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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五抓五强化 提升群众满意度
发布时间:2015-06-01 12:46:53       作者:钟淳       来源:区纪委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是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创新之举,是对一个地方干部作风、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等方面的综合性评价。从指标体系的设计来看,涵盖了党委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了社会评价的全面性;从评价的方式来看,真正做到了“群众说了算”,体现了社会评价的权威性。在实践中,我们不断总结和反思,深刻认识到,要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这个系统工程上取得成效,必须突出五抓五强化,整合资源,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一、抓体系建设,强化“两个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对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深远影响。通过对三年来我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的分析,我们深刻认识到,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还存在不小的差距,责任体系不健全,齐抓共管的局面还没有真正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健全责任体系、落实责任内容,才能取得实效。就全区而言,必须建立完善区、镇、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责任体系。一是区委常委、区纪委常委联片负责。区委常委定期听取联系单位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及社会评价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形成全区“县级领导挂帅、乡镇街道为主、区级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区纪委常委负责指导、督查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强化责任追究。二是区级各单位“一把手”总负责。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一把手”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负总责,定期向区委和区纪委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责任纳入年终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三是村级组织直接负责。各村(社区)直接负责所属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确保家喻户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

二、抓作风建设,强化群众路线

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途径。在实践中发现,党员干部作风上的问题,是影响评价结果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如“部门干部不下村、乡镇干部不入户”;部分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缺乏担当意识,工作作风漂浮,不能真正“走下去”、“沉下去”,不能深入解决群众问题;个别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工作停留在表面,工作方法简单粗糙,办事拖拉,对群众反映问题漠然置之,遇到困难相互推诿、回避搪塞、束手无策等等。全区上下一定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要大兴走基层之风,密切联系群众,形成长效工作制度。坚持县级领导带队“大下访”、“纪委书记下基层”、“部门联村帮户”等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改“群众找上门”为“找上群众门”,深入到问题多、群众信访活跃的重点村组(社区),了解群众诉求,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做好记录,综合分析,建立台账。能办理的及时办理并向群众回复办理结果;不能办理的,跟群众说明原因,解释清楚,争取群众的理解,对重点对象、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等多加关心,让他们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好政策;要让干部走进群众,群众接受干部,干群之间建立起亲戚朋友的亲情关系。

三、抓民生改善,强化问题整改

民生问题,简单的说,就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最主要表现在吃穿住行、养老就医、子女教育等生活必需上面,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一定要认真梳理近年来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收集到的关于民生的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台账,逐条分析,明确责任领导、落实牵头单位和承办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在整改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五抓五解决”,即:抓好基础设施这个民生之需,解决群众出行不便之难;抓好土地确权这个民生之本,解决群众土地困扰之苦;抓好传统文化这个民生之声,解决群众弘扬文化之急;抓好扶贫济困这个民生之愿,解决群众改善生活之盼;抓好农民增收这个民生之源,解决群众增收致富之忧。乡镇(街道)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的责任主体,应发挥主战场作用,有针对性地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方案、整改进度和整改结果在辖区内公开,让群众尤其是参与过访问的群众了解到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让受访者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从而提高群众信任度和参与积极性,提升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四、抓宣传引导,强化氛围营造

宣传工作既可以传达信息服务群众,也可以引导舆论影响群众,宣传工作做得好,就可以使工作开展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上,其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一要明确宣传内容,向群众宣传我区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推进作风转变、严格教育管理干部、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等方面的成效,让群众对党委政府的工作有全面客观地认识。二要创新宣传形式,采取发放宣传单、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发送短消息,走访入户,开展有奖知识问答,利用村村响广播和公开栏等宣传载体和手段,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宣传,村民、居民每家每户全覆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宣传上要特别注意形式和内容兼顾,深度和广度并重,通过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既看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又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提高知晓度、增强认同感。

五、抓监督考核,强化结果运用

监督考核和责任倒逼是促进责任落实的最强硬最有效的手段。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中,必须加强监督考核,强化结果运用。要加大督查力度,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暗访核查等方式,深入乡镇村组、街道社区、学校、医院、企业、店铺以及群众家中开展调查访问,跟踪了解各单位各部门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推进情况、入户宣传全覆盖情况等。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领导要深入一线,到一线查、到群众中访。对领导不重视、宣传不到位、解决民生问题不力、作风问题严重、整改走过场、公开公示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进行倒查问责,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年度末评价结果在全市排七十名之后、在区内排后三位的,按有关规定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年度评价结果连续两年在全市排位后五位、在区内排名最后一位的,取消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年内评先评优资格,并由区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后,因尽职履责不到位,导致当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年度评价结果仍排名全市最后三位、全区最后一位的,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提出停职检查的问责,以最严明的纪律、最严厉的问责保障我区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作者:中共大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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