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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失联”,劳动监察怎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08-15 16:49:14       作者:陈仁勇       来源:区人社局

近年,受国际金融大环境影响,不少企业运转举步维艰,在出现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下通过民间借贷艰难度日,部分企业最终不能走出困境,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躲避债务“失联”,出现职工工资拖欠、社会保险欠缴等损害劳动者利益的事件,随时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自去年我市某某超市法定代表人“失联”事件发生后,我区今年也出现某某机砖厂因民间借贷资金过大,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躲避债务处于失联状态,存在劳动者工资拖欠、社会保险欠费、2名工伤人员问题得不到解决的问题。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区劳动监察大队主动作为,协同乡政府、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等单位共同努力,成功处置了这起不稳定事件,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一、案情及处理的难点

(一)案情介绍。201449日,区人社局接到某某机砖厂刘锋等3名职工代表反映:某某机制砖厂法定代表人因经营管理不善,加之其民间借贷纠纷,于今年3月底外出躲债,处于失联状态,现机砖厂已停产,单位欠5个月社会保险费9万余元、拖欠79名职工工资约35万元,并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等问题,另有两名工作期间受伤人员未得到妥善解决。大多职工情绪较为激动,扬言如不能及时兑现工资将到市政府上访或阻断交通。

(二)此案处理的难点。一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失联,电话关机、家里无人,办公室关闭,劳动监察按正常程序不能送达企业;二是此案涉及人员多达79人,劳动者工资拖欠35万元,社会保险欠缴9万余元,如果加上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相应补偿,总金额可能超过150万元;三是劳动者长期回厂集众商量,并扬言如不能及时兑现工资,将自行处理企业产品设备,或到市、区政府上访,给村、乡政府施压,如果处理不好,可能发生群体事件;四是职工选出6名代表护厂,与企业有经济纠纷的水公司经常到厂里察看,还曾发生过打砸企业生产设备的事件,如处理不好或不及时,可能会发生伤亡事故;五是劳动监察和仲裁无硬手段,监察仲裁只能按程序进行,但在案件的处理上,如果单纯按监察或仲裁程序进行,可能会让案件简单地走完程序,劳动者工资最终还是得不到保障,必须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

二、开展工作情况

接到举报后,区人社局高度重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迅速到企业所属乡、村,与企业所属乡、村相关领导开展调查摸底,共同研究处置措施,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和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安抚职工情绪,维护社会稳定。由乡、村选派专人负责,引导职工依法维权,宣传相关法律政策和处置程序,降低职工急于兑现工资时间预期,稳定职工情绪,及时掌握事态发展趋势,确保社会稳定。

(二)加强企业可变现资产保护,为下一步兑现职工工资打下基础。引导劳动者中的班组长选派职工护厂,如有不法分子破坏企业产品和设备,及时报案,确保砖厂产品、可变现设备安全,为最后走入司法程序处置设备和产品兑现职工工资等打下基础。

(三)指导完善举报资料,依法开展监察工作。根据劳动者的投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指导职工完善举报投诉资料,填写监察举报投诉表,将拖欠工资和社保险等情况详细造册,并由每一位劳动者签字确认并书面承诺工资无虚假情况。同时,监察大队及时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送达企业法定代表人父亲和其近亲属手中,并按相关程序在其企业大门口和办公室门口张贴,要求限期接受询问和作出回复。询问期限到达后,该企业未作出任何答复,于是按相关程序及时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四)加强部门合作,争取部门支持。邀请区经信委、区法院、区检察院长、区公安分局、企业所在乡、村领导召开分析会,寻求解决办法。会上,各部门表达了不同意见:一是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出由于企业法人失联,涉嫌隐藏逃匿,加上此案涉及79人,工资拖欠达35万元可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相关部门立案处理。相关部门以法定代表人处于失联状态,不能说是逃逸和拒不支付,证据不足,建议不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移交立案。二是可否通过走破产程序保护劳动者权益,后经法院相关人员解释,由于企业资产已在银行做了抵押,破产要企业主动申请或债权方申请,程序复杂,时间跨度长,但资产变现后要优先保护清产核资组和抵押方权益,根据目前企业资产情况,通过破产也同样不能保护职工诉求的兑现。三是走仲裁程序。走仲裁程序将面临企业法定代表人失联,最终只能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如果企业法定代表人一直不面对,走完半年的仲裁程序后也同样不能兑现劳动者诉求,最终将走向法院,同样面临时间跨度长的问题,并且也不能确保劳动者诉求的兑现。

(五)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寻求支持。根据监察工作中的种种困难,区人社局及时向区政府专题汇报,寻求指导和支持。随后,区政府及时召集相关部门,最终确定由人社局牵头,其他部门协同处理,确保职工诉求及时兑现和社会稳定。面对监察中企业不对面,又不能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相关部门立案的困难,区人社局又及时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汇报,寻求解决办法。但劳动监察缺乏硬手段,不能通过强制手段找人、扣人和无权处置企业资产,只能一边按监察程序开展工作,一边做企业法定代表人家属工作,争取家属支持。

(六)争取企业法定代表人家属支持,共同寻求解决办法。在企业所在乡、村的大力支持下,通过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邀请企业法定代表人父亲、在企业参加管理的亲属和劳动者代表召开专门会议,宣传相关法律政策,指出企业法定代表人已经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并解释依据。该案没有支付劳动者报酬是事实;逃跑、藏匿是事实;涉及劳动者79人,远远超过刑法规定10人;金额巨大,工资一项就超过30万元。并警告其家属,如果错过机会,案件一旦移交,其儿子将可能面临犯罪,如能积极面对,在银行还未对砖厂资产进行冻结的情况下进行变现处理,既能保护劳动者利益,也可免去其儿子涉嫌犯罪的风险。最后企业法定代表人父亲同意将砖厂部分可变现资产委托企业所辖村处置,其资金优先用于解决拖欠职工工资和欠缴社会保险。

(七)及时核对公示工资,确保劳动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通过乡、村两级领导和辖区派出所的共同努力,截止58日,企业资产变现50.82万元。在企业资产变现的同时,监察大队再次细心做好企业法定代表人父亲和其参加企业管理亲属的思想工作,要求其对劳动者投诉的工资予以核实确认并及时在厂区公示,对职工工资有出入的,双方及时核实沟通确认,最终企业和劳动者签字确认的79名职工工资34.5万元,欠缴社会保险9.13万元,工资和社保欠费的核实,为下一步的兑现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处理结果

59,在区劳动监察大队、企业所在乡、村、辖区派出所的监督下,在企业所在乡政府会议室全额兑现了砖厂79名职工工资34.5万元,并成功协商处理两名工作期间受伤人员赔付问题,社会保险欠费也于520前及时完清,此案的成功化解,维护了劳动者合理诉求,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经验总结

此案最后能够解决,关键在于企业有部分可变现资产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家属的支持和主动作为,当然也与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密不可分。

(一)企业所在乡政府及时汇报和维稳。在某某砖厂法定代表人失联后,职工在厂内聚集,提出合理要求。乡政府一面组织人员维护稳定,一面及时与区劳动监察大队汇报,请求政策支持。

(二)区人社局及时引导处置。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第一时间到乡、村指导,并提出了工作意见:一是维稳;二是引导劳动者走依法维权之路,及时整理诉求,选派代表到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三是做好砖厂现有资产保全。

(三)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大力配合。面对拖欠数额大、涉及劳动者众多、职工情绪激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失联的实际,区人社局及时向区政府汇报。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分析研究处理办法,区人社、法院、分安分局、企业所在乡、村、辖区派出所等各司其职、周密配合、高效运转,切实践行“最后一公里”。

(四)抢抓时间变现资产是维护劳动者利益的关键。由于砖厂四方欠账,想通过法院查封其资产的单位和个人众多,为确保职工利益兑现,应在其他单位和个人提出查封前变现其可变现资产,才能够保证职工利益的兑现。在做通企业方思想工作后,企业所在村和劳动者代表及时联系库存砖和废旧资产购买人,几天时间将所有能够变现的资产变现,为兑现劳动者工资和欠缴社保欠费打下了坚实基础。

 

(作者: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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