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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发布时间:2014-12-31 15:24:30       作者:胡立       来源:区政府

随着大安区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不断发展,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精神文化等养老服务需求逐渐增长,传统的老年福利保障制度已难以满足新时期老年群体生活的需求,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日益凸显。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不断加大投入,大力推动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老年优待政策,全区养老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我区养老服务体系现状和近年来的主要做法

(一)老龄化情况

全区现有人口45.90万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8.95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9.5%,人口老龄化严重。其中,6089周岁老人8.82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98.55%90岁以上老人0.13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45%100岁以上老人36人,占老年人总数的0.04%

(二)养老机构情况

全区现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1,总床位3112张,床位使用率77.6%,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3所(农村敬老院12所、床位1864张;大安区城市社会福利院1所、床位200 张);民办养老机构8所、床位1048张。有省级养老示范社区2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所。

(三)近年来的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组织保障得到加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将养老福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的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成立大安区社会福利事业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形成全区各部门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养老服务和管理工作。区财政每年将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纳入高龄补贴范围,并列入财政预算。

2.多元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积极争取、协调中央、省市项目和福彩公积资金近3000万元,完成何市镇、牛佛镇、永嘉乡、庙坝镇、回龙镇、新店镇敬老院及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建设。积极筹备配套资金200多万元,推进实施养老机构新增改造床位工作,现已完成新增改造床位750张,其中新民镇敬老院维修改造床位100张,已投入使用;完成大山铺镇敬老院和团结镇敬老院维修改造床位70张;回龙镇敬老院扩建新增床位80张,目前已完成内部装修和附属设施建设;三多寨镇敬老院新增床位70张,已挂网进入招投标程序;区老年康乐休养中心等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430张。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养老服务,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的服务设施,目前我区共有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8所。

3.社会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内容逐步拓展。坚持“为老年人献爱心,替子女敬孝心”的服务宗旨,弘扬敬老、爱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积极号召社会各界对老年人开展多元化服务,营造尊敬老人、服务老人的良好氛围。从便于老年人就近就诊出发,合理设置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为老人开通“绿色就诊通道”,对敬老院60岁以上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定期免费体检服务。将老年福利机构作为青少年、西部志愿者们的社会实践基地,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同时大力提倡社会互助,组合城区志愿者队伍与老人结对服务,为行动不便老人提供相对简易的常规服务,切实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社区志愿服务队吸纳社区122名热心公益的居民,累计开展上门探望精神慰藉、上门义诊等助老服务1173人次。相继成立老年书画协会、健身互学组、棋牌协会、康乐太极队、映山红舞蹈队、大妈调解队等6个社会组织,广泛开展书法、健身、舞蹈、器乐等文体活动,鼓励老年人参与社区管理,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为老年人发挥余热、老有所为提供平台。

4.典型示范,社区社会化养老服务新模式基本建立。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方参与、统筹规划发展”的思路,逐步构建社区服务与居家养老、日间照料相结合的新型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发挥仁和社区成功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拓展养老服务方式,建成全托、日托、临托等形式的社区养老服务站3个,完成农村幸福院建设12个,龙井街红苕地社区申报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依托农村敬老院和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采取“全面覆盖、分类推进”的原则,按照统一吊牌规格、统一制度内容、统一制作实施、统一招投标的工作模式,合理制定并实施覆盖全区的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货物采购,已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凉高山街凉高山社区等城乡日间照料中心24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广大老年人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认识不够。目前,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尚未得到全社会的应有关注,群众普遍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认识不够,在敬老养老问题上缺乏主动性。加之受自我养老能力、子女经济状况和养老意识等因素的影响,老年人生活来源不稳定,基本医疗难以有效保障。由于多种原因,还存在不尽赡养义务的现象,部分外出务工子女依赖国家、依靠社会,淡化自己的养老责任,养老日益成为我区当前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社会问题。

(二)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建设还不尽完善。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上处于初始探索阶段,由于缺乏政策的有效支持,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受到些制约。当前,由于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不完善,养老体系建设发展相对滞后,使生活在农村的老人特别是一些高龄、失能、失智老人的养老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三)基础设施建设赶不上老龄化的需求。面对当前凸显的养老问题,我区乡镇敬老院、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以及日间照料中心等还远远不能满足全区孤寡、失能、空巢老人的需求,还需要继续加大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四)各级财政对养老服务投入尚欠力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费自然增长幅度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养老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业人员培训、基层老年协会开展工作等缺乏资金保障。乡镇敬老院缺乏专门项目支撑,建设资金不足,无法形成一定规模,配套设施仍然滞后。

三、对策建议

领导重视、探索创新、科学管理是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必由之路。今后应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老年群体的现实需要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趋势出发,着力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养老保障新机制,新举措,努力解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各种矛盾和实际问题。

(一)注重教育引导,不断增强尊老敬老养老意识。孝道思想普通而深刻,现实而深远。要着力从加强空巢老人养老服务工作入手,进一步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强化赡养义务,解决老年群体最直接、最现实的照料问题。加强孝道文化的宣传,将敬老爱亲纳入“幸福家庭”评选内容,培育孝顺儿女,弘扬孝道文化,促进家庭和谐。广泛宣传敬老模范先进事迹和老年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鼓励外出人员回乡创业,就近转移农村劳动力,让老年人不再空巢,也让子女为老年人尽赡养义务。通过大力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自觉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注重探索创新,逐步完善养老体系建设模式。探索建立“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引导社会力量采取“连锁经营、统一管理”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家政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权益维护、应急救助等服务。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依托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建成具有一定规模、功能较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依托敬老院或农村互助幸福院以及民办养老机构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城市社区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加快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鼓励和引导民办的养老服务公司和家政服务公司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向老人提供规范的无偿或低偿或有偿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形式,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支持机制,为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服务。力争到2017年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每个乡镇(街道)1所居家养老服务场所。

(三)注重建章立制,有效规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和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住房、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养老保障体系,通过落实资金补贴、税费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扶持政策,大力引导和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养老服务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以老年人为对象的老年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心理咨询、日托服务、康复服务、临终关怀等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加快开展老年保健、护理、营养、心理咨询等急需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能力,实现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鼓励金融部门发挥信贷支持作用,积极关注和支持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优化信贷流程,积极为养老服务提供信贷支持为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注重多管齐下,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大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争取、整合各级各类项目资金,统筹改扩建具有一定规模、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不断提高集中供养率和床位使用率,从根本上解决边缘困难群体的养老和生活保障问题。深化示范创建活动,将星级敬老院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创建等活动,采取有效形式加以推广和普及,使点上经验在面上开花结果,围绕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形成“百花齐放”的推进局面。加强公办养老机构的规范管理,积极推进公办民营、委托管理、合资合作等改革,增强公办养老机构自身发展的生机和活力。大力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采取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等方式,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力争到2017年底,建成省级三星农村敬老院3所,农村互助幸福院12所,改扩建农村敬老院3所,200张床位以上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3所。

 

 (作者:区政府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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