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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社会也要讲“规矩”
发布时间:2015-06-01 12:36:32       作者:李程煜       来源:区委宣传部

自媒体大数据时代,网络正日益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报告,截至2014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49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是5.57亿——中国已是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

2014年,大安区委宣传部严格按照省、市、区委的安排部署,紧贴全区各项中心、重点工作,不断加强基层网络舆论引导,持续推进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正面网上宣传、有效化解网上舆情,着力构建机制健全、发声有效、反映迅速的网络舆情监督管理格局,以正面声音引领多元多样多变的网上舆论,为大安奋力追赶跨越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撑。

一、坚持正面声音引领多元多样多变的网上舆论

(一)强保障,制度建设先行。一是加快推进互联网领导机制建设。将2014年作为互联网“基础建设年”纳入党政目标综合考核,草拟《大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的实施意见》。成立互联网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健全区委宣传部门牵头、网安大队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互联网管理协同配合机制,完善互联网管理联动机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二是加快推进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建设。完善网络舆论引导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舆情预警、重大舆情会商机制,探索建立互联网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区委”三级联动、纵横相连、快速反应的网络舆情监督管理体系。三是加快推进网上信息发布机制建设。建立了大安区政府官方微博、大安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微信平台;对辖区内政务微博、微信实行了备案登记;对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官网进行了统计备案。

(二)重引领,舆论引导有力。一是强化网上新闻报道。全面树立“舆论引导也是生产力”的意识,始终把抢占互联网宣传领域话语权作为对外宣传工作的“重头戏”,加强了与人民网四川频道、新华网四川频道、中国经济网、四川新闻网自贡频道、四川在线自贡频道、四川经济网自贡频道等主流网媒的沟通联系,全年在网络媒体刊发稿件900余篇,占对外宣传总量的40%左右,在强化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鼓舞发展信心上具有明显成效。二是理顺大安手机平台发布机制。充分发挥大安区手机平台的传播信息凝聚共识的作用,规范区内手机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机制,覆盖范围扩大到副科级领导干部及办公室业务骨干,发布省、市重大方针、重要精神,区委、政府重大活动、基层亮点活动。共发送外宣信息、大安快讯、舆情信息800余条,基本实现了区内重大事件首发,节省了办公成本、简化了办公程序、增强了办公实效。

(三)抓监管,舆情处置有效。一是动态预警。着力做好网络舆情日常收集、报送,安排专人每天登陆有影响力的论坛、博客收集本地区的网络舆情,发现涉及本地区处置权限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等重大网络舆情,第一时间向区委宣传部主要领导汇报,对涉及问题重大、敏感的舆情信息,第一时间通过大安手机平台和QQ工作群向市网信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向涉及部门通报。全年共通过大安手机平台发布舆情预警信息40余条,印发《舆情通报》19期。二是积极开展网评。根据我区各项中心、重点工作,组织网评人员撰写网评文章100余篇,严格按照市网信办要求,组织全区的网评人员对“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焦裕禄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治区”、“宪法宣传日”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舆论引导。三是加强基层网宣队伍建设。进一步壮大和规范了大安区骨干通讯、网络舆情监测、网络评论员“三支队伍”,建立了一支涵盖各单位宣传工作分管负责人、通讯员、评论员为一体的基层骨干宣传管理队伍。组织开展“微博问政”、“网络舆情研判”。目前,区委编办核准了从事网络舆情工作的1名事业编制。

二、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如今,网站、微博、微信等社会化媒体已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为人们的社会活动和信息交换提供了数字化平台,创造出网络空间这一新的社会空间。但网络空间不同于传统的社会空间,它源于现实世界,是现实社会在网络空间中的多维体现,是现代社会生活的“电子映像”,在这里人们的社会生活和存在方式被数字化重构。

虚拟性、开放性是网络空间的重要特征,但虚拟不是虚幻、虚假和虚无缥缈,也不是对现实的简单数字化模拟;开放不是无法、无序,也不是可以随意乱来。网络空间是以数字化方式重塑的新的社会交往环境和社会生活空间,是建筑于各种真实的社会关系之上的特殊空间。从本质上看,网络空间是现代社会的一种新形态。网络空间无法独立于社会与人,不能离开现实主体,网络空间的主体依然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人们在网络空间中的活动和实践,其目的是为了使自己的现实生活更丰富、更便捷。从一定意义上说,网络空间所表现的一切存在物,都可以追溯到每一台有着网络地址的电脑,最终追溯到操纵电脑的人。网络空间只是现实社会在网络上的延伸与拓展,它决不是法外之地。

网络失范会使社会付出巨大代价。网络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当,则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巨大推动作用;运用不当,则会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负面效应。事实上,网络失范现象并不少见。以20139月我区发生的“阳光贝贝幼稚园疑似变质食品问题引发的群访事件”为例,911日,因家长怀疑该园向幼儿提供“疑似变质食品”而引发群访事件。该事件通过网站论坛、网友微博等新媒体,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并被一些大型门户网站转载,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在我区面临的突发事件中前所未有。成都一家媒体更以“接受采访对象陈述幼稚园厨房拎出了标示有工业盐的包装袋”作了不客观的失实报道。好在区委审时度势,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调查处理,第一时间澄清事实、还原真相,及时通报事件进展,为争取网友对该事件的全面了解、理解到支持赢得了先机。

由于网络身份具有随意性、隐蔽性,不是固定的而是变化的,有些人觉得现实中的种种身份标识在网络中化为乌有,可以无成本、无负担地随意言论、肆意妄为,网络空间似乎可以成为法外之地。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的,网络虚拟社会的空间,也应该遵循社会规则。毋庸置疑,一旦网络空间陷入混乱,不受约束的网络行为对现实社会将产生难以估计的影响。所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依法规范网络行为。这是对网络空间法治化作出的重要部署。

推进网络法治化治理,要实现有法可依。网络空间作为现实社会的拓展和延伸,现实社会的矛盾和纠纷也会在这个空间有所体现。我国已出台一系列有关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法律制度,为网络健康有序安全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推进网络法治化治理,要抓好严格执法。严格执法是网络法治化治理的关键。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必然要求依法惩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前不久国家颁布相关司法解释,加大对网络谣言、网络诽谤的打击力度,就是例证。我区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探索丰富执法手段、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加快解决网络执法中的管辖权、证据的获取保存等问题,提高网络违法犯罪的成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面对网络舆论生态的复杂形势,能否在舆论斗争的主战场顶得住、打得赢?在构建网络法治体系的同时,激发每个网民的主体意识,引导网民慎识、慎思、慎言、慎独,方能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

推进网络法治化治理,也要立足全民守法。网络法治化治理,既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更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依法治网,需要互联网的管理者、网站主办者以及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建设和努力。只有大家同力共举,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自律精神,才能为大安追赶跨越奋力崛起建设一个健康、有序、和谐的网络空间。

 

 (作者: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外宣办〈区政府新闻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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