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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基层法院青年干警队伍现状分析与研究
发布时间:2014-09-23 09:51:05       作者:周振宇       来源:区法院

青年干警肩负着法院工作的未来与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事关人民法院事业的兴衰成败。所以,加强青年干警队伍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目前基层法院在青年干警队伍建设上存在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司法需求不相适应之处。笔者以我区法院为例,就基层法院青年干警(以35周岁为界限)队伍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策措施谈一点自己的认识。

一、青年干警队伍基本情况

(一)人数比重大。大安法院现有在编干警62名,35岁以下的青年干警29人,占到全院干警总数的46.77%,整体队伍结构呈年轻化趋势。

(二)学历较高。29名青年干警中,学历分别为研究生1人、大学25人、大专3人。

(三)政治面貌好。29名青年干警中,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19人、团员10人。

(四)岗位多元化。29名青年干警中,从事审判工作6人,从事书记员工作12人,从事法警工作5人,从事其他后勤综合工作6人,涉及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

(五)勇挑工作重担。29名青年干警中,有10人担任院中层干部(其中有5人为中层正职或虽为副职但主持工作),占全院中层干部人数的45.45%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青年干警成才较慢。法院业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年轻干警想要尽快进入工作角色,进而独当一面,还需要长时间深入学习钻研。目前,在我院29名青年干警中,具有审判职称的6人,仅占全院法官人数的16.67%

(二)青年干警职级低,晋升难。我院29名青年干警,全部系科员(其中,任科员职务510年的有8人,10年以上的有4人)。

(三)青年干警流失十分严重。我院至2008年以来,共减少干警22人。除退休8人外,流失干警共计14名,其中流失青年干警12名(具有审判资格的6人),占流失干警总数的85.71%

三、原因分析

(一)关于青年干警成长缓慢问题。对年轻干警而言,他们有较丰富的理念知识,但实践经验不够,加上工作任务繁重、经常加班,对于参加司法考试的年轻干警,也未能提供他们相应的学习时间和奖励,这些都导致了年轻干警成长缓慢。

(二)关于青年干警职务职级低的问题。原因在于落实职级待遇受到法院职数配备整体比例的限制。基层法院职数配备总数少,加上实际晋升中存在论资排辈现象,导致青年干警晋升职级缓慢。

(三)关于青年干警队伍流失问题。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

首先,法院工作人员政治、经济待遇低。法院工作人员在工作量无限放大的现实境况下,政治、经济待遇却没有相应提高。其职业要求高,工作累,晋升慢,工资低,付出与回报严重倒挂。特别是如果青年法官没有解决行政级别,那么他不管法官等级有多高,都只能拿科员的工资。这就直接影响到青年法官的工作积极性,造成青年法官职业心态失衡,结果是一方面通过司考的青年法官纷纷跳槽,另一方面通过司考的多数大学生不愿进入法院,从而不断加剧法官的流失与断层。笔者所在的法院从2008年至今通过了司考辞职、调离的青年干警有6人;而同期通过司考进入法院的大学生却仅有3人。

其次,压力的逐年增加。一是办案压力大。我院这几年案件数量逐年激增,青年干警工作任务较重。书记员承担着大量的事务性工作;被任命为审判员的青年干警一般均是办案主力,承担着较重的审判任务,工作压力大。二是生活压力大。青年干警工作后面临结婚、买房、生育、赡养老人等生活问题,而工资收入低导致其产生“经济危机”。

再次,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差异。从高等院校毕业的青年干警对社会怀着美好的憧憬,对法院工作存在较高的理想期待值。进入基层法院工作后,对理想与现实间的差异存在不适应,部分干警心理上产生失落感,有些干警则缺乏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工作规划,工作热情不高,缺乏进取心,对前途和理想一片茫然,甚至对在法院工作产生动摇。

四、对策措施

(一)加强教育培训。为了青年干警能够迅速成长为法院业务骨干,我们必须强化培训力度,并建立规范化的教育培训制度。一是对于新招进来的青年干警一定要经过“上岗培训”,熟悉法院基本情况后,才能够正式安排具体的工作岗位。要及时安排组织他们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新录用人员培训,使青年干警提高基本素质。二是开展业务技能培训,采取由资深法官与青年干警“1+1”帮教形式,由资深法官将化解矛盾、庭审驾驭、文书制作等实务方面的经验和技巧对青年干警进行言传身教,逐步提升青年法官能力。

(二)打破“论资排辈”的旧思想,畅通青年干警晋升通道。要鼓励青年干警积极工作,大胆创新,努力学习,加强调研。要多给他们学习的机会、实践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才干的机会,并以此促进人才的不断成长。要坚决屏弃职务晋升上“论资排辈”的旧思想,坚持以德量人、以能用人、以勤识人、以绩取人、以廉择人,继续大胆提拔那些有才干、肯实干、成绩突出的青年干警,实现“以事业留人”。以激发青年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因而更加安心地、积极地投身到法院事业中去。

 (三)坚持从优待警政策,关心干警生活。一是力所能及帮助青年干警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二是丰富青年干警文化生活,促进青年干警健康成长。针对年轻青年干警朝气蓬勃、充满活力的特点,立足现有条件,不断丰富文化生活的内容,以正确引导他们参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文化生活。

 

(作者: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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