘34个学生、三轮摩托车、面包车上挤满学生的问题屡禁不止,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交通安全事故。

(三)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较多。由于大安辖区农村区域较广,乡村道路就占了辖区通车里程(1687公里)的90%(乡道143公里、村道1387公里),且路况普遍较差,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存在较多的道路隐患,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科技手段的触角尚未延伸到乡镇道路,偏远乡村更存在交通管理的盲区及死角。

(四)接送学生车辆监督管理不到位,违法打击力度不够。由于警力不足,接送学生车辆面广量大,整治时间紧,任务重,登记排查等基础工作做得不够扎实,对一些学校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了排查登记,建立台账,对于其他零散的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信息掌握不清,底数不明,无法建立台账,不便于开展教育管理工作,导致零散的接送学生车辆成为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一个盲区。

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应对之策

(一)强化校车及其驾驶人的排查。为确保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去年元月,大队专门组织警力会同教育、交通深入辖区每一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走访工作,建立起大安校车车辆、驾驶人、接送线路等基础台账。并于2013118日再次与教育局一道对辖区14台专业校车和28台非专业校车进行了集中检查,民警对校车、校车驾驶人资质、校车行驶路线以及随车照管员进行了核查、登记。初步建立起校车、校车驾驶人申请、登记、审核、批准的运作机制,截止到20131031日,辖区42辆幼儿接送车的45名驾驶人全部取得了相应的校车驾驶人资格证,14辆专用校车得到核准。

(二)加强校车交通安全宣传。为提高师生、驾驶人在遇到校车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处置能力,使他们懂得如何选择正确的逃生方法,201396日由区政府、安监、教育、卫生、交通和消防、交警等部门以及东大川南家居城联合主办了主题为“关爱幼儿,安全校车”的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20多所幼儿园的负责人及驾驶人、教师代表参加了此活动。大队还通过播放交通安全教育光碟、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卡等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让校车安全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建立起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的新机制。

(三)严厉查处涉及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为严防校车事故发生,确保学生乘车安全,大队加大了查处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并将其抄告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今年大队共查处校车违法超员6起,车辆改型1起,对28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进行了抄告,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尽快整改。

(四)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的整治。大队各中队结合支队部署的“集中整治严重违法行为”、“压事故、保平安”等专项行动,着力查处校园周边两、三轮摩托车、面包车乱停乱放、无牌无证、超员等违法行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对此,在夯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上应进一步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明确职责,综合管理。学生出行所暴露出的交通安全问题,不是单靠哪一个部门或一两次突击整治就能解决的,而要从根本上消除学生出行的安全隐患,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主体,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二是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坚持实行审批制度,凡是接送学生的车辆,在接送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取得接送学生的许可证,且仅限于在规定的线路接送学生。并通过交警部门的违法记录、事故记录对驾驶人安全驾驶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审核,确保接送车辆和驾驶人符合相关规定。

三是认真检查,完善制度。成立安监、教育、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集中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逐校、逐车、逐个驾驶人的检查。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掌握接送学生车辆的基本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当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人,实行跟踪督查,直到整改到位。

四是争取政府的支持。要争取政府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可采取政府补贴形式对购买校车的学校予以一定的资金支持。

五是加强农村客运工作,解决农村学生乘车难问题。农村客运应根据乡村道路实际,在具备条件的村道开行“小巴士”,以满足村民、中小学生上学出行的需求。通过规范的“小巴士”,抵制两、三轮摩托车、“黑的”,以确保广大村民、学生的交通出行安全。

六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护能力。对幼儿及学生安全乘车的问题,交警联合教育部门通过播放宣传光盘、悬挂宣传横幅、张贴交通安全宣传画册、宣传单、温馨提示卡等方式,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宣传超员、超速、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广大学生及家长不乘无牌无证车、不上超员车、不坐带“病”车,让交通安全理念入心、入脑。

 

(作者:区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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